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 般 规 定
7.1.1 热拌沥青混合料适用于各种等级公路的沥青面层。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沥青面层的上面层、中面层及下面层应采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沥青碎石混合料仅适用于过渡层及整平层。其他等级公路的沥青面层上面层宜采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 7.1.2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种类应按表7.1.2选用,其规格以方孔筛为准,集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31.5mm。当采用圆孔筛作为过渡时,集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40mm。
热拌沥青混合料种类 表7.1.2 混合料 类 别 特粗式 方孔筛系列 沥青 沥青 最大集料 混凝土 碎石 粒1径(mm) — AM-40 37.5 AC-30 AM-30 31.5 AC-25 AM-25 26.5 中粒式 AC-20 AM-20 19.0 AC-16 AM-16 16.0 细粒式 砂粒式 抗滑表层 AC-13 AM-13 13.2 AC-10 AM-10 9.5 AC-5 AM-5 4.75 AK-13 — 13.2 AK-16 — 16.0 对应的圆孔筛系列 沥青 沥青 最大集料 混凝土 碎石 粒径(mm) — LS-50 50 LH-40 LS-40 40 或LH35 LS35 35 LH-30 LS-30 30 LH-25 LS-25 25 LH-20 LS-20 20 LH-15 LS-15 15 LH-10 LS-10 10 LH-5 LS-5 5 LK-15 — 15 LK-20 — 20 粗粒式
7.1.3 应根据不同地区道路等级及所处层位的功能性要求,从表7.1.3中选择适当的结构组合,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7.1.3.1 应综合考虑满足耐久性、抗车撤、抗裂、抗水损害能力、抗滑性能等多方面要求,根据施工机械、工程造价等实际情况选择沥青混合料的种类。
沥青路面各层适用的沥青混合料类型 表7.1.3 筛 孔 系 列 结 构 层 次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三层式 沥青混凝土 路面 AC-13 AC-16 AC-20 AC-20 AC-25 AC-25 AC-30 LH-15 LH-20 LH-25 LH-25 LH-30 LH-30 LH-35 LH-40 两层式 沥青混凝土 路面 AC-13 AC-16 AC-20 AC-25 AC-30 LH-15 LH-20 LH-30 LH-35 LH-40 其他等级公路 沥青 混凝土 路面 AC-13 AC-16 AC-20 AC-25 AC-30 AM-25 AM-30 LH-15 LH-20 LH-30 LH-35 LH-40 AM-30 AM-35 沥青 碎石 路面 AM-13 AM-25 AM-30 LS-15 上面层 方 孔 筛 系 列 中面层 下面层 上面层 圆 孔 筛 系 列 中面层 下面层 LS-30 LS-35 LS-40 注:当铺筑抗滑表面层时,可采用AK-13或AK-16型热拌沥青混合料,也可在AC-10(LH-15)型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嵌压沥青预拌单粒径碎石S-10铺筑而成。
7.1.3.2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面层宜采用双层或三层式结构,其中至少必须有一层是I型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时,沥青面层下必须做下封层。 7.1.3.3 多雨潮湿地区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上面层宜采用抗滑表面混合料,其他等级公路及少雨干燥地区的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采用I型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做表层。
7.1.3.4 沥青面层的集料最大粒径宜从上至下逐渐增大,中粒式及细粒式用于上层,粗粒式只能用于中下层。砂粒式仅适用于通行非机动及行人的路面工程。
7.1.3.5 上面层沥青混合料的集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1/2,中、下面层及联结层的集料最大粒径不宜超过层厚的2/3。
7.1.3.6 高速公路的硬路肩沥青面层宜采用I型沥青混凝土混合料作表层。 7.1.4 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应采用机械化连续施工。
7.2 施工准备 7.2.1 基层准备应符合本规范第3章的要求。
7.2.2 施工前应对各种材料进行调查试验,经选择确定的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保持稳定,不得随意变更。
7.2.3 施工前对各种施工机具应作全面检查,并经调试证明处于性能良好状态,机械数量足够,施工能力配套,重要机械宜有备用设备。
7.2.4 沥青加热温度及沥青混合料施工温度应符合表7.2.4的规定,并根据沥青品种、标号、粘度、气候条件及铺筑层的厚度选择。沥青粘度大,气温低,铺筑层厚度薄的用高限。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施工温度(℃) 表7.2.4 沥青种类 AH-50 AH-70 AH-90 A-60 150~170 石 油 沥 青 AH-110 AH-130 A-100 A-140 A-180 140~160 A-200 130~150 T-8 T-9 100~130 煤 沥 青 T-5 T-6 T-7 80~120 沥青标号 沥青加热温度 矿 料 温 度 间隙式拌和机 比沥青加热温度高10~20 (填料不加热) 比沥青加热温度高5~10 (填料加热) 140~165 125~160 120~150 比沥青加热温度高15 (填料不加热) 比沥青加热温度高8 (填料加热) 90~120 80~110 连续式拌和机 沥青混合料出厂 正常温度 混合料贮料仓 贮存温度 运输到现场温度 摊铺温度 碾压 温度 碾压 终了温度 正常施工 低温施工 正常施工 低温施工 钢轮压路机 轮胎压路机 振动压路机 贮料过程中温度降低不超过10 不低于120~150 不低于110~130 不超过165 不低于120~140 不超过175 110~140 不低于110 120~150 不低于110 不低于70 不低于80 不低于65 路面冷却后 贮料过程中温度 降低不超过10 不低于90 不低于80 不超过120 不低于100 不超过140 80~110 不低于75 90~120 不低于85 不低于50 不低于60 不低于50 面路冷却后 开放交通温度 注:①施工温度与沥青品种及标号有关,较稠的沥青使用靠近高限,较稀的沥青可靠近低限;
②本表不适用于改性沥青混合料施工;
③对高速公路、一级公路,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超过正常温度高限的30℃时,料应予废弃。
7.3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 7.3.1 热拌沥青混合料必须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充分利用同类道路与同类材料的施工实践经验,经配合比设计确定矿料级配和沥青用量。
7.3.2 热拌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设计应按本规范附录B的步聚进行。矿料筛分的标准筛筛孔以方孔筛为准,各种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范围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表D.7的要求。经主
管部门同意,也可采用本规范附录D表D.8列出的圆孔筛标准的矿料级级配范围。除已经过试验路段铺筑或实践证明附录D表D.7或表D.8规定的级配范围不适于当地情况外,矿料级配范围不应变更。
7.3.3 经配合比设计确定的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应符合表7.3.3的马歇尔试验设计要求的技术标准,并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热拌沥青混合料马歇尔试验技术标准 表7.3.3 试验项目 击实次数 (次) 稳定度① (kN) 流值 (0.1mm) 空隙率② (%) 沥青混合料类型 沥青混凝土 沥青碎石、抗滑表面 I型沥青混凝土 II型沥青混凝、抗滑表层 I型沥青混凝土 II型沥青混凝、抗滑表层 I型沥青混凝土 II型沥青混凝、抗滑表层 沥青碎石 高速公路、 一级公路 两面各75 两面各50 >7.5 >5.0 20~40 20~40 3~6 4~10 >10 70~85 60~75 40~60 >75 >70 其他等级 公 路 两面各50 两面各50 >5.0 >4.0 20~45 20~45 3~6 4~10 >10 70~85 60~75 40~60 >75 >70 行人道路 两面各50 两面各50 >3.0 - 20~50 - 2~5 - - 75~90 - - >75 I型沥青混凝土 沥青 II型沥青混凝、抗滑表层 饱和度(%) 沥青碎石 残留 I型沥青混凝土 稳定度(%) II型沥青混凝、抗滑表层 注:①粗粒式沥青混凝土稳定可降低1kN;
②I型细粒式及砂粒式沥青混凝土的空隙率为2%~6%; ③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矿料间隙率(VMA)宜符合下表要求:
最大集料粒径 (mm) 方孔筛 圆孔筛 37.5 31.5 26.5 19.0 16.0 13.2 9.5 4.75 50 35或40 30 25 20 15 10 5 12 12.5 13 14 14.5 15 16 18 VMA 不小于 (%) ④当沥青碎石混合料试件在60℃水浴不浸泡即发生松散时,可不进行马歇尔试验,但应测定密度、空隙率、沥青饱和度等;
⑤残留稳定度可根据需要采用浸水马歇尔试验或真空饱水后浸水马歇尔试验。 7.3.4 对用于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对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在温度60轮压0.7MPa条件下进行车辙试验的动稳定度,对高速公路应不小于800次/mm,对一级公路应不小于600次/mm。 7.3.5 沥青碎石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根据实践经验和马歇尔试验的结果,经过试拌试铺论证确定。
7.3.6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遵照下列步骤进行:
7.3.6.1 目标配合比设计阶段。用工程实际使用的材料计算各种材料的用量比例,配合成符合附录D表D.7或表D.8规定的矿料级配,进行马歇尔试验,确定最佳沥青用量。以此矿料级配及沥青用量作为目标配合比,供拌和机确定各冷料仓的供料比例、进料速度及试拌使用。
7.3.6.2 生产配合比设计阶段。对间歇式拌和机,必须从二次筛分后进入各热料仓的材料取样进行筛分,以确定各热料仓的材料比例,供拌和机控制室使用。同时反复调整冷料仓进料比例以达到供料均衡,并取目标配合比设计的最佳沥青用量、最佳沥青用量±0.3%等三个沥青用量进行马歇尔试验,确定生产配合比的最佳沥青用量。
7.3.6.3 生产配合比验证阶段。拌和机采用生产配合比进行试拌、铺筑试验段,并用拌和沥青混合料及路上钻取的芯样进行马歇尔试验检验,由此确定生产用的标准配合比。标准配合比应作为生产上控制的依据和质量检验的标准。标准配合比的矿料级配至少应包括0.075mm、2.36mm、4.75mm(圆孔筛0.074mm、2.5mm、5mm)三档的筛孔通过率接近要求的级配的中值。
7.3.7 经设计确定的标准配合比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更。生产过程中,如遇进场材料发生变化并经检测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马歇尔技术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调整配合比,使沥青混合料符合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必要时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7.3.8 二级及二级以下其他等级公路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可按本规范7.3.2条~7.3.7条的步骤进行。当材料与同类道路相同时,可直接引用成功的经验。
7.4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拌制 7.4.1 沥青混合料必须在沥青拌和厂(场、站)采用拌和机械拌制。拌和厂的设置除应符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规定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7.4.1.1 拌和厂应设置在空旷、干燥、运输条件良好的地方。
7.4.1.2 沥青应分品种分标号密闭储存。各种矿料应分别堆放,不得混杂。矿粉等填料不得受潮。集料宜设置防雨顶棚。
7.4.1.3 拌和厂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7.4.1.4 拌和厂应配备试验室,并配置足够的仪器设备。 7.4.1.5 拌和厂应有可靠的电力供应。
7.4.2 热拌沥青混合料可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或连续式拌和机拌制。各类拌和机均应有防止矿粉飞扬散失的密封性能及除尖设备,并有检测拌和温度的装置。连续式拌和机应具备根据材料含水量变化调整矿料上料比例、上料速度、沥青用量的装置。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混凝土宜采用间歇式拌和机拌和。当工程材料从多处供料、来源或质量不稳定时,不得采用连续式拌和机。
7..4.3 具有自记设备的间歇式拌和机拌和过程中应逐盘打印沥青及与各种矿料的用量及拌和温度。
7.4.4 沥青材料应采用导热油加热,沥青与矿料的加热温度应调节到能使拌和的沥青混合料出厂温度符合表7.2.4的要求。当混合料出厂温度过高,已影响沥青与集料的粘结力时,混合料不得使用,已铺筑的沥青路面应予铲除,混合料的废弃温度按表7.2.4注③执行。 7.4.5 沥青混合料拌和时间应以混合料拌和均匀、所有矿料颗粒全部裹覆沥青结合料为度,并经试拌确定。间歇式拌和机每锅拌和时间宜为30~50s(其中干拌时间不得少于5s),连续式拌和机的拌和时间由上料速度及拌和温度调节。
7.4.6 间歇式拌和机热矿料二次筛分用的振动筛筛孔应根据矿料级配要求选用,其安装角度应根据材料的可筛分性振动能力等由试验确定。
7.4.7 拌和厂拌和沥青混合料应均匀一致、无花白料、无结团成块或严重的粗细料分离现象,不符要求时不得使用,并应及时调整。
7.4.8 拌好的热拌沥青混合料不立即铺筑时,可放入成品储料仓储存。贮料仓无保温设备时,允许的储料时间应以符合摊铺温度要求为准,有保温设备的储料仓储料时间亦不宜超过72h。
7.4.9 出厂沥青混合料应逐车用地磅称重,并按现行试验方法测量运料车中沥青混合料的温度,签发一式三份的运料单,一份存拌和厂,一份交摊铺现场,一份交司机。
7.5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运输 7.5.1 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较大吨位的自卸汽车运输、车厢应清扫干净。为防止沥青与车厢板粘,车厢侧板和底板可涂一薄层油水(柴油与水的比例可为1∶3)混合液,但不得有余液积聚在车厢底部。
7.5.2 从拌和机向运料车上放料时,应每卸一斗混合料挪动一下汽车位置,以减少粗细集料的离析现象。
7.5.3 运料车应用蓬布覆盖,用以保温、防雨、防污染、夏季运输时间短于0.5h时,也可不加覆盖。
7.5.4 沥青混合料运输车的运量应较拌和能力或摊铺速度有所富余,施工过程中摊铺机前方应有运料车在等候卸料。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开始摊铺时在施工现场等候卸料车不宜少于5辆。
7.5.5 连续摊铺过程 ,运料车应在摊铺机前10~30cm处停住,不得撞击摊铺机。卸料过程中运料车应挂空档,靠摊铺机推动前进。
7.5.6 沥青混合料运至摊铺地点后应凭运料单接收,并检查拌和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表7.2.4温度要求,或已经结成团块、已遭雨淋湿的混合料不得铺筑在道路上。
7.6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摊铺 7.6.1 铺筑沥青混合料前,应检查确认下层的质量。当下层质量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洒布透层、粘层、铺筑下层时,不得铺筑沥青面层。
7.6.2 热拌沥青混合料应采用机械摊铺。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宜采用两台以上摊铺机成梯队作业进行联合摊铺,相邻两幅的摊铺应有5~10cm左右宽度的摊铺重叠。相邻两台摊铺机宜相距为10~30cm,且不得造成前面摊铺混合料冷却。当混合料供应能满足不间断摊铺时,也可采用全宽度摊铺机一幅摊铺。
7.6.3 摊铺机在开始受料前应在料斗内涂刷少量防止粘料用的柴油。
7.6.4 用于铺筑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的沥青混合料摊铺机应符合下列要求: 7.6.4.1 具有自动和半自动方式调节摊铺厚度及找平的装置。
7.6.4.2 具有足够容量的受料斗,在运料车换车时能连续摊铺,并有足够的功率推动运料车。
7.6.4.3 具有可加热的振动熨平板或振动夯等初步压实装置。 7.6.4.4 摊铺机宽度可以调整。
7.6.5 摊铺机自动找平时,中、下面层宜采用一侧钢丝绳引导的高程控制方式。表面层宜采用摊铺层前后保持相同高差的雪撬式摊铺厚度控制方式。经摊铺机初步压实的摊铺层应符合平整度、横坡的规定要求。
7.6.6 沥青混合料的摊铺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7.2.4的要求,并应根据沥青标号、粘度、气温、摊铺层厚度选用。
7.6.7 当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施工气温低于10℃、其他等级公路施工气温低于5℃时,不宜摊铺热拌沥青混合料。必须摊铺时,应采取以下措施:
7.6.7.1 提高混合料拌和温度,使其符合表7.2.4的低温摊铺温度要求。 7.6.7.2 运料车必须覆盖保温。
7.6.7.3 采用高密实度的摊铺机,熨平板应加热。 7.6.7.4 摊铺后紧接着碾压,缩短碾压长度。
7.6.8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应根据实际的混合料类型、施工机械和施工工艺等,由试铺试压方法或根据以往实践确定,也可按表7.6.8的松铺系数选用。摊铺过程中应随时检查摊铺层厚及路拱、横坡,并按式(7.6.8)由使用的混合料总量与面积校验平均厚度,不符要求时应根据铺筑情况及时进行调整。
沥青混合料的松铺系数 表7.6.8 种 类 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沥青碎石混合料
机 械 摊 铺 1.15~1.35 1.15~1.30 人 工 摊 铺 1.25~1.50 1.20~1.45 100MT=D.. L W (7.6.8)
式中:D —— 压实成型后沥青混合料的密度,t/m3;
L —— 摊铺段长度,m;
M —— 摊铺的沥青混合料总质量,t;
T —— 摊铺层压实成型后的平均厚度,cm; W —— 摊铺宽度,m。
7.6.9 沥青混合料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摊铺过程中不得随意变换速度或中途停顿。摊铺速度就根据拌和机产量、施工机械配套情况及摊铺层厚度、宽度按式(7.6.9)确定,并应符合2~6m/min的要求。在铺筑过程中,摊铺机螺旋送料器应不停顿的转动,两侧应保持有不少于送料器高度2/3的混合料,并保证在摊铺机全宽度断面上不发生离析。在熨平板按所需厚度固定后,不得随意调整。
100Q.CV=..60D W T (7.6.9)
式中 V―― 摊铺机摊铺速度,m/min;
D―― 压实成型后沥青混合料的密度,t/m3; Q——拌和机产量,t/h; W——摊铺宽度,m;
T——摊铺层压实成型后的平均厚度,cm;
C——效率系数。根据材料供应、运输能力等配套情况确定,宜为0.6~0.8。 7.6.10 用机械摊铺混合料,不应用人工反复修整。当出现下列情况时,可用人工作局部找补或更换混合料:
7.6.10.1 横断面不符合要求。 7.6.10.2 构造物接头部位缺料。 7.6.10.3 摊铺带边缘局部缺料。 7.6.10.4 表面明显不平整。 7.6.10.5 局部混合料明显离析。 7.6.10.6 摊铺机后有明显的拖痕。
7.6.12 人工找补或更换混合料应在现场主管人员指导下进行。缺陷较严重时,应予铲除,并调整摊铺机或改进摊铺工艺。当属机械原因引起的严重缺陷时,应立即停止摊铺。人工修补时,工人不宜站在热混合料层面上操作。 7.6.12 在路面狭窄部分、平曲线半径过小的匝道或加宽部分,以及小规模工程可用人工摊铺。人工摊铺沥青混合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7.6.12.1 半幅施工时,路中一侧宜事先设置挡板。
7.6.12.2 沥青混合料宜卸在铁板上,摊铺时应扣锹摊铺,不得扬锹远甩。
7.6.12.3 边摊铺边用刮板整平,刮平时应轻重一致,往返刮2~3次达到平整即可,不得反复撒料反复刮平引起粗集料离析。
7.6.12.4 撒料用的铁锹等工具宜加热使用,也可以沽轻柴油或油水混合液,以防粘结混合液,以防粘结混合料。但不得过于频繁,影响混合料质量。
7.6.12.5 摊铺不得中途停顿。摊铺好的沥青混合料应紧接碾压,如因故不能及时碾压或遇雨时,应停止摊铺,并对卸下的沥青混合料覆盖保温。 7.6.12.6 低温施工时,卸下的混合料应以苫布覆盖。
7.7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及成型 7.7.1 压实后的沥青混合料应符合压实度及平整度的要求,沥青混合料的分层压实厚度不得大于10cm。
7.7.2 应选择合理的压路机组合方式及碾压步骤,为达到最佳结果。沥青混合料压实宜采用钢筒式静态压路机与轮胎压路机或振动压路机组合的方式。压路机的数量应根据生产率决定。
7.7.3 道路沥青混合料压实宜采用下列机械:
双轮钢筒式压路机:6~8t;
三轮钢筒式压路机:8~12t、12~15t; 轮胎压路机:12~20t,20~25t; 振动压路机:2~6t,6~14t; 手扶式小型振动压路机:1~12t;
振动夯板:质量不小于180kg,振动频率不小于3000次/min; 人工热夯等。
7.7.4 沥青混合料的压实应按初压、复压、终压(包括成型 )三个阶段进行。压路机应以慢而均匀的速度碾压,压路机的碾压速度应符合表7.7.4的规定。
压路机碾压速度(km/h) 表7.7.4 初 压 压路机类型 适宜 钢筒式压路机 轮胎压路机 振动压路机 1.5~2 - 1.5~2 (静压) 最大 3 - 5 (静压) 适宜 2.5.~3.5 3.5~4.5 4~5 (振动) 最大 5 8 4~5 (振动) 适宜 2.5~3.5 4~6 2~3 (静压) 最大 5 8 5 (静压) 复 压 终 压 7.7.5 沥青混合料的初压应符合下列要求: 7.7.5.1 初压应在混合料摊铺后较高温度下进行,并不得产生推移、发裂,压实温度应根据沥青稠度、压路机类型、气温、铺筑层厚度、混合料类型经试铺试压确定,并符合本规范表7.2.4要求。
7.7.5.2 压路机应从外侧向中心碾压。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轮宽,最后碾压路中心部分,压完全幅为一遍。当边缘有挡板、路缘石、路肩等支挡时,应紧靠支挡碾压。当边缘无支挡时,可用耙子将边缘的混合料稍稍耙高,然后将压路机的外侧轮伸出边缘10cm以上碾压。也可在边缘先空出宽30~40cm,待压完第一遍后,将压路机大部分重量位于已压实过的混合料面上再压边缘,以减少向外推移。
7.7.5.3 应采用轻型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装置的振动压路机碾压2遍,其线压力不
宜小于350N/cm。初压后检查平整度、路拱,必要时予以适当修整。 7.7.5.4 碾压时应将驱动轮面向摊铺机。碾压路线及碾压方向不应突然改变而导致混合料产生推移。压路机起动、停止必须减速缓慢进行。 7.7.6 复压应紧接在初压后进行,并符合下列要求:
7.7.6.1 复压宜采用重型的轮胎压路机,也可采用振动压路机或钢筒式压路机。碾压遍数应经试压确定,不宜少于4~6遍,达到要求的压实度,并无显著轮迹。
7.7.6.2 当采用轮胎压路机时,总质量不宜小于15t。碾压厚层沥青混合料,总质量不宜小于22t。轮胎充气压力不小于0.5MPa,相邻碾压带应重叠1/3~1/2的碾压轮宽度。 7.7.6.3 当采用三轮钢筒式压路机时,总质量宜不小于12t,相邻碾压带应重叠后轮1/2宽度。
7.7.6.4 当采用振动压路机时,振动频率宜为35~50Hz,振幅宜为0.3~0.8mm,并根据混合料种类、温度和层厚选用。层厚较厚时选用较大的频率和振幅,相邻碾压带重叠宽度为10~20cm。振动压路机倒车时应先停止振动,并在向另一方向运动后再开始振动,以避免混合料形成鼓包。
7.7.7 终压应紧接在复压后进行。终压可选用双轮钢筒式压路机或关闭振动的振动压路机碾压,不宜少于两遍,并无轮迹。路面压实成型的终了温度应符合本规范表7.2.4的要求。 7.7.8 压路机的碾压段长度以与摊铺速度平衡为原则选定,并保持大体稳定。压路机每次应由两端折回的位置阶梯形的随摊铺机向前推进,使折回处不在同一横断面上。在摊铺机连续摊铺的过程中,压路机不得随意停顿。
7.7.9 压路机碾压过程中有沥青混合料沾轮现象时,可向碾压轮洒少量水或加洗衣粉的水。严禁洒柴油。轮胎压路机可不洒水,或在连续碾压一般时间轮胎已发热后停止向轮胎洒水 7.7.10 压路机不得在未碾压成型并冷却的路段上转向、调头或停车等候。振动压路机在已成型的路面上行驶时应关闭振动。
7.7.11 对压路机无法压实的桥梁、挡墙等构造物接头、拐弯死角、加宽部分及某些路边缘等局部地区,应采用振动夯板压实。对雨水井与各种检查井边缘还应用人工夯锤、热烙铁补充压实。
7.7.12 在当天碾压的尚未冷却的沥青混合料层面上,不得停放任何机械设备或车辆,不得散落矿料、油料等杂物。
7.8 接缝 7.8.1 在施工缝及构造物两端的连接处必须仔细操作,保证紧密、平顺。 7.8.2 纵向接缝部位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7.8.2.1 摊铺时采用梯队作业的纵缝应采用热接缝。施工时应将已铺混合料部分留下10~20cm宽暂不碾压,作为后摊铺部分的高程基准面,再最后作跨缝碾压以消除缝迹。 7.8.2.2 半幅施工不能采用热接缝时,宜加设挡板或采用切刀切齐。铺另半幅前必须将缝边缘清扫干净,并涂洒少量粘层沥青。摊铺时应重叠在已铺层上5~10cm,摊铺后用人工将摊铺在前半幅上面的混合料铲走。碾压时应按的方式,先在已压实路面上行走,碾压新铺层10~15cm,然后压实新铺部分,再伸过已压实路面10~15cm,充分将接缝压实紧密。上下层的纵缝应错开15cm以上,表层的纵缝应顺直,且宜留在车道区画线位置上。
7.8.3 相邻两幅及上下层的横向接缝均应错位1m以上。对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中下层的横向接缝时可采用斜接缝,在上面层应采用垂直的平接缝。其他等级公路的各层均可采用斜接缝。铺筑接缝时,可在已压实部分上面铺设一些热混合料使之预热软化,以加强新旧混合料的粘结。但在开始碾压前应将预热用的混合料铲除。
已压实路面 新铺部分 已压实路面 新铺部分 a)斜接缝 b)平接缝
横向接缝的两种型式
7.8.4 斜接缝的搭接长度与层厚有关,宜为0.4~0.8m。搭接处应清扫干净并洒粘层油。当搭接处混合料中的粗集料颗粒超过压实层厚时应予剔除,并补上细料,斜接缝应分充压实并搭接平整。
7.8.5 平接缝应做到紧密粘结,充分压实,连接平顺。施工可采用下列方法:
7.8.5.1 在施工结束时,摊铺机在接近端部前约1m处将熨平板稍稍抬起驶离现场,用人工将端部混合料铲齐后再予碾压。然后用3m直尺检查平整度,趁尚未冷透时重直创除端部层厚不足的部分,使下次施工时成直角连接。
7.8.5.2 在预定的摊铺段的末端先撒一薄层砂带,摊铺混合料后趁热有摊铺层上挖出一道缝隙,缝隙位于撒砂与未撒砂的交界处,在缝中嵌入一块与压实层厚等厚的木板或型钢,待压实后铲除撒砂的部分,扫尽砂子,撤去木板或型钢,在端部洒粘层沥青接着摊铺。 7.8.5.3 在预定摊铺段的末端先铺上一层麻袋或牛皮纸,摊铺碾压在斜坡,下次施工时将铺有麻袋或牛皮纸的部分用人工刨除,在端部洒粘层沥青接着摊铺。
7.8.5.4 在预定摊铺段的末端先撒一薄层砂带,再摊铺混合料,待混合料稍冷却后用切割机将撒砂的部分用切割机切割整齐后取走,用干拖布吸走多余的冷却水、待完全干燥后在端部洒粘层沥青接着摊铺,不得在接头有水或潮湿的情况下铺筑混合料。
7.8.6 从接缝处起继续摊铺混合料前应用3m直尺检查端部平整度,当不符合要求时,应予清除。摊铺时应调整好预留高度,接缝处摊铺层施工结束后再用3m直尺检查平整度,当有不符要求者,应趁混合料尚未冷却时立即处理。
7.8.7 横向接缝的碾压应先用双轮或三轮钢筒式压路机进行横向碾压。碾压带的外侧应放置供压路机行驶的垫木,碾压时压路机应位于已压实的混合料层上,伸入新铺层的宽度为15cm。然后每压一遍向新铺混合料移动15~20cm,直至全部在新铺层上为止。再改为纵向碾压。当相邻摊铺层已经成型,同时又有纵缝时,可先用钢筒式压路机沿纵缝碾压一遍,其碾压宽度为15~20cm,然后再沿横缝作横向碾压。最后进行正常的纵向碾压。
7.9 开放交通及其他 7.9.1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完全自然冷却,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需要提早开放交通时,可洒水冷却降低混合料温度。 7..9.2 沥青路面雨季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
7.9.2.1 注意气象预报,加强工地现场与沥青拌和厂联系,缩短施工长度,各项工序紧密衔接。
7.9.2.2 运料汽车和工地应备有防雨设施,并做好基层及路肩的排水措施。 7.9.2.3 当遇雨或下层潮湿时,不得摊铺沥青混合料,对未经压实即遭雨淋的沥青混合料,应全部清除,更换新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