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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必卖商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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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家连锁超市A类必卖商品管理办法

一、 总则

为了有效控制商品的缺货,增加共性商品比例,采购部特制订《A类必卖商品管理办法》。此规定适用于聚家系统内各门店的商品销售工作。

二、 A类必卖商品各部门的管理职责

A类必卖商品由采购部、各个门店共同管理。

(一) 采购部负责A类必卖商品明细的确定、信息指定、促

销安排、销售、订货跟踪工作。

(二) 各个门店负责A类必卖商品的补货、陈列、库存管理

工作。

(三) 计划财务部按照《A类供应商结算规定》执行货款支付

工作。

三、 A类必卖商品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A类必卖商品的管理按部门权责分工管理。 (一) A类必卖商品的提取及商品信息指定工作

1各个采购主管负责A类必卖商品明细的确定工作,经采购经理审核后下发门店。

2. 总部各采购主管负责A类必卖商品系统信息的开通工作。

(二) A类商品的补货工作 1. 旧品

由门店在收到A类必卖商品明细后,按规定的补货日期完成补货工作。 2. 新品

由总部采购对门店做商品信息开通后,完成商品首批订单的制作,订单科负责发送订单,供应商在订单有效期内送货;销售后的补货有门店在补货日完成补货申请工作。 (三) A类必卖商品的陈列工作

1. A类必卖商品在促销状态下的陈列要求 在主通道或收银台一线位置做堆头或端架陈列。 2. 正常排面的陈列要求

(1) 应处于排面中的黄金陈列位置(即1.3米以上1.5米以

下货架陈列位置),要求食品类、日化商品陈列时横向不少于四个排面,纵向不少于两层,单品纵深陈列不少于三层,其它商品陈列时横向不少于两个排面,单品纵深陈列不少于两层。

(2) 门店可以根据商品的实际销售量确定是否做满陈列,

若商品销售量较低保持排面陈列即可,但需保证在同类商品中陈列位置突出。

(四)A类必卖商品的销售、补货、到货跟踪工作

1. 各个门店及采购部每周提取销售报表,对A类必卖商品的销售情况进行跟踪,连续两个月。

2. 商品订单(各个门店)每周提取报表对A类必卖商品的补

货、到货情况进行跟踪。 (五)A类必卖商品的库存管理

各门店必须按照食品类商品库存周转期不高于30天百货类商品库存周转日期不高于45天(其中家电类商品90天)、生鲜类商品库存周转期不高于15天的原则管理控制商品的库存。

四、 考核标准及处理办法 (一) 陈列的考核及处理的办法

各门店与采购部不定期对A类必卖商品的陈列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达到陈列要求的门店按违规程度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处罚。

(二) 未到货的考核标准及处理办法

对无特殊原因到货率低80℅的供应商进行处罚,并对相关采购按照《A类商品绩效考核办法》中的相关条款进行考核。 (三) 缺货未补的考核标准及处理办法

采购部进行统计,A类必卖商品缺货未补单品达到20℅以上且一月内出现两次的,视其情况对门店店长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处理。

(四) A类商品的执行制度

1对门店A类必卖商品跟踪陈列不到位,跟踪人员发现一次 处罚门店壹拾元。

2门店对A类必卖品未展示货架,沉睡库房给予门店责任人

伍拾元处罚。

3采购人员确定某个门店A类商品需补货时通知门店后,无特殊原因,三天内一定补足门店货量,否则每个单品罚款伍元。

4如果跟踪并通知后,依然出现断货现象,处罚门店相关人员,每个单品壹拾元。

5采购人员跟踪不到位,导致门店A类商品断货或缺货处罚采购部双A跟踪人员每个单品壹拾元。

本办法自下发日起施行,由聚家超市采购部负责解释、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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