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一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二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三级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树冠基本正常,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行道树树穴裸露土地不明显.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枝条树冠基本完整,主侧枝分布均粗壮,无枯枝死杈;主侧枝分布乔木 匀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不裸露,设施完好。 适时开花,株形丰满,,枝叶茂花灌木开花适时、正常,花后修称、数量适宜、内膛不乱,通风透光.行道树树穴有平整盖板或种植地被植物,黄土基本不裸露,设施基本完好。 花灌木开花适时,花后修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 花灌木 密,无缺株,花后修剪及时合理。剪及时。绿篱、色块枝叶正常,绿篱、色块等修剪及时整齐一致。 整齐一致。 园林植物 地被 草坪 外观整齐,边缘线清晰,生长旺盛,草根不裸露,生长季节不枯黄,修剪及时,无杂草。 外观整齐一致,生长良好,修剪及时,边缘线清晰,杂草不明显。 草坪及地被植物外观较整齐,控制杂草,及时修剪。 花卉生长健壮,色彩鲜艳,株行花坛 花带 距适宜,花期整齐,图案清晰。无不大于10%)。全年观赏期240天(全年六次). 病虫害防治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完善,管理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无明显虫害发生。 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设施 维护 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维护及时。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对作业废弃物(如卫生 保洁 轮廓清晰,整齐美观,适时开花,无残缺。花卉生长良好,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花卉生长基本正常,枯枝残花清除及时。 缺株、倒伏,无枯枝残花(残花量花期基本一致,无枯枝残花。 绿化养护技术措施比较完善,管理基本得当,病虫害控制及时. 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路灯等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园林设施基本做到维护及时。 绿地及广场整洁,无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化生产垃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病虫害控制比较及时。 公园绿地基础设施维护良好,桌椅、垃圾桶、井盖和指示牌等能维护及时,保持基本完整。 绿地及广场基本整洁,无明显杂物,无白色污染(树挂),绿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 绿地完整,无明显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面杂物,一级养护地区随产随清,绿地内水面杂物应日产日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做到巡视保洁。 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绿地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做到保洁及时。 绿地 保护 树干、园林建筑、小品等上面无钉拴刻画等现象。绿地安保全天候24小时。
苏州市城市绿地养护技术要求
一、总体要求
1、绿化养护必须由具有相应绿化施工资质的专业队伍来承担。
2、绿化养护按照《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植物技术规定(试行)》和《江苏省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规定执行。
3、养护单位应具备专业养护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工人进行作业,每万平方米绿地安排养护工人2—4名,施工过程中无违章操作现象,无安全事故。
4、养护单位在苏州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所提供的植物材料、生产资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必须满足绿化养护的要求,并且对环境没有污染。
5、养护后的绿地应植物生长旺盛,设施完善,环境整洁美观。 二、养护技术要求 (一)园林植物养护 1、修剪
所有乔灌木冬季修剪在12月底前完成,春季修剪在植物生长开始前完成。 行道树和园林乔木主要修剪内膛枝、徒长枝、病虫枝等,无枯枝危膀,园林乔木要求树型优美,新植行道树要求分枝点高度留养一致,不影响交通。生长季节及时剥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花灌木秋冬季修剪要有利于短枝和花芽的形成,遵循“先上后下,先内后外,去弱留强,去老留新”的原则进行修剪,生长季节及时剥芽(含脚芽),芽长不超过10厘米。
绿篱、地被要及时修剪,促其分枝,保持全株枝叶丰满,加速覆盖.球形灌木应常年保持形态完整,色块灌木应保持一定高度,常年保持完整,曲线清晰流畅,无缺株、无空洞。
草坪在生长季节,应采用条纹状交叉修剪方式,按三分之一原则适时进行修剪,修剪后高度宜为5-7公分,年修剪次数:冷季型为40次 (冬季12-2月份,2 次/月;春季3-4月份,3次/月;5-6月份,5次/月;夏季7-8月份,2次/月;秋季9-11月份,5次/月) ,暖季型为20次。
具有特殊造型的景观树修剪按照盆景要求进行,由中级以上盆景工负责作业。 所有修剪剩余物要及时清理,保证现场整洁,防止滋生病虫害。
2、浇水
植物浇水应根据不同的立地条件、季节差异和生长状况及时进行,并要浇透。 草坪浇水必须湿透根系层,冷季型草坪在春秋二季充分浇水,暖季型草坪夏季要勤浇水, 1-2月,1次/周;3-6月,3次/周;7-8月,4次/周;9-10月,3次/周;11-12月,2次/周。
对于名贵树木及新种植树木,视天气干旱情况和植物生长情况对树干和树体进行喷雾。
对于球类、色块等植物要每周进行冲洗蒙尘,保持植物叶面清洁卫生,色泽光洁。 植物周围雨后积水应及时排除。 3、松土、除草
树木根部周围的土壤要保持疏松,易板结的土壤在蒸腾旺季须每月松土一次,松土深度以不伤根系生长为限。
种植在草坪内的树木在树穴周围对草坪切边,乔、灌木下的杂草应及时铲除。 地被植物在未覆盖前,应及时进行松土、除草,松土除草时要防止损伤根系和地下茎。 草坪杂草应及时连根清除,做到除早、除小、除净,草坪覆盖度不少于95%,集中空秃不大于1平方米.清除方法可采用人工除草、生物除草、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采用化学除草剂必须慎重,不能造成药害。
4、病虫害防治
做好植物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及时防治、控制,用药配比正确,安全操作。发现病虫害应在2天内治理完毕,病虫害应控制在以不影响观赏效果的范围之内,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不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用药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使用生态农药比例不少于50%。
喷药时间宜在清早或傍晚,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轮流使用多种药剂.
草坪修剪后过1-2天,应喷洒一次常规抗菌剂(如甲基托布津、代森锌等)防止病害发生,特别是在6-8月病害多发季节。
5、施肥
施肥应根据不同的树种、树龄、生长势和土壤理化性质而定。树木休眠期施基肥,生长期施追肥,花灌木应在花前、花后进行施肥。
各类绿地应以施有机肥为主,有机肥应腐熟后施用。应用微量元素和根外施肥技术,
推广应用复合肥料和长效缓释肥料。
绿地内树木施肥应先挖好施肥环沟,其外径与冠幅相适应.环沟深、宽均为25-30公分. 草坪主要施肥时期在春秋季,施肥可采用撒施和根外追肥,每次修剪后需立即施肥,不发生明显的肥害现象。1-2月,1次/月,结合打孔施用鸡粪等草坪专用有机肥,130g/m2·次;3-6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5∶5 ),20g/m2·次;7-8月基本不需施肥;9-10月,2次/月,施复合肥(N∶P∶K=10∶6∶4 ),15g/m2·次;11-12月,1次/月,结合中耕施用复合肥(N∶P∶K=5∶10∶5 ),15g/m2·次。
6、保护
每年的初冬,均需对行道树进行抗冻处理(根际培土、主干包扎、涂白),并在树木休眠期内,进行扶正。对树体上出现的伤口应清理后用药剂消毒,涂保护剂或抹灰膏.出现树洞要及时修补,防止腐朽进一步扩大;对腐烂部位应按外科方法进行处理.
台风季节,做好高大乔木抗风暴的预防工作,根据树木的实际情况,采取立支柱、绑扎、加土、扶正、疏枝等措施。一旦风暴来临,应及时检查,发现问题,妥善处理。用于支撑、固定的材料应坚固耐用美观,并采用软性材料同植物接触.
7、补植
发现枯枝、死枝须24小时内处理完毕;如出现乔木死亡,及时报批、倒伐和补植,对枯死的树木应连同根部在一周内挖除,并填平挖穴,并在一星期内补种完毕.补植树木应选用同品种、同规格苗木,并确保成活。
因人为破坏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花灌木、地被、草坪及草花缺损的,应在3天内补种完成。
8、专项养护 (1)草坪
草坪更新可采用补播草籽复壮、条状更新、定期封闭和断根更新等方法。 每年早春土壤解冻之际,应对草坪进行滚压一次,滚压后及时对草坪进行疏耙,并追施PK为主的复合肥25公斤/亩。
每年深秋采用专用草坪打孔机进行打孔,打孔深度达到5—8厘米,以改良草坪的物理性能,增加土壤透气性,促进地下部分生长。
每年夏末和初秋用松土机或中耕机进行近地表的垂直刈剪或划破草皮,中耕后需及时修剪一次,并清除枯草、修正草坪。
冬季应在草坪上覆盖厚为0。5-1公分的细土或细砂,为保证草坪的弹性和保护根系。用专门机械对草坪疏草一次,以减少来年病虫害的发生。
(2)露地花卉
露地种植花卉应使用F1代品种,营养钵苗,质量好,种植密度通常为36株/㎡(三色堇为49株/㎡).常规花卉品种为:春秋季以矮牵牛、三色堇、万寿菊等为主,夏季以鸡冠花、秋海棠等为主,冬季以羽衣甘蓝、三色堇、金盏菊等为主。换花移栽前必须深翻细耙,除尽土中石块、草屑、残茎、落叶等杂物,并施足基肥,填土10㎝高台种植。
球根、宿根类地被植物,经2-3年生长后,根部拥挤以致影响其正常生长时,必须按不同品种的生理习性进行分株或更新移植。
(二)设施维护
公共绿地内的园林建筑、雕塑喷泉、园路广场以及照明灯等基础设施维护良好,保持整洁,无墙面破损、路面残缺、油漆剥落等,小修小补要及时进行,木制结构的亭廊等每2年油漆一次。桌椅、垃圾桶、指示牌、围栏等园林设施完整、安全,破损的要及时维修和更换,缺损应在三天内修补完成。
绿化隔离带护栏、侧石,花坛、行道树树穴等设施每日巡查,发现损坏,当日整理安置好,三天内修补完成。
(三)卫生保洁
日常保洁人员应统一着装上岗,穿戴整齐.
绿地(包括水面)、设施应巡视保洁,及时清理,做到无垃圾、石子砖块、各种杂物、白色污染(树挂)。一级绿地每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7:00~18:00(6~10月延长至21:00);二级绿地每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8:00~18:00;三级绿地每天保洁4次,保洁时间为8:00~17:00。
绿色废弃物(如树枝、树叶、草屑等),重点地区随产随清,其它地区日产日清. (四)绿地保护
应安排专门地方用于养护工具、机械的安放,绿地中严禁停放任何车辆。 绿地中无堆物、堆料、搭棚,建筑墙面和树干上无钉拴刻画等现象。
绿地保安全天候24小时,无重大破坏和偷盗案件,如遇重大事件及时上报,未及时上报而造成的损失由养护单位承担.
绿地占用必须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严禁各种侵占绿地行为发生。经审批
同意占用的,须全过程跟踪,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临时占用的要及时恢复.
(五)绿化养护台帐
应建立完整的绿化养护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绿化资料记录详细,分类清楚,数据详实。
月度养护计划及养护作业应按时记录、及时上报,并符合现状和季节特点,针对性强,不弄虚作假.
应建立绿化养护数据库,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办法(试行)
为促进我市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强化考核工作,提高养护管理水平,根据《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所有市管绿地的养护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按照《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严格、科学考核评分,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透明,扎实有效.
市管绿地养护管理实行两级考核制,苏州市绿化管理站负责日常检查考核工作,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抽查、组织季度考核及年度排名工作.
苏州市绿化管理站负责每月全面考核,采用定期、巡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市管绿地进行全覆盖检查,并进行打分。考核结果于次月5日前上报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绿化管理站每月召开养护工作例会,通报上月绿地养护管理情况,并以书面形式将最终考核结果通知养护单位.
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对月度考核结果进行审批,报送市财政局,在苏州市绿化网公布考核结果,并抄送所有中标单位。养护期期末,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负责进行综合排名.实行末位淘汰。
三、考核评分
考核项目分7项,即植物养护技术、养护人员、绿地保洁、设施维护、绿地保护、养护档案以及其它养护要求。
1、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项目所占比分分别为:植物养护技术35分、养护人员10分、绿地保洁15分、设施维护15分、绿地保护15分、养护管理档案5分、其它养护要求5分。
2、每月考核由定期考核、巡查考核和专项考核组成,定期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60%,巡查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专项考核得分占综合得分的20%。
3、绿地分公园绿地(市级公园、区级公园、小游园)、道路绿地及风景林地等3种类型,考核重点根据绿地性质有所侧重,每块(条)绿地为考核单位进行考核。各块绿
地考核得分的数学平均值为本项目的综合得分。
4、考核分数与当月养护经费挂钩,考核分数95(含)分以上,不扣分;90(含)~95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1%;85(含)~90分,每扣一分相应扣减经费的2%;85分以下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养护经费.
附:《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苏州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细则
一、养护技术考核
1、按照要求对不同植物特性进行修剪,未及时抹芽,芽体长度超过10cm的,或单一色块枝条10%的面积超过6cm时,每次扣2分;色块有缺株或空洞,每次扣3分;色块灌木高度不一,曲线不流畅的,每次扣3分;草坪修剪不及时,高度超过10cm的,每次扣5分;其它达不到修剪要求的,每次扣5分;未按照技术要求进行修剪造成严重后果的,每次扣10分。
2、未按要求及时浇水,每次扣3分;未及时清洗蒙尘的,每次扣3分;因缺水造成乔灌木死亡5株、色块大面积枯死10%的,为不合格。
3、每月松土一次,做树穴一次,草坪切边一次,未达到要求的,每次扣3分;杂草清除不及时的,每次扣3分.草坪出现1平方米以上斑秃的,每处扣5分。
4、病虫害防治不力,造成对苗木的损害并影响观赏效果的,其中食叶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5%,刺吸性害虫危害的叶片,每株超过10%,无蛀干性害虫的活虫、活卵。每次扣5分;出现药害的,每次扣5分。因病虫害造成苗木大面积死亡的,为不合格。
5、每年冬春两季施肥量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0分。
6、台风季节未加固高大树木,未及时处理倒塌的树木,每次扣10分;未及时响应110联动的或未按要求及时赶赴现场处警及处警完毕未及时回复的,为不合格。
7、未在规定时间更换生长不良、树形欠佳、缺损、死亡苗木的,每次扣10分;遇到因人为或其它因素造成的苗木损坏,须在3天内补种完毕.补种苗木不符合合同规格要求的,扣除苗木费及补植费用。
二、养护人员考核
1、每万平方米绿地需固定安排养护工人2-4名(有突击任务需另外增加人员),并配备专职养护负责人,如发现缺勤、不上岗或上岗工人严重不足,每次扣5分;
2、养护负责人应按时参加由绿化管理站召集的月度工作例会、专项养护等会议,缺席一次扣5分;
3、养护人员未统一着装上岗,或在公共场所内闲谈,发现一次扣10分。
4、养护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严格的安全措施和操作流程,如在养护工作时间发生养护人员伤亡事故,轻者扣除当月养护经费,重则取消养护资格.
三、绿地保洁考核
1、保洁人员要严格遵守绿地保洁要求,一级绿地每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6:00~18:00(7~10月延长至21:00);二级绿地每2小时保洁一次,保洁时间为7:00~19:00;三级绿地每天保洁5次,保洁时间为7:00~18:00。各种垃圾、杂物未及时清理的,每次扣2~5分;如发现超过24小时的垃圾,为不合格。
2、绿色废弃物不能日产日清的,每次扣2~5分(台风抢险季节除外)。 四、设施维护考核
1、所有绿地设施要每日巡查一次,重点地区和重点路段每日巡查2~3次,发现损坏,当日整理安置好,三天内修补完成。当日不能整理安置好的,一处扣3分;三天内未修补完成的,一处扣5分.
2、所有绿地设施要保持整洁,未及时清洁的,一处扣2分。 五、绿地保护考核
1、绿地全天24小时保护。因未在第一时间上报管理站而导致绿地被破坏或占用的,为不合格;如养护单位未在第一时间(18小时)内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制止毁绿、占绿或以书面形式上报绿化管理站的,为不合格;未经审批或绿化管理站同意,擅自砍伐、移植或更换养护范围内的树木,为不合格;有审批手续但未控制施工作业面的,一处扣10分;临时占用绿地未及时恢复的,一次扣5分。
2、绿地中严禁停放车辆,发现一辆非机动车,扣5分,发现一辆机动车,扣10分. 3、对进入绿地践踏树木和损坏花木现象应予以制止,遇到严重的破坏绿化行为应及时报绿化管理站,同时上报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未及时上报的,一次扣10分.
六、养护台帐考核
1、未按时、按要求完成绿化养护数据库建立的,一次扣5分.
2、月度养护计划上报不及时,养护档案不完整、不真实,每次扣3分。 七、其它
1、未及时完成园林绿化局和绿化管理站下达任务的,一次扣5分.
2、因养护管理不当,受到上级领导点名批评、情节严重的,每次扣5~10分;经媒体曝光经查实的,每次扣5分;群众举报查实的,每次扣5分。
3、按质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突击任务,并达到要求的每次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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