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综述
文化产业,这一术语产生于二十世纪初。最初出现在霍克海默和阿多诺合著的《启蒙辩证法》一书之中。它的英语名称为Culture Industry,可以译为文化工业,也可以译为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作为一种特殊的文化形态和特殊的经济形态,影响了人民对文化产业的本质把握,不同国家从不同角度看文化产业有不同的理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关于文化产业的定义如下:文化产业就是按照工业标准,生产、再生产、储存以及分配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一系列活动。从文化产品的工业标准化生产、流通、分配、消费的角度进行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文化产业的这一定义只包括可以由工业化生产并符合四个特征(即系列化、标准化、生产过程分工精细化和消费的大众化)的产品(如书籍报刊等印刷品和电子出版物有声制品、视听制品等)及其相关服务,而不包括舞台演出和造型艺术的生产与服务。
事实上,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美国没有文化产业的提法,他们一般只说版权产业,主要是从文化产品具有知识产权的角度进行界定的。日本则认为,凡是与文化相关联的产业都属于文化产业。除传统的演出、展览、新闻出版外,还包括休闲娱乐、广播影视、体育、旅游等,他们称之为内容产业,更强调内容的精神属性。
2003年9月,中国文化部制定下发的《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将文化产业界定为:“从事文化产品生产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行业。文化产业是与文化事业相对应的概念,两者都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产业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现代生产方式的不断进步而发展起来的新兴产业。”2004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及相关产业”的界定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所以,我国
对文化产业的界定是文化娱乐的集合,区别与国家具有意识形态性的文化事业。
尽管世界各国对文化产业从不同角度进行了不同的定义,但文化产品的精神性、娱乐性等基本特征不变,因此,文化产业是具有精神性娱乐性的文化产品的生产、流通、消费活动。(摘自胡晓明、肖春晔编著《文化经纪理论与实务》,中山大学出版社)
2004年,国家统计局在与中宣部及有关部门共同研究的基础上,制定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从国家有关方针和课题组的研究宗旨出发,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将文化及相关产业概念界定为: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
根据这一概念,文化产业的范围为:
1、 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实物形态文化产品的娱乐产品的活动,如书籍、报纸的出版、制作、发行等。
2、 为社会公众提供可参与和选择的文化服务和娱乐服务,如广播电视服务、电影服务、文艺表演服务等。
3、 提供文化管理和研究等服务,如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图书馆服务、文化社会团体活动等。
4、 提供文化、娱乐产品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印刷设备、文具等生产经营活动。
5、 提供文化、娱乐服务所必须的设备、用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如广播电视设备、
电影设备等生产经营活动。
6、 与文化、娱乐相关的其他活动,如工艺美术、设计等活动。
我国现在的文化产业标准是国家统计局发的《文化及其相关产业分类》,在具体实践中,各省、各市都结合各自实际,有所出入。但这是唯一的官方标准:
第一部分 文化服务
一、新闻服务
1. 新闻服务
新闻业
二、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
1. 书、报、刊出版发行
⑴ 书、报、刊出版
图书出版
报纸出版
期刊出版
其他出版
⑵ 书、报、刊制作
书、报、刊印刷
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 *
⑶ 书、报、刊发行
图书批发
图书零售
报刊批发
报刊零售
2. 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出版发行
⑴ 音像制品出版和制作
音像制品出版
音像制作
⑵ 电子出版物出版和制作
电子出版物出版
—电子出版物出版
—电子出版物制作
⑶ 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复制
记录媒介的复制 *
—音像制品复制
—电子出版物复制
⑷ 音像及电子出版物发行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批发
音像制品及电子出版物零售
3.版权服务
知识产权服务 *
—版权服务
三、广播、电视、电影服务
1. 广播、电视服务
广播
—广播电台
—其他广播服务
电视
—电视台
—其他电视服务
2. 广播、电视传输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服务
—有线广播、电视接收
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
—无线广播、电视发射台、转播台
—无线广播、电视接收
卫星传输服务 *
3. 电影服务
电影制作与发行
—电影制片厂服务
—电影制作
—电影院线发行
—其他电影发行
电影放映
—电影院、影剧院
—其他电影放映
四、文化艺术服务
1. 文艺创作、表演及演出场所
文艺创作与表演
—文艺创作服务
—文艺表演服务
—其他文艺服务
艺术表演场馆
2. 文化保护和文化设施服务
文物及文化保护
—文物保护服务
—文化遗产保护服务
博物馆
烈士陵园、纪念馆
图书馆
档案馆
3. 群众文化服务
群众文化活动
—群众文化馆
—其他群众文化活动
4. 文化研究与文化社团服务
社会人文科学研究
专业性社会团体 *
—文化社会团体
5. 其他文化艺术服务
其他文化艺术
五、网络文化服务
1. 互联息服务
互联息服务
—互联网新闻服务
—互联网出版服务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
—其他互联息服务
六、文化休闲娱乐服务
1. 旅游文化服务
旅行社
风景名胜区管理
公园管理
野生动植物保护 *
—动物观赏服务
—植物观赏服务
其他游览景区管理
2. 娱乐文化服务
室内娱乐活动
游乐园
休闲健身娱乐活动
其他计算机服务 *
—网吧服务
其他娱乐活动
七、其他文化服务
1. 文化艺术商务代理服务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 *
—模特服务
—演员、艺术家经纪代理服务
—文化活动组织、策划服务
2. 文化产品出租与拍卖服务
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
贸易经纪与代理 *
—艺术品、收藏品拍卖服务
3. 广告和会展文化服务
广告业
会议及展览服务
第二部分 相关文化服务
八、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
1. 文化用品生产
文化用品制造
乐器制造
玩具制造
游艺器材及娱乐用品制造
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手工纸制造 *
信息化学品制造 *
照相机及器材制造
2. 文化设备生产
印刷专用设备制造
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电影机械制造
家用视听设备制造
复印和胶印设备制造
其他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 *
3. 相关文化产品生产
工艺美术品制造
摄影扩印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九、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
1. 文化用品销售
文具用品批发
文具用品零售
其他文化用品批发
其他文化用品零售
2. 文化设备销售
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 *
照相器材零售
家用电器批发 *
家用电器零售 *
3. 相关文化产品销售
首饰、工艺品及收藏品批发
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
中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及预测 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文化市场以“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为指引,基本形成了由娱乐市场、演出市场、音像市场、电影市场、网络文化市场、艺术品市场等组成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初步建立起以综合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行业自律、技术监控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
到2007年底,全国文化系统登记注册的文艺表演团体达4512个,艺术表演场所2070个,演出经纪机构1024个,文化娱乐场所82174家,艺术品经营机构1112家,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机构87137家,网吧13万多家,其他文化经营单位11783家。文化市场形成多样化、多层次、多渠道的文化产品供给新格局和传播快、覆盖广、容量大的文化产
品流通新网络。
2007年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贸易总额为166.4亿美元,其中核心文化产品进出口贸易总额达到129.2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26.6%,是2001年的3.7倍;文化服务进出口贸易总额为37.2亿美元,比2006年增长39.9%,是2001年的6.1倍,中国文化产品进出口不平衡的局面有所改观。
截至2007年底,中国经营性文化产业机构已达27.2万家。文化产业日益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不断上升。
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国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开拓出文化产业新的发展空间;新闻出版媒体“整体上市”,标志着文化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技术进步酝酿突破,广电和电信产业的融合稳步推进;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逐步成型,所有这些与产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宏观总体形势都令人鼓舞。
在金融危机从美国发端并蔓延全球之际,到2008年底为止,中国文化产业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影响。与感应最明显的制造业特别是出口外向型企业相比,危机对文化企业带来的影响还没有呈现集中爆发势头,对于一些坚持创新的文化企业来说,风暴虽然潜藏风险,但更蕴含机遇。
这次金融危机正好可以迫使中国下决心进行经济结构的转型,会加速文化产业转型的步伐。国家拉动内需、拉动消费、减少收入差别程度等的实施,以及教育、卫生、文化等领域的改革,都会直接推动文化消费,直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已经把文化产业作为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从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措施。文化部明确提出在五年内文化产业要实现年均15%的增长。北京、上海、浙江、广东、云南、重庆、四川、河南、山西等诸多省、市提出建设文化大省、文化强省的目标,在规划中都提出文化产业要高于GDP的增长速度。
文化产业是投资回报最好的行业之一。当代社会各种产业利润主要靠领先的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来实现,而文化产业正是自主创造和技术含量高的一个门类。加上因素和市场因素的作用,文化产业的资本盈利率比较高,文化产业方面投资热将会长期存在。最后从消费角度看,文化产品是与日俱增的消费热点。
关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文化企业管理能力;掌握文化产业的经营特点和运作规律,了解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同时具备现代管理、现代经济和法律知识,为文化企事业、管理部门和教育培训部门培养能够从事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企业经营、文化市场运作、文化项目策划、文化经纪、贸易、咨询和传播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国内部分设立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或方向的院校:长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现代艺术研修学院、浙江工商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云南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财经大学、华东学院、重庆工商大学、广州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文化干部管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大学、深圳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青海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石家庄学院等。
关于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较扎实的文化基础知识和良好的文化企业管理能力;掌握文化产业的经营特点和运作规律,了解国内外文化产业发展趋势,同时具备现代管理、现代经济和法律知识,为文化企事业、管理部门和教育培训部门培养能够从事文化产业管理、文化企业经营、文化市场运作、文化项目策划、文化经纪、贸易、咨询和传播等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国内部分设立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或方向的院校:长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现代艺术研修学院、浙江工商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云南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首都师范大学、财经大学、华东学院、重庆工商大学、广州大学、山西师范大学、文化干部管理学院、江西财经大学、上海大学、深圳大学、北京语言大学、山西财经大学、南昌大学、上海师范大学、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青海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石家庄学院等。
关于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 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诞生于中国文化产业即将全面启动的1999年,历经多年的积淀与探索,在中国文化产业领域拥有了良好的行业声誉和深厚的资源优势。
研究院致力于文化产业理论研究与人才培养,截至2007年底,先后出版学术专著30多部,发表论文200余篇,为国家输送文化产业管理人才2000余名。其中,《中国文化产业年度发展报告》是国内最早出版的系统的文化产业行业年度发展报告;与美国时代华纳公司合作开设的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经营管理高级研修班,成为中国文化产业界的一项高端品牌培训,目前已开展到了第6期。
研究院还致力于文化产业的项目推动,为机关、国家部委以及包括北京在内的二十多家省市、城区或文化园区提供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与文化建设咨询服务;积极倡导高雅艺术并承办了 美学散步文化沙龙系列的三十多场高校展演活动;自2003年开始举办一年一度的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是、企业家和专家学者之间思想碰撞和融合的一次高端年度盛会,先后共有3000余人次出席。
2002年6月,北京大学与国家文化部共建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随着中国文化产业的飞速发展,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将继续以整合北京大学相关资源、深化产业理论和研究、培养高级经营管理人才为己任,力促产、学、研一体化,与各级领导、企业界、投资者、研究专家和从事文化产业经营管理的有志之士一起,为发展中国的文化产业谱写新的篇章。
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 我国向创新型国家行列迈进的过程中,文化创新与国民的创意活力是国家自主创新能力整体提升的基础和保障。2006年9月公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是中国第一个专门部署文化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它把推进文化创新摆在重要位置,强调要以内容创新为核心,开拓发展我国先进文化的新途径。
《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高等学校整合相关学科资源,集中开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先进文化建设服务。”为适应我国创新型国家的总体发展目标和国家“十一五”文化发展规划的整体要求,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应运而生。它依托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优良的文化研究资源,背倚财经大学雄厚的经济学、管理学学科背景,汇集了一批校内外优秀的专兼职研究人员,是一个具有强劲研发实力和极大发展潜力的产、学、研一体化的科研实体。
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是中国财经类高校第一家专门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和公共文化服务研究的科研机构。其研究视角定位于文化与经济、传统文化艺术与现代创意活动交叉与结合的新兴而广泛的领域,致力于探究文化发展与国家文化财经的关系,致力于探究文化改革与文化创新主体的建立,致力于探究传统与现代文化艺术成果的市场转化,致力于探究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经济走势与区域经济发展等。
财经大学文化创意研究院,将通过积极的努力,将自身建设成为具有一流学术研究力量、高超的项目运营能力和教育咨询水平的中国文化创意研究的重要研究基地,为我国文化、经济和社会的整体和谐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学院介绍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是由四川、四川省主办,四川宣传部主管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第一所为宣传文化系统和文化产业发展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技能型人才的高职院校,是四川省文化产业专门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主校区位于成都副中心华阳镇,距成都中心城区12公里。学院有华阳、仁厚、航空
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
港、南校区四个校区,校园面积近700亩(其中华阳主校区570余亩)。学院各类在校学历届生10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学生3000余人)。学院管理规范、校园环境优
美、办学设施完备、文化气息浓郁,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园地。
学院拥有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过硬、实践能力强、符合高职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203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65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38人,“双师型”教师66人,同时聘有一批校外优秀教授、专家和学者为兼职教师。
学院拥有崭新的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艺体中心、校园网和闭路电视系统等现代化教学设施。校内实验实训场所30多个,其中主要有计算机网络中心、电视节目制作室、摄影创作室、多功能演播大厅、非线性编辑室、练功房、美术教学室等。学院还依托省级文化产业集团和经营企业建立了各具特色的校外实验实训基地。2008年学院将有近四万平方米全新的教学楼、学生食堂和学生宿舍交付使用。
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位,以质量为中心,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路,依托行业优势,突出应用型、技能型办学特色,努力为推动文化产业大发展大繁荣培养、输送更多更好的高级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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