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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范

来源:意榕旅游网
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土石方工程计算规范

深圳市建筑工程定额(2003)计算规范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碾压等土石方项目;适用于建筑工程中的土石方工程。

二、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 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对照后确定(见表1-1)。

2. 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 土方、沟槽、基坑挖(填)起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 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 其他有关资料。 三、土方工程的有关说明:

1. 本章子目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亦应另行计算。

2. 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 以内的挖、填、运、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 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3. 人工土方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 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 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时,按实挖体积,子目中人工乘以系数 1.43。

5. 项目中土壤含水率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当含水率大于25%时,子目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 1.15,若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6. 机械挖沟槽、基坑(包括底宽3m外的沟槽、底面积20m2内的基坑)土方工程量,

可按设计图纸及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如无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时,按机械挖土方100%计,另按机械挖土方量的6%附加人工挖土,以增加人工清理土方、机械降效等费用。但机械超挖换填土不涉及人工辅助清理,不附加6%人工挖土费

用。

7. 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 时,子目中的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 1.17。

8. 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子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子目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

9. 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相应一、二类土子目乘以系数0.87。

10. 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11. 人工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人工乘以系数1.20,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子目的工料机乘以系数 1.10。

四、石方工程的有关说明:

1. 摊座是指爆破后的水平面,用人工凿岩方式进行修理,按设计图纸要求加工成平整的表面。设计图纸有此要求的,才可计算人工摊座或者人工修整石方边坡。

2. 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方式,均按子目执行;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3. 石方爆破子目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材料可换算,数量不变,同时扣除子目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 2.12m 计算。

4. 子目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项目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设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五、土石方运输工程的有关说明:

1.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表1-2 中的系数计算。

坡度调整系数表表1-2 推土机、铲运机调整系数人力及人力车调

整系数坡度(%) 5?10 15以内20以内25以内15以上

系数 1.75 2.00 2.25 2.50 5.0

2. 汽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在相应的运输子目中综合考虑,不再另行计算。

3. 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4. 机械上下行驶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 人工垂直运土运距折合水平运距7 倍计算。

6. 粒径大于80mm 块石占总石方量40%以上的,按松散石方相应子目执行,否则区分80mm 内外分别执行石碴、松散石方相应子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按以下一般规则计算:

1. 挖土方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按体积以m3 计算。

2. 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度体积为准以m3 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1-3 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1-3

虚方体积天然密实度体积夯实后体积松填体积

1.00 1.30 1.50 1.20空0.77 1.00 1.15 0.92空0.67 0.87 1.00 0.80空0.83 1.08 1.25

1. 00

二、土方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挖掘地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 1. 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 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 以外者,均按挖土方计算。

2. 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时,挖土深度在(表1-4)规定以内,不得计

算放坡。在超过该表放坡起点(包括起点)深度而设计又未有规定时,

放坡系数可按该表1-4 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表1-4 土壤类别放坡起点(m) 人工挖土机械挖土在坑内作业在坑上作业

一、二类土 1.20 1:0.50 1:0.33 1:0.75 三类土 1.50 1:0.33 1:0.25 1:0.67 四类土

2.00 1:0.25 1:0.10 1:0.33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系

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有规定时按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所作基础垫层

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 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

10cm,双面加20cm 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以m2 计算,

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1-5 规定计算。 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表1-5 基础材料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砖基础浆砌毛石、条石基础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混凝土基础支模板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200 150 300 300 800防( 水面层) 注:基础施工如选用砖胎膜时,不增加工作面。

5. 挖基础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

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 挖管道沟槽长度,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

按设计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可按表1-6 管沟底部每侧增加

工作面宽度规定计算:

管道沟槽底部每侧增加工作面宽度表( 单位:mm) 表1-6 管道结构宽(mm) 100以内500 以内1000以2500以内2500以上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管道(mm) 200

400 500 600 700 其他材质管道(mm) 200 300 400 500 600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槽土方工程量时,管道接口作业坑和沿线各种井室(检查井、阀门井等,不包括化粪池等其它构筑物)所需增加的土方工程量按沟槽总土方量乘以系数并入沟槽土方计算,排水平接口增加 2.0%、排水承插口增加 3. 0%,给水及其它增加 2.5%。

(2)管道结构宽:管道无管座按管道外径计算、有管座按管道基础外缘计算,如设挡土板每侧另增加100mm。

(3)若双管或多管在同一沟槽内敷设,无管座的以管束外侧管道外壁的间距作为管道结构宽,有管座的按管束的管道基础外缘作为管道结构宽。

7. 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设计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设计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8. 地下室土方大开挖后再挖地槽、地坑,其深度以大开挖后土面至槽、坑底标高计算,加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

(二)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则计算:

1. 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 铲运机铲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 计算。

3. 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运距计算。

三、石方工程工程量按以下规则计算:

(一)开凿及爆破岩石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 沟槽、基坑划分:

槽底宽度在3m 以上和坑底面积在20m2 以上的,为人工凿平基石方;槽底宽度在3m 以内和坑底面积在20m2 以内的,为人工凿槽

坑石方。

2. 人工凿岩石按体积以m3 计算。

3. 爆破岩石按体积以m3 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爆量为: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爆量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4. 人工摊座、人工修整石方边坡按面积以m2 计算。凡已计算人工摊座或人工修整石方边坡的,不能再计算超深爆破量。

(二)石方运距按下列规则计算: 1. 挖、运石方均按实方体积以m3 计。

2. 推土机推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3. 铲运机运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石方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 计算。

4. 自卸汽车运石方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石方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运距计算。

四、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及辗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一)平整场地、打夯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则计算: 1. 平整场地按施工组织设计或图示平整面积以m2 计算。 2. 打夯按面积以m2 计算。

3.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按面积以m2 计算,填土碾压按体积以m3 计算。

(二)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依下列规则按图示回填体积以m3 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以m3 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土方工程量计算时,管道结构宽500mm 以内的管道可不扣减体积,管道结构宽500mm 以上的管道应扣减管道垫层、管道基础及管道的体积,其中单根管道的体积可按实或参照表1-7 计

算。

管道扣减土方体积(单位:m3/每延米)表1-7 管道类型管道公称直径 (mm)

600 以内800以内1000以内1200 以内1400以内1600 以内 钢管或塑料管0.21 0.44 0.71空空空 铸铁管0.24 0.49 0.77 空空空

混凝土管0.33 0.60 0.92 1.15 1.35 1.55

3. 房心回填土工程量,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以m3 计算

4. 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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