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学位授权点
专项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14〕4号)、《关于开展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8〕8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就2018年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估组织
受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的委托,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学位授权点的专项评估工作由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评议组(以下简称“学科评议组”)组织实施。
二、评估内容与要素
专项评估主要是检查学位授权点研究生培养体系的完备性,包括师资队伍(队伍结构、导师水平)、人才培养(招生选拔、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学术训练、学位授予)和质量保证(制度建设、过程管理、学风建设)等。
专项评估的要素详见附件1。 三、评估方式与程序
1.学科评议组研究制订专项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由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各参评单位。
2.各参评点按照文件要求和评估工作方案进行自我评估,按要求撰写评估报告(见附件2),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评估报告和其它有关材料(见附件3)上传至“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信息平台”。
3.学科评议组认为确有必要的,将对参评点进行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方案由学科评议组商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确定,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4.学科评议组成员根据《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学位授予单位上传质量信息平台的有关材料及考察情况等,对各参评单位的学位授权点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根据评议情况和表决意见,依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认定参评点评估结果,形成评估意见,提出处理建议。
5.学科评议组于8月10日前向参评点反馈专家评议意见,如有参评点对评议意见提出异议,应在接到学科评议组反馈意见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提出异议的理由,并进一步补充材料。学科评议组根据异议情况进行重新评议,对该学位授予点做出最终评估意见,并在相关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提出异议的参评点反馈。
6.学科评议组于2018年8月31日前将评估报告报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四、结果处理
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汇总评估结果后报学位委员会审批。学位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对参评点做出相关的处理决定。评估结果及处理决定向社会公开。
五、联系方式
学科评议组联系人:卢葱葱;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请参评点将自我评估总结报告和其他评估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发至学科评议组联系人电子信箱。
附件:1.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要素
2.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3.评估所需其他文件和档案资料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要素
一级要素 二级要素 主要内容 培养研究生的目标定位。 授予博士或硕士学位的基本标准。 导师数量、年龄结构、生师比情况。 导师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承担科研项目、所获学术成果和学术交流情况。 研究生报考数量、录取比例、录取人数、生源结构情况;为保证生源质量采取的措施。 开设的核心课程及主讲教师情况;课程教学质量和持续改进机制。 研究生参与学术训练的情况,包括制度保证、经费支持等。 研究生参与国际国内学术交流的基本情况。 研究生分流淘汰情况 分析。 导师队伍的选聘、培训、考核情况;导师指导研究生的制度要求和执行情况。 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教育情况;学术不端行为处罚情况。 支撑研究生学习、科研和学术交流的平台情况。 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制度建设、奖助水平、覆盖面等情况。 一、目标1.培养目标 与标准 2.学位标准 3.师资规模和二、师资结构 队伍 4.师资水平 5.招生选拔 6.课程教学 三、人才7.学术训练 培养 8学术交流 9.分流淘汰 质量 11.导师管理 四、质量保证和教学支撑 12.学风建设 13.教学平台 14.奖助体系 10.学位论文学位论文在各类论文抽检、评审中的情况和论文质量
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名称: 授权学科 代码:
□ 博 士 授权级别 □ 硕 士
201年 月 日
编 写 说 明
一、本报告是学位授权点经过自我评估的全面总结,分为两个个部分: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和持续改进计划。
二、封面中单位代码按照《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管理信息标准》(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编,2004年3月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教育部《高等学校代码》(包括高等学校与科研机构)填写;学位授权点的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1年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填写,只有二级学科学位授权点的,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按照学位委员会和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同时获得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授权级别选“博士”;只获得硕士学位授权的学科,授权级别选“硕士”。
三、本报告采取写实性描述,能用数据定量描述的,不得定性描述。定量数据除总量外,尽可能用师均、生均或比例描述。报告中所描述的内容和数据应确属本学位点,必须真实、准确,有据可查。
四、本报告的各项内容须是本学位点近5年来的情况,统计时间以本报告撰写时间为截止时间,往前推算5年为起始时间。
五、除特别注明的兼职导师外,本报告所涉及的师资均指目前人事关系隶属本单位的专职人员(同一人员原则上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重复填写)。
六、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同一人员的同一成果不得在不同学术学位点重复填写。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位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
七、涉及的内容一律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后编写。 八、本报告正文使用四号宋体,字数不超过8000字,纸张限用A4。
一、学位授权点基本情况
【本部分由学位授权点根据《信息与通信工程学科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要素》的主要内容进行编写,但不局限于要素中所列的主要内容。编写时应体现本学位授权点的特色和人才培养水平,相关数据统计、清单列表使用图表表示,见附表。】
二、专项评估整改措施
针对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反馈结果,参评单位所采取的整改措施及效果。
三、持续改进计划
【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本学位授权点的持续改进计划,包括未来一段时间的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
附表: 1.研究生指导教师统计表
2.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3.研究生指导教师近五年承担的代表性科研项目、课题清单
4. 研究生招生和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 5.核心课程教学情况表
6.近五年举办的主要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表
7.近五年教师(或研究生)在国外讲学或在国际会议上做报告情况表
8.研究生奖助体系情况汇总表
附表1.研究生指导教师统计表
专业技术职务 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者) 人数 合计 35岁 以下 36至 45岁 46至 55岁 56至 60岁 61岁 以上 具有博士具有硕士学位人数 学位人数 附表2.研究生指导教师情况汇总表
序号 1 2 3 教师姓名 年龄 专业技术职务 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年月 最高学历和专业 最高学位和专业 近三年指导博士生或硕士生人数 是否博导 是否兼职导师 附表3.本学科研究生指导教师近五年承担的代表性科研项目、课题清单
序号 1 2 3 项目、课题名称(下达编号) 来源 起讫时间 承担人及署名情况 经费(万元)
附表4.研究生招生和授予学位情况汇总表
年份 2014年 2015年 博士研究生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4年 2015年 硕士研究生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报名人数 实际录取人数 报录比(报名人数/实际录取人数*100%) 授予学位人数 附表5.核心课程教学情况表
序号 1 2 课程名称 课内学时 授课对象(学位级别) 上课人数 任课教师姓名、职称、学位 注:“核心课程”指基础理论课程和专业基础及专业类课程。 附表6.近五年举办的主要国际国内学术会议表
序号 1 2 3 会议名称 举办时间 参加人员 总人数 国(境)外人员数 附表7.近五年教师(或研究生)在国外讲学或在国际会议上做报告情况表
序号 1 2 3 讲学或报告人员姓名 国外大学名称或国际会议名称 讲学或报告时间 讲学或报告名称 附表8.研究生奖助体系情况汇总表
序号 1 2 3 奖、助、贷名称 资助水平 资助对象 覆盖比率 评估所需其它文件和档案资料
一、有关的教学、管理文件汇编 1.招生管理制度 2.培养方案
3.课程与教学环节管理制度
4.学位论文指导、评审与答辩等环节工作制度 5.学位授予标准 6.奖助贷体系制度 7.导师聘任及管理规定 8.教学质量评估制度
9.学术道德及学术规范管理条例 10.学校制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以上材料以材料汇编形式附总结报告后
二、有关的管理档案材料(培养单位留存以备查,不需要提交)
1.近三年每学期的课程教学安排表 2.近三年核心课程的考试卷和答卷 3.近三年对教师课程教学的评价材料
4.近三年研究生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及答辩等环节档案材料 5.其他有关的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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