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沁水县杨河社区居民回迁楼
致:龙港这人民政府城建办 我方已按贵单位下发安全隐患通知单要求,现以完成了整改工作,现报上,请予以复查 详细内容: 1、 2、 3、 管理人员已佩戴胸卡上岗; 施工现场已整理工整,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不扰民。 宿舍内的照明用电由工地统一布置。 整改单位:山西省宏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日 期:2014年4月1日 监理单位复查意见: 监理机构:晋城市建盛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工程师: 日 期: 201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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