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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措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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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尘控制方案 目 录

1.1编制说明及依据 1.2工程概况

1.3组织机构及职责 1.4扬尘控制工作制度 1.5扬尘控制具体措施 1.6应急措施

1.1编制说明及依据

为有效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世界田园城市做出贡献,结合本工程易造成的扬尘污染源,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参建三方特制定本扬尘治理实施措施,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1.2工程概况

本项目属于铜梁县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项目,位于重庆市铜梁县岳阳路11号,工程包括AAO氧化沟,沉淀池,污泥泵池,接触池,鼓风机房及变电站和检测间组成,二期用电面积12113 m2,建,构筑物占地面积4858 m2。其中建筑面积为292m2 厂区绿化用地面积5455m2,道路用地面积1800m2,整个二期扩建项目平面呈矩形,为钢筋混凝土结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本项目为抗震区建筑物,抗震等级为6度。亚热带季风气候,夏季高温多雨,冬季温和少雨。七八月份易受副高影响,出现高温连晴天气。

1.3组织机构及职责

明确扬尘控制领导组的组织机构及各成员的职责。 1.3.1人员组织构架如下:

组长:由建设单位现场负责人李科担任, 副组长:由项目总监唐仲清担任,

组员: 钟德勇 (项目经理)刘思婧(专职安全员)吴标(责任工长)

杨建(施工员)刘志宏(材料员)

1.3.2在项目经理部建立环境保护体系,明确体系中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并保持完善的工作程序,对所有参与体系工作的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

1.3.2.1项目经理负责对施工全过程监督,从源头做好施工扬尘整治工作。

1.3.2.2项目执行经理负责对本方案的检查、监督及评价。对违法违规、不符合要求的扬尘行为必须坚决制止,不听劝阻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3.2.3技术负责人负责对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的编制、实施和检查,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重庆市相关的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等相关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

1.3.2.4专职安全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

1.3.2.5施工员:负责对路面、材料堆放点、施工区域、机械挖土进行覆盖。

1.3.2.6质量员:负责对路面保洁人员的监督。 1.3.2.7材料员:负责对项目针对扬尘整治的材料采购。

1.4扬尘控制工作制度

明确施工区、生活区、办公区的保洁制度、检查制度,明确垃圾、材料、施工机械等的管理制度,明确对人员的宣传、教育制度。

1.4.1每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的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1.4.2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保护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检查,根据检查情况按《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检查记录表》进行考评,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1.5扬尘控制具体措施

1.5.1 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1.5.2 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墙,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在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1.5.3 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5.3.1施工现场应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

1.5.3.2工程的进出口、场内施工便道和建筑材料堆放地进行硬化处理,浇筑混凝土。安排专人经常清洁、洒水降尘。

1.5.3.3在施工场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工地出入口配置冲洗用水和设备,其门内侧铺设尽门长

度、宽度不少于3米的麻袋并加湿。运输车辆带泥轮胎进行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工地。

1.5.4 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

道路清扫扬尘污染的控制在施工现场主要道路边、生活区域内场地适当位置安装一些水龙头,使洒水皮管、洒水车能就近使用,便于操作。安排保洁人员2名每日对施工现场的道路进行1~2次的清扫,清扫前需进行洒水湿润,天气干燥或风力较大时,增加洒水频次,以保持路面的湿润。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和粉尘经分类袋装后及时地投放到指定的地点。

1.5.5 土方施工、堆放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土方开挖、回填施工中,主要采取淋水、降尘和防止车辆泥土外泄等措施。当雨天开挖、基坑回填时,应在施工临时通道上铺设麻袋。严格按挖土施工方案中所规定的挖土流程,堆土位置及车辆出入口线路进行指挥。加强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车况检查,指派专人随机跟车监督,保证按规定线路行运,严禁偷倒、乱倒。

在场地内堆放作回填使用土方应集中堆放。同时,在土方未干化之前,经表面整平压实后,用密目网进行覆盖。定时洒水维持湿润,以有效地控制扬尘。

1.5.6 建筑材料扬尘污染的控制

1.5.6.1砂石设置专用池槽进行堆放,控制进料数量,做到随到随用,不大量囤积。堆放时做到堆积方正、底脚整齐干净,并将周边及上方拍平压实,然后用密目网罩进行覆盖。砂石料如过于干燥,应

及时进行洒水。

1.5.6.2施工用的页岩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在指定场地进行堆放。进场后及时进行洒水湿润,定时由专人对堆放场地进行清扫。

1.5.6.3其他易飞扬物、细颗散体材料(如塑料泡沫、膨胀珍珠岩粉末等),必须进行严密的遮盖或存放在不透风的仓库内,运输车辆要有防止泄漏、飞扬装置,卸料时采取集中码放措施,以减少污染。

1.5.7 混凝土、砂浆拌制扬尘污染的控制

在混凝土、砂浆搅拌操作间四周进行封闭围挡,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对大气造成的污染。袋装水泥设置封闭的库房进行堆放,安排专人进行管理,定时进行清扫,保持库内整洁,地面无积灰现象。如需露天存放应采取严密遮盖措施。装卸以及拌制作业时严格要求工人佩带口罩,做到轻搬轻放。混凝土、砂浆拌制时严格按石子(砂)→水泥→砂顺序进料,以控制和减少水泥扬尘。搅拌机储料池前应设置三面挡水,并做好排水沟、沉淀池,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

为减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源,施工现场全使用商品混凝土。 1.5.8 木工机械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木工加工棚落实责任制,指定作业场所环境保护责任人,负责木工棚的日常管理。保持木工棚的整洁,及时清理木屑、刨花和边角料,必要时进行洒水湿润后再清理,并装袋运至指定地点堆放,定期处置。

1.5.9 运输车辆扬尘污染的控制

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的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

要加强防尘冲洗、遮蔽、清洁等工作,防止建筑垃圾、泥土的散落,污染道路和周边环境。

冲洗车辆产生的泥浆水应通过二级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人城市公共管网。沉淀池派专人定期进行清理,一般为2~3天清理一次。

1.5.10 砖槽切割加工作业扬尘污染的控制

管线安装施工的砖墙沟槽切割,应采用湿作业法进行施工。 装饰工程所用石材应优先组织半成品进入施工现场,实施装配式施工,减少因石材切割、加工所造成的扬尘污染。现场石材切割加工应设置专用封闭式作业间,操作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以降低或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和人体的危害。

1.5.11 建筑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1.5.11.1建筑结构楼层内的施工垃圾(暴露垃圾)清扫前先洒水湿润,运输可采用搭设封闭式专用垃圾通道运输或采用密封容器、装袋清运,并派专人进行检查、监督。严禁随意在预留洞、阳台、窗口处凌空抛洒。所清扫集中的垃圾,在现场规划场地内堆放,并适量洒水或覆盖密目网,定时清运搬离现场,以减少粉尘污染。

1.5.11.2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1.5.11.3在施工现场处置工程渣土时进行洒水或者喷淋降尘。 1.5.11.4施工现场堆放的渣土,堆放高度不得高于围档高度,并采取遮盖措施。

1.5.11.5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时,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

1.5.12 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进行收集、清理,按指定地点与建筑垃圾分开堆放,并进行密闭遮挡。生活垃圾应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场。

禁止在现场焚烧建筑垃圾、废弃木料、塑料品和热熔沥青,以防止对大气的污染。

1.5.13 其他扬尘控制措施

1.5.13.1土方作业过程中,安排专人及时清除路面遗洒的泥土,并使路面始终保持较湿润的状态,做到不泥泞,不扬尘。土方施工期间,当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停止施工作业。

1.5.13.2禁止使用空气压缩机来清理车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 1.5.13.3清扫路面、脚手架时,采取先洒水后清扫的方法。 1.5.13.4合理安排土石方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工序。

1.5.13.5野外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应进行地面硬化,及时洒水。

1.5.13.6对于施工场地平整作业造成的粉尘排放,要及时洒水。 1.5.13.7土石方施工现场,经常洒水,保持无风天目测无扬尘。 1.5.13.8施工过程中,所需水泥库应设防护棚,四周封闭,地面进行硬化处理,水泥袋及时回收扎捆入库。

1.5.13.9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措施。

1.5.13.10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1.6应急措施

明确扬尘控制的应急措施。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较为严重的环境污染,项目部立即根据应急措施组织人员进行抢险,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及时制止污染的继续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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