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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包软件测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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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包、软件测评服务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附件含软件产品检测项),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设项目的软件评测。为保证“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设达到设计要求和建设标准,本项目采用第三方测评机构测评的方式,依据“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设总体要求和国家相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要求完成系统软件的测试与质量评估。

二、测评目标

依据项目合同及项目开发过程资料,设计完善项目各个系统的软件测评方案,并依据软件测评方案及国家有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开展软件测评工作,对项目所属系统实现的功能、性能等进行符合性验证。及时准确报告测评期间发现的问题,并协助开发单位进行问题确认及修复验证,实现测评项目软件质量的提升。

三、项目要求 (一)

测评对象

测评的具体对象包括: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中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及省级政务服务门户建设项目、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提升项目、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及应用支撑项目、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和大数据管理平台的所有功能模块。 (二)

测评依据

供应商应按照国家颁布的软件质量标准和检测机构认可标准完成测评内容。 (三)

测评内容

1、功能测评

测评“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各建设内容是否提供了合同约定的功能,是否满足实际的业务运行需要。

2、性能测评

测评各业务系统的性能是否符合合同的要求,从而保证各系统快速稳定的运行。性能测评必须包括负载和压力测试。

3、可靠性测评

测评各业务系统在各种条件下使用时,系统各功能操作应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可靠性测评应包括如下方面:

成熟性:验证软件为避免由软件中故障导致的失效的能力;

容错性:在软件出现故障或者违反其指定接口、操作模式的情况下,验证软件维持规定的性能级别的能力。

4、易用性测评

对各业务系统进行易用性方面的测评,测评系统各功能操作是否易于理解、易于操作。 易用性测评应检查软件以及软件执行过程中的界面、图形、文字、信息和标识是否容易理解,易用浏览,检查软件的输入、操作方式是否便捷、易用、易学,并验证软件和相关标识、行业要求、双方合同在易用性方面的符合性。

5、可维护性测评

验证各系统可被修改的能力,修改可能包括纠正、改进或软件对环境、需求和功能规格说明变化的适应。

应验证软件提供的缺陷与失效原因诊断、修改、错误排除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可扩展能力和相关标准、双方合同、行业要求的符合性。

6、安全性测评

主要验证软件的安全防护能力,发现软件在运行过程中,信息及数据的泄漏、重要数据的丢失、非法入侵、非法操作,定位安全漏洞和缺陷,并通过优化,解决软件的安全性问题,提升安全防护能力。

安全性测评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用程序级别安全测评:应用安全测评验证系统的用户安全机制是否有效、权限管理是否严密,包括对数据或业务功能的访问等。

(2)系统级别安全测评:系统级别安全测评从系统的安全性角度进行测评,包括对系统的登录或远程访问等。

7、文档测评

对软件文档的测评包括文档的正确性、完整性、一致性、易浏览性的检查和验证,尤其是软件文档与程序之间的一致性验证。

供应商针对以上测评内容需提供 2 轮以上测评(至少应包含 1 轮回归测评)。 (四)

交付成果

供应商应依据采购单位系统建设要求及国家有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认真分析各系统软件构成及相互间的关系,制定科学严谨的测评规范,对软件的功能、性能、可靠性、易用性、可维护性、安全性及文档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测。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材料中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测评方案

依据采购人系统建设要求及国家有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测评方案。 (2)测评报告

供应商应依据“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的建设目标及国家相关软件质量检测标准,认真执行测评方案,形成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软件测评报告。测评报告应包含以下内容:

功能测评:对系统的功能进行业务、结构和技术等方面的分析,设计完善的测评用例,并完成测评用例的执行及执行结果的监控,报告测评发现的问题,提供功能测评报告。

性能测评:通过调查分析系统使用情况,建立性能测评模型,开发测评脚本,模拟系统使用场景,通过负载测试、压力测试等多种策略全面评估系统性能状况,并提交相关报告。

非功能测评:对系统的非功能性(可靠性、易用性、可维护性和安全性)进行业务、结构、技术分析,设计完善的测评用例,并完成测评用例的执行及执行结果的监控,报告测评发现的问题,提供相关非功能特性的测评报告。

文档测评:应对提交的文档进行内容审核,并及时报告所发现的问题,编制并提交详细的文档测评报告。

(3)缺陷报告

供应商应对测评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进行详细记录,并最终形成完整的项目缺陷报告。

(4)修改建议

针对软件存在的缺陷,提出具体的修改建议。 (五)

保密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收集、产生的所有与本项目相关文档、资料,包括文字、图片、表格、数字等各种形式所属权均归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供应商需与采购人签订保密承诺,未经采购人许可,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项目资料及数据。如违反,必须赔偿采购人的所有损失,且采购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

四、人员配备要求

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成立专门测评项目组,参加测评的现场工程师应在 10 人以上,各系统分配人数不少于 2 人。其中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服务团队中须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软件评测师不少于5人次。

响应文件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五、其它要求

整个软件评测项目要求与测评对象同步进行,待测评对象完成后 30 日内提供交付成果。

供应商不得与“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有关的设备采购、系统集成和应用系统开发等相关的供应商及其附属机构有关联。

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12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担保函。报价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 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 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 A2包、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具备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颁发的《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推荐证书》。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为了加强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的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建设,按照公安部的相关要求,开展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及风险评估工作。通过本次工作,切实加强信息安全防范水平,提高系统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相关标准和要求,对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中的山东省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山东省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山东省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汇聚及应用支撑系统、山东省公共数据开放平台及山东省大数据管理平台6个信息系统(以下文中的“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均含该6个系统)并开展信息系统安全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工作,找出系统现状与相关标准要求之间的差距,

遵循适度原则,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完成加盖CNAS专用章的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测评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安全技术测评方面包括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系统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及备份恢复、密码应用检测等六个方面的安全测评;管理测评方面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人员安全管理、系统建设管理和系统运维管理等五个方面的安全测评。

2.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标准和工作要求,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系统梳理和定级工作,协助完成系统的定级报告,并协助完成到公安机关的备案工作。

3.针对测评中发现的信息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分析下一步“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实际安全需求,从技术和管理两个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整改加固工作方案,并协助开展相关的安全整改工作,确保“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的安全防护水平满足当前和未来建设发展的安全要求。

4.分析与信息安全有关的资产,对资产进行识别,评价所面临的信息安全威胁、存在的薄弱点及其对信息安全的影响,找出信息系统存在的风险和脆弱点。评估过程须完全按照CNAS相关要求实施,并在最终交付的风险评估报告中加盖“CNAS检验机构”认证专用章。

5.结合采购人现有的信息安全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安全应急资源的储备及管理,着重提高信息系统的快速响应及恢复能力。提供安全咨询服务,对系统安全运行情况进行分析,针对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协助采购人完成一次应急演练。

6.针对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中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系统提供一年的渗透测试和漏洞挖掘服务,出具专业的《信息系统渗透测试报告》,渗透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拒绝服务攻击测试、应用安全性测试等。要做到通用漏洞发现零时差、漏洞发现能力覆盖99%的漏洞。

7.针对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中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系统提供一年期的7*24小时安全监测预警服务,实现对系统全方位,智能化的监测。监测内容不限于网站可用性监测、网站错误链接监测、网站性能监测、敏感词监测等。

三、项目实施参照标准 主要依据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际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联合转发的《关于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公通字[2004]66号);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 [2007]43号)。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过程指南》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7859-1999)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通用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0-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操作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 20272-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数据库管理系统安全技术要求》(GB/T20273-2006) 《信息安全技术 服务器技术要求》(GB/T 21028-2007)

《信息安全技术 终端计算机系统安全等级技术要求》(GA/T 671-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20269-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工程管理要求》(GB/T20282-2006)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技术安全性评估准则》(GB/T 18336-200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GB/T20984-2007) 《信息技安全术 信息安全管理适用规则》(GB/T19716-2005);;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安全保障评估框架》(GB/T20274-2008); 《GM/T0054-2018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四、成果交付

该项目提交的文档至少包括如下文件:

1.《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方案》

2.《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差距分析报告及整改建议》

3.《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系统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 4.《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5.《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项目计划书》 6.《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方案》 7.《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过程记录表》 8.《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系统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9.《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信息系统全面安全整改报告》 五、人员配备要求:

(1) 项目团队成员不少于6人,其中等级保护高级测评师不少于2人,项目组团队应

具有信息安全保障人员认证证书(CISAW)的不少于1人,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证书(CISP)的不少于1人。响应文件须提交项目团队人员的从业经历、经验证明材料复印件。

(2)供应商在报价过程提供的项目团队组成,为供应商向采购人的正式承诺,供应商对于项目团队要做任何变更,必须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任何项目成员发生变动(包括但不限于离项、在项目内职责变更等)供应商必须提供具备拟变动人员同等资历和能力的接替候选人,以及完备的工作交接措施,书面通知采购人。在采购人书面正式认可后,供应商方可进行人员变更。项目核心成员发生变动,供应商必须提前2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人。项目普通成员发生变动,供应商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

六、其它要求 1、最小影响

采取必要措施减少实际影响,尽可能保障评估工作不会影响到用户的日常工作和系统运行。

2、保密要求

供应商应提供保密承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防止因项目实施造成的任何信息泄露。

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捌仟圆整(¥8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担保函。报价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 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 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 A3包、标准规范制定服务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的资质要求:无 二、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1.建设背景

根据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17〕75号),按照“统一机构、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全面整合各级政务信息系统,实现全省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地域、跨层级共享,促进政务大数据、商用大数据、民用大数据协同发展。 2.建设目标

结合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设实际,围绕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政务大数据、公共数据开放、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等具体工作任务,计划制定《信息资源库建设与管理规范》等18项标准规范,为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信息安全、质量保障及工程建设管理提供依据,力争形成地方或国家标准。建立健全与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设配套的标准宣贯机制,保障电子政务标准的有效实施并提供长期有效的服务。 3.建设原则

标准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采用国家标准原则。对于已有国家标准的内容应采用相应标准。在制定标准规范的过程中,充分吸纳当前国际和国内最先进的标准研究成果,具有前瞻性、指导性。

2、紧密结合工程建设原则。标准编制应与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设情况紧密结合,充分调研建设实际需要,并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及时根据建设过程中的反馈问题完善标准。 3.建设依据

目前国家最新的相关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 二、采购清单与交付周期 1.采购清单

采购《信息资源库建设与管理规范》等18项标准规范和标准宣贯培训服务1项,清单见下表: 序号 1 2 类别 总体 政务大数据 标准名称 政务数据资源术语 信息资源库建设与管理规范 数量 1 1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三、建设内容 标准编制要点: 1、政务数据资源术语

共享交换 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 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 公共数据开放 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政府网站主题信息库建设规范 政务大数据 清洗加工规范 公共数据开放 数据管理规范 公共数据开放 数据技术规范 公共数据开放 数据展示规范 公共数据开放 应用开发规范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平台级联规范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部门接入指南 政务服务APP接入规范 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 平台技术与管理规范 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 接口规范 标准宣贯培训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规定政务数据资源体系中常用的基本术语和定义。成果适用于数据资源体系的设计、开发、应用和维护等。

2、信息资源库建设与管理规范

规定信息资源库在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应遵循的原则和要求,包括数据归集原则、数据归集要求、动态管理及维护要求等内容。成果适用于山东省信息资源库的建设、管理及应用等工作。

3、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规定了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要求,对人口基础信息库目录数据、元数据及数据结构进行描述,详细规定信息内所包含字段的中英文名称、含义和值域等要素,确定统一规范和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接口。成果适用于山东省人口基础信息库的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及应用等工作。

4、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规定法人基础信息库建设要求,对法人基础信息库目录数据、元数据及数据结构进行描述,详细规定信息内所包含字段的中英文名称、含义和值域等要素。确定统一规范和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接口。成果适用于山东省法人基础信息库的设计、开发、维护、

管理及应用等工作。

5、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规定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建设要求,对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目录数据、元数据及数据结构进行描述,详细规定信息内所包含字段的中英文名称、含义和值域等要素,确定统一规范和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接口。成果适用于山东省宏观经济基础信息库的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及应用等工作。

6、电子证照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规定电子证照库建设要求,对电子证照目录数据、元数据及文件信息进行描述,详细规定信息内所包含字段的中英文名称、含义和值域等要素,确定统一规范和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接口。成果适用于山东省电子证照库的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及应用等工作。

7、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建设规范

规定空间地理库建设要求,对空间地理目录数据、元数据及文件信息进行描述,详细规定信息内所包含字段的中英文名称、含义和值域等要素,确定统一规范和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接口。成果适用于山东省空间地理库的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及应用等工作。

8、政府网站主题信息库建设规范

规定政府网站主题信息库建设要求,对政府网站主题信息库目录数据、元数据及数据结构进行描述,详细规定信息内所包含字段的中英文名称、含义和值域等要素,确定统一规范和标准,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接口。成果适用于山东省政府网站主题信息库的设计、开发、维护、管理及应用等工作。

9、政务大数据 清洗加工规范

规定政务大数据的清洗原则、清洗流程、清洗质量控制、清洗过程管理等。成果适用于山东省政务大数据建设及应用过程中的数据清洗工作。

10、公共数据开放数据管理规范

规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数据管理的角色与职责、管理过程、政务数据资源开放内容、数据开放各环节的管理要求。成果适用于山东省开放的各种公共数据,为全省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的数据管理提供实操性指导。

11、公共数据开放数据技术规范

规定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数据的分类组织方式、元数据、数据格式、版权声明、数据使用

策略、数据更新及数据质量要求。成果适用于山东省开放的各种公共数据,为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提供实操性指导。

12、公共数据开放数据展示规范

规定公共数据通过网站展示的要求,包括展示基本数据描述、展示基本格式等。成果适用于公共数据的网站展示。

13、公共数据开放应用开发规范

规定基于开放的公共数据进行应用开发的规范和要求。成果适用于基于开放公共数据的应用开发。

14、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平台级联规范

规定山东省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级联规范,包括平台级联的前置机要求、网络要求、测试要求、平台级联流程、平台服务级联要求、平台级联安全措施等。成果适用于各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级联。

15、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 部门接入指南

规定省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接入指南,包括接入基本要求,接入流程、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方式、系统操作使用规范、接入管理与安全措施等。成果适用于省级共享交换平台的接入。

16、政务服务APP接入规范

规定政务服务APP接入要求,包括政务服务APP接入技术架构、接入流程、接入管理等要求。成果适用于政务服务APP的接入。

17、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技术与管理规范

规定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技术与管理要求。技术要求包括平台技术架构、平台功能等。管理要求包括认证内容、认证流程、认证管理等。成果适用于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平台的建设、应用、管理。

18、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接口规范

规定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接口规范,包括接口参数、接口返回值格式、接口技术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统一用户管理及身份认证接口开发、应用。

四、标准培训宣贯

建立健全与山东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程建设配套的标准宣贯机制,提供培训宣贯服务,保障电子政务标准的有效实施并提供长期有效的服务。

响应供应商应建立标准发布后的宣贯培训机制,对工程实施使用标准过程进行相关人员

培训和技术咨询,对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相关承建方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服务工作。响应供应商应提供所需要制定或修订的标准规范工作的全面培训,培训的对象至少包括:

1、省直部门相关工程建设管理人员; 2、各地市相关工程建设管理人员; 3、其他工程建设相关方。

响应供应商负责提供培训教材和培训环境。标准发布实施的过程中,响应供应商需要建立配套的标准贯彻实施机制,推广标准应用。包括但不限于:

1)培训的课程; 2)培训方式; 3)培训次数; 4)培训教师安排; 5)培训时间安排。

培训计划、教材、时间、培训地点为济南市,培训人员由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培训人数累计不少于200人次,培训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培训采用三种培训方式:项目培训(集中授课培训)不少于2次,单次培训时间不少于8小时;实践培训、现场培训。

五、人员配备要求

响应供应商须承诺对本项目应建立一个完善和稳定的项目团队、管理机构及执行流程。 响应供应商应说明为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拟成立的本项目实施团队的管理组织机构,包括人员的配备、分工,并附上参加本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主要人员个人简历表、主要人员的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同类型的制修订经验,并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的稳定性,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响应文件须提交项目团队成员近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在项目组人员构成方面,应至少配备如下几类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需求分析人员不少于2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标准编制人员不少于3人、标准宣贯培训人员不少于2人,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2人,其中系统分析师和注册咨询工程师累计不少于6人,一人多证的不重复计算。项目组成人员应熟悉电子政务标准的制修订、系统开发运维、数据库技术等领域知识。

响应文件须提供团队成员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实施要求 1.实施与计划

标准的制定须遵循国家电子政务标准规范体系及标准制定的规范化管理要求,并提出项目的质量控制、维护、更新管理以及贯彻实施的具体措施方案。响应供应商应详细叙述拟提供服务方案情况,提出的本项目服务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分步分项的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并提出实施策略、项目管理方案、实施进度、实施范围、项目验收方案、与相关单位的衔接、标准宣贯培训方案等。

项目实施过程至少应当包含以下几阶段:

(1)起草阶段。要求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根据业务需求完成标准的起草工作,形成标准征求意见稿,之后进入征求意见阶段。

(2)征求意见阶段。广泛面向省直、地市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收集整理各方对标准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建议。

(3)审定阶段。征求意见完成后,综合分析各方的反馈意见,修改完善标准文本,形成各项标准的审查稿和意见处理汇总表,组织召开审查会,邀请有关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标准的审查稿进行审定,并根据评审组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各项标准的报批稿。

(4)发布实施阶段。审定完成后,发布工程系列标准;适时召开标准的宣贯培训会。此后,根据各地标准实施中反馈的意见建议,根据需求组织修改完善标准内容。

2.项目文档要求

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进展和合同要求,按照系统工程方法,按时提供相关文档及技术成果。文档必须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要求。

供应商应提交的文档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管理类:项目计划文档,文档编制规范,质量保证计划,项目变更控制文档,项目验收计划,项目总结报告等。

2、标准编制类:总体方案规划报告,需求调研计划, 需求调研材料,标准草案、标准征求意见稿、标准送审稿、标准报批稿等。

3、组织实施类: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等。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响应材料。 七、其它要求 1.知识产权要求

本项目所编制标准规范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所有,成交供应商必须提供本项目过程产生的所有标准规范文档及相关技术、管理和培训文档。

成交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过程中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指控,成交供应商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保密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保证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各类技术文件、信息以及由采购人、监理单位提供的所有内部资料、技术文档和信息予以保密;未经采购人书面许可,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露本工程相关文件以及本项目的任何内容,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签订保密协议。

3、维护要求

本项目需提供不少于3年的后续更新、维护服务,响应文件提供详细的后续维护方案。

注:以上加“_________”部分为★条款内容,如不满足,按无效报价处理。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捌仟圆整(¥1800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采用下列形式之一: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担保函。报价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包号。若交款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投标人须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材料,退款时,款项退至投标人帐户。

收款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建行济南市高新支行黄金时代分理处 银行帐号:37001618819059099999 大额联行号:10545100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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