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为了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工程按质顺利完工,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特订立如下安全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完工止。
二、安全目标责任
1、认真贯彻国家相关安全方针、政策,各施工班组依照“属地监管”原则,监管好本工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每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每周应对安全生产工作做一总结。
2、继续完善落实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工作时时有人抓,事事有人管,“横到边,纵到底,分级负责”的三级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3、各班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认真组织好内部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4、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每季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排查活动,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出的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要及时上报。
5、按时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文明学习,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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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不得在工作中不负责任、玩忽职守。服从项目部各科室统一管理和安排。
7、保证机械设备、车辆状况良好,做好对其的日常检查,按规定时间进行保养。
8、不得将车辆、机械设备交给无驾驶资格或无工种资格的人员操作。
9、保持良好的生理、心理状态,不打疲劳战。
10、机械设备等停运时,做好机械设备、车辆的防盗、防冻措施,不将机械设备、车辆停放在无人看管场所。
三、奖励与处理
1、对遵守安全生产、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质量生产责任事故的班组,根据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忽视安全生产、对工程质量和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给国家和人民生产财产造成损失的,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管理人:南阳静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南阳市鸭河口灌区 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2012年度工程第十标段项目部
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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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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