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院(系)名称 法学院 1 学科专业 法律史 2 学 制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良好道德、关心社会、热爱人民、富于责任感、诚实正派并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法律知识技能,特别在法律史领域有一定理论造诣的法律工作者。具体要求: 1.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自立、自尊、自强,奋发向上,关心社会、关心人民大众,富有社会责任心和正义感,具有公正廉洁的品德。 2.具有良好的人文知识基础,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熟练的法律知识技能,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的科学研究能力。 3.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包括社会调查能力、社会交际能力、语言文字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研 究 方 向 中国法律与社会 比较法史学 2-5年 培养的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和要求): 1.导师个人负责与导师组集体指导相结合的培养方式; 2.学科基础课程与专业方向选修课程相结合的课程修读方式,使学生既具备该学科专业所必需的基本理论,又能照顾到每个学生专业研究方向所需要理论知识; 3.理论课程学习与社会实践能力锻炼相结合培养方法,安排学生参加法学教学活动,鼓励学生参加社会法律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增强学生的社会实践能力与社会适应能力; 4.课程修读与科学研究相结合学习方式,要求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并在导师指导下撰写科研论文,参与相关的学术活动; 5.以学位论文为基础,指导学生以学位论文选题为研究方向,掌握社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硕士学位研究生教学计划
(法学院2008级法律史专业研究生) 院(系)名称 序 1 2 3 4 5 6 1 2 3 4 5 6 7 8 9 10 学位课课程名称 外 国 语 政治理论 中国法律与社会 中国法律文化 法学院 学时 120 学科专业 拟主讲 教师 曹旅宁 张玉光 王涛 马聪 曹旅宁 王涛 于 群 张芳芳 杨振洪 潘星丞 马栩生 陈永鸿 曾二秀 伍劲松 导师 导师 导师 法律史 考考试 √ √ √ √ √ √ 学分 4 3 3 3 3 3 2 2 2 2 2 2 2 2 2 2 2 2 各学期教学安排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查 √ √ √ √ √ √ √ √ √ √ √ √ √ √ 74 60 60 √ 程 西方法律思想研究 60 西方法律制度研究 60 法律文献学 西方法律原著选读 √ √ √ √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40 法理学专题研究 罗马法研究 港澳台法律制度 西方刑法思想史专题研究 民法史专题研究 √ √ 选修课程 √ √ √ 宪法学史专题研究 专业英语 法律方法论 √ √ √ 文献综述、读书/学术报告 教学实践和科研训练 学 位 论 文 √ √ *“各学期教学安排”、“考查”和“考试”栏目里用“√”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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