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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井用射枪表示方法

来源:意榕旅游网
油气井用射孔枪

Perforating gun for oil and gas well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气并用射孔枪的产品允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

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油、气井用有枪身射孔枪的制造、检验。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夺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228-1987金属拉伸试验法

GB/T 229-1994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法 GB/T 230-1991金属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231-1984金属布氏硬度试验方法

GB/T 9253.2-1999石油天然气工业一套管、油管和管线管螺纹的加工、测量和检验 GB/T 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要求

SY 5304-87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锻件通用技术条件(1998年确认) SY 5306-87石油钻采机械产品用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1998年确认) SY/T 6297-1997油气井射孔器评价的推荐作法

JB 4730-1994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3.产品分类

3.1射孔枪按产品结构特性分为常规射孔枪、水平井射孔枪、通径射孔枪和增效射孔枪。 3.2射孔枪结构特性代号:

常规射孔枪——省略; 水平井射孔枪——S; 通径射孔枪——T;

增效射孔枪——Z。 3.3产品型号:

产品型号的表示方法如下:

示例:枪体外径89mm,孔密为16孔/m,相位角为120°,工作压力位70Mpa的常规射孔枪,其型号为:SQ89—16—120 70Mpa

示例:枪体外径89mm,孔密为16孔/m,相位角为150°,工作压力位105Mpa的水平井射孔枪,其型号为:SQ89—16—150S 105Mpa

3.4 尺寸参数

3.4.1 常规射孔枪尺寸参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常规射孔枪尺寸参数 代号、功能参数孔密 相位角 代号、功能参数及及结构特性代号 (孔数/m) (°) 结构特性代号 SQ60—16—90 16 90 SQ114—13—90 孔密 (孔数/m) 13 相位角 (°) 90 SQ60—20—60 SQ73—16—90 SQ73—20—60 SQ73—20—90 SQ89—13—90 SQ89—16—90 SQ89—20—60 SQ89—20—90 SQ102—13—90 SQ102—16—90 SQ102—16—120 SQ102—20—60 SQ102—20—90 SQ102—20—120 SQ102—36—45 20 16 20 20 13 16 20 20 13 16 16 20 20 20 36 60 90 60 90 90 90 60 90 90 90 120 60 90 120 45 SQ114—16—90 SQ114—36—45 SQ114—40—45 SQ114—20—60 SQ114—20—60 SQ127—16—90 SQ127—16—120 SQ127—20—60 SQ127—20—90 SQ127—20—120 SQ127—36—45 SQ127—40—45 SQ180—36—45 SQ180—40—45 — 16 36 40 20 20 16 16 20 20 20 36 40 36 40 — 90 45 45 60 60 90 120 60 90 120 45 45 45 45 — 3.4.2 水平井射孔枪尺寸参数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水平井射孔枪尺寸参数 代号、功能参数及结构特性代号 SQ60—13—180S SQ60—16—180S SQ60—16—150S SQ73—13—180S SQ73—16—180S SQ73—16—150S SQ89—13—180S SQ89—13—150S SQ89—16—180S SQ89—16—150S SQ89—16—90/180S 孔密 (孔数/m) 13 16 16 13 16 16 13 13 16 16 13 相位角 (°) 180 180 150 180 180 150 150 150 180 150 90/180 代号、功能参数及结构特性代号 SQ102—13—180S SQ102—13—150S SQ02—16—180S SQ102—16—150S SQ102—16—90/180 SQ114—13—180S SQ114—13—150S SQ114—16—90/180S SQ114—16—180S SQ114—16—150S — 孔密 (孔数/m) 13 13 16 16 16 13 13 16 16 16 — 相位角 (°) 180 150 180 150 90/180 180 150 90/180 180 150 — 3.4.3 通径射孔枪尺寸参数符合表3的规定。 3.4.4 增效射孔枪尺寸参数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3 通径射孔枪尺寸参数 代号、功能参数及结构特性代号 SQ73—16—90T SQ73—20—60T SQ73—20—90T SQ89—16—90T 孔密 (孔数/m) 16 20 20 16 相位角 (°) 90 60 90 90 代号、功能参数及结构特性代号 SQ102—16—90T SQ102—20—60T SQ102—20—90T SQ114—16—90T 孔密 (孔数/m) 16 20 20 16 相位角 (°) 90 60 90 90 SQ89—20—60T SQ89—120—90T 20 20 孔密 (孔数/m) 13 16 13 16 13 16 60 90 SQ114—20—60T SQ114—20—90T 20 20 孔密 (孔数/m) 13 16 13 16 13 16 60 90 表4 增效射孔枪尺寸参数 代号、功能参数及结构特性代号 SQ60—13—90Z SQ60—16—90Z SQ73—13—90Z SQ73—16—90Z SQ89—13—90Z SQ89—16—90Z 4技术要求

4.1射孔枪主要受力零件(枪体、枪头、枪尾、中间接头)的材料,其力学性能应符合下列要求:屈服强度:σ

0. 2

相位角 (°) 90 90 90 90 90 90 代号、功能参数及结构特性代号 SQ102—13—90Z SQ102—16—90Z SQ114—13—90Z SQ114—16—90Z SQ127—13—90Z SQ127—16—90Z 相位角 (°) 90 90 90 90 90 90 ≥724MPa;断后仲长率:84≥11%;硬度:30—35HRC或269—302HB;

横向冲击性能要求见表5。

表5横向冲击性能 试样规格 (mm×mm) 10×10 10×7.5 10×5.0 10×3.3 4.2 射孔枪体的内外圆同轴度允差不大于1.2mm。

4.3 射孔枪体热处理后,其母线直线度在每米范围内不大于1mm,全长范围内不大于2.5mm。

4.4 射孔枪的有效射开长度为不大于6m的整数长。 4.5 枪体之间的非射孔段不大于400mm。

4.6 弹架孔与枪体盲孔的位置度公差不人于φ5mm。 4.7 锻钢件应符合SY 5304-87中Ⅱ类锻件的规定。

4.8 主要受力件或承压件按JB 4730进行表面探伤,其线状缺陷磁痕和圆状缺陷磁痕应不低于2级精度。

4.9 机加工零件应按SY 5306的规定制造,并府符合如下要求: 4.9.1 油管螺纹应符合GB/T 9253.2的规定。 4.9.2 其他螺纹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10 橡胶密封件表面不得有飞边、撕裂、硫化不良等缺陷存在。

4.11 射孔枪应分别进行常温下工作压力试验,稳压时间为3min,及常温下1.05倍工作压力试验,稳压时间为30min,枪体不得渗漏。

冲击吸收功Akv j 27 21.5 14.9 10.8 4.12 对具有水平定位动作的水平井射孔枪,应逐个进行检验,要求弹架转动灵活、水平定位精度为±8°。

4.13 射孔枪应按SY/T 6297的规定进行综合性能评价试验,外径胀大不得超过5mm,地面打混凝土靶,枪体裂纹长度不超过60mm长;模拟井打靶,枪体裂纹长度不超过40mm长;耐温、耐压试验,枪体不得渗漏。 5 试验方法 5.1 拉伸试验

产品的抗拉伸性能应在纵向试样上测定,试验方法应符合GB/T 228的规定。

5.1.1 枪体的拉伸试样,应在最终热处理后的枪管上切取纵向试样。

5.1.2 主要受力件的拉伸试样,应在最终热处理后得半成品上切取纵向试样。

5.1.3 有缺陷的试样:无论任一个拉伸试样有机加工缺陷或有裂纹,都应报废并另选试样。当任一个拉伸试样的断后伸长率小于规定值,而且拉断的任一部分从断口到邻近的标距端点的距离小于l/3的标距长度时,允许重新试验。 5.2 枪体材料硬度试验

硬度试验应符合GB/T 230的规定,必要时还可按GB/T 231进行硬度试验。

5.2.1硬度试验试样(块或坯)应按图l所示截取,并按图2所示进行试验。每个位置(外部、中间、内部)的3个硬度读数的平均值作为该位置的硬度值。 5.2.2试验环长度13~25mm。 5.2.3 试样两端表面应磨平。

5.2.4 洛氏硬度应在距表面2.5 - 3.8mm的带内测定。 5.2.5 各硬度压痕间距至少为压痕直径的4倍。 5.3 枪体材料横向冲击试验

图l

图2

5.3.1 横向冲击试验应符合Gl3/T 229的规定。

5.3.2 冲击试样:试验应按5.2.1中的规定选取横向试样,缺口取向应垂直于管件轴线,如图1所示。试样应尽量采用10mm×10mm的全尺寸试样,一次试验应包括3个横向试样。 5.4 常温工作压力试验

a)试验压力按级别为50、70、105、140、175Mpa。 b)试验介质:油或水。 c)保压时间:3min。

d)分级加压,加压次数不少于4次,各级压力递增最大为30%的试验压力。 5.5 水平井射孔枪水平定位动作试验

5.5.1 在装配工作台上徒手转动弹架,并目测弹架在枪体内的转动灵活情况。 5.5.2 在装配工作台上徒手缓慢滚动枪体,并目测弹架在枪体内的摆动灵活情况。 5.6 常温下1.05倍工作压力试验

a)试验压力为1.05倍工作压力

b)试验介质:油或水。 c)保压时间:30min。

d)分级加压,加压次数不少于3次,各级压力递增最大为30%的试验压力。 5.7 综合性能评价试验 5.7.1 地面打混凝土靶试验

射孔枪按SY/T 6297的规定,枪、弹配套进行地面打混凝土靶试验。试验后的枪体裂缝长度不超过60mm,外径胀大不超过5mm(包括毛刺高度)。 5.7.2 模拟井实验

射孔枪、弹配套模拟井试验应按SY/T 6297的规定进行。试验后的枪体不得有长度大于40mm的裂纹,外径胀大不超过5mm(包括毛刺高度)。 5.7.3 射孔枪耐温、耐压试验

射孔枪耐温、耐压试验,应按SY/T 6297的规定进行,枪体不得渗漏。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水平井射孔枪按5.4/5.5进行出厂检验,其它射孔枪按5.4进行出厂检验,并应符合4.11/4.12的规定。

6.1.2 射孔枪需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6.2 型式检验

6.2.1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试验: a)新产品试制定型。

b)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 C)停产六个月以上继续生产时。

d)规定的产品周期性检验和质量监督检验。

6.2.2 射孔枪应按第5章进行型式检验,并应符合第4章的规定。 6.3 拉伸试验:

6.3.1.1 拉伸试验的取样数量:从每一批热处理(或连续热处理时,每50个管件为一批)的管件中,任意抽取一段管子或半成品毛坯,切取拉伸试样进行试验。

6.3.1.2 判定规则:如果代表一批管件的拉伸试验的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则制造厂应将有问题的该批管件重新热处理,或者从有问题的该批管件中另取3件试样试验;如果3个试样中有一个试样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则该批管件应判废。若重新热处理,应作为新的一批重新试验。

6.3.2 枪体材料硬度试验:

6.3.2.1 硬度试验取样数量:从每一热处理批(或连续热处理时,每50个管件为一批)的管件中任取一个试样进行试验,以确认符合硬度要求。试样应按图1所示切取。

除上述全壁厚(横截面上)的硬度实验外,每根抢体的外表面应进行洛氏硬度(HRC)或布氏硬度(HB)的测定,并确认符合硬度要求。

6.3.2.2 判定规则:试样的硬度值超过规定值时,应从有问题的该批管件中再取3根以上的产品进行复验;若复验的3根管件中任何一根试验结果不符合规定,则该批产品报废;或者将该批管件重新热处理,并重做试验。 6.3.3 枪体材料横向冲击试验:

6.3.3.1 横向冲击试验的取样数量:从每一批热处理(或连续热处理时,每50个管件为一批)的管件中,任意抽取一段管子或半成品毛坯,切取冲击试样进行试验。

6.3.3.2 判定规则:若代表一根管件的3个原始试样仅有一个试验结果不符合4.1的要求,则应从该关键上再取3个试样试验。试验结果必须符合4.1的要求,否则该批管件应报废,或将该批管件重新热处理,并重做实验。 6.3.4 出厂检验:

6.3.4.1 常温工作压力试验:

a)射孔枪生产批量小于100支时,应按5%但不小于2支抽样检验。生产批量大于100支时,按2%抽样试验。

b)判定规则:如在抽检的射孔中有1支不符合4.11的规定时,则该支射孔枪为不合格,同时应加倍抽样数量,直至抽样全部合格。

6.3.4.2 水平井射孔枪水平定位动作试验:水平井射孔枪水平定位动作试验应逐个进行,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6.3.5 型式检验应逐个进行,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 标志 7.1.1 产品标志

7.1.1.1 应在距枪体一端200mm处的外表面用钢模打印如下标志:

a)制造厂名或商标。

b)产品编号(或产品零件号)。

7.1.1.2 用不小于30mm高的字体在枪体外部居中喷印产品代号。 7.1.2 包装标注

应在包装箱外面作如下标志: a)到货站名称。 b)收货单位名称。 c)产品名称及代号。 d)发货站名称。 e)制造厂名称及地址。 f)装箱数量。 g)净重及毛重。 h)出厂日期。 7.2 包装

7.2.1射孔枪的包装应符合GB/T 13384的规定。

7.2.2 产品出厂时,包装箱内应附有如下文件,并装入防水塑料袋内封好:

a)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 b)出厂检验报告书。 c)产品说明书。 d)装箱清单。 7.3 运输、贮存

产品在正常运输、保管情况下,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无腐蚀性介质的环境里。自发货

之日起12个月内,如发生锈蚀等影响使用时,应由制造厂负责修复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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