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 35kV及以下配电网系统
2 35kV架空线路
3 35kV及以下电缆线路
4 20kV及以下架空线路和接户线
5 10~20kV配电变压器
6 20kV及以下柱上设备
7 20kV及以下开闭所、配电室、箱式变电站 8 20kV及以下配电设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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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35kV及以下配电网系统
1.1 配电网规划
(1)有本地区近期(5年)、中期(10~15年)、远期(20~30年)配电网发展、改造规划。
(2)能做到适时滚动修订电网发展规划(近期1年一次,中、远期5年一次)。
配电网规划要求:目标网架明确,通道和管道规划列入与地方政府发展规划。
1.2接线方式
(1)电源点靠近负荷中心,各级电网有充足的供电能力,下级电网具备支持上级电网的能力,变电所进出线容量配合,整体布局和网络结构合理。
(2)根据变电站布点、负荷密度和运行管理的需要,10~20kV线路分区分片供电,供电范围不交叉重叠。
(3)供电半径——离电源点电气距离最远用户的供电距离:
35kV线路:不超过40km
10~20kV线路:城镇不超过4km,其他地区不超过15km
380/220V线路:城镇不超过250m,其他地区不超过50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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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配电线路网架
城区及重要城镇10~20kV主干线路实现“手拉手”单环网或双环网布置、开环运行的结构。“手拉手”环网线路由两个高压变电所或同一变电所的两段不同母线供电。其他配电线路可选用放射网结构。重要线路装设和临近线路联络的联络开关。
(6) 10~20kV线路
主干线根据线路长度和负荷分布情况设置分段开关
分支线设置分支开关 (包括断路器、跌落式熔断器等)
1.3用户管理
(1)依法与用户签订供用电合同,明确双方电力设施的产权分界点和各自的安全责任;对尚未签订供用电合同的用户,通过协议明确产权分界点和供用双方的安全责任
(2)重要用户名单定期公布;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其装置符合电网安全要求,并与供电电源之间安装可靠的切换装置,防止自备应急电源向电网倒送电
(3)有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在接受用户临时用电申请时,应与临时用电用户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临时用电资产隶属关系及管理责任;临时用电线路的架设符合规程要求
(4)双路电源用户符合规定:
申请和批准手续齐全,不得私自引入其他电源;一般一供一备的双路电源用户必须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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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靠的“先断后通”连锁装置,严禁两个电源同时并列运行,严禁与其他外来电源进行并列操作或转供电;要求“先通后断”双路电源的重要用户,与当地调度部门协议齐全,接受调度部门的统一调度
(5)不并网自备电源
⑴不并网自备电源用户的管理职责明确,相关生产单位对该设施情况明了
⑵不并网自备电源用户自备发电机装置正确,确保在任何情况下,自备电源均无法向电网倒送电: ①用户申请手续和供电企业批准手续齐全;②自备电源与电网电源采用“先断后通”的切换方式;③用户的负荷同步切换,零线与相线同步切换,一般应采用四极双投刀闸,当电源较大确有困难的,可用二组四极单投刀闸分别控制自备电源和电网,但两组刀闸之间采用可靠的机械(或电气)连锁,保证一组刀闸处于分闸位置时另一组刀闸才能合上;④自备发电机接地网独立设置,不得与配电系统共用接地网;⑤单台、容量较小的自备发电机应装设低压配电柜,切换点应装设在低压配电总柜处,具有两台以上自备发电机时,客户应有自己的独立母线和可靠的机械(或电气)连锁,应遵循“多台并车,一点切换”的原则,以实现自备电源与电网的一点切换;⑥自备电源一般不向客户的厂区外负荷供电。
1.4电压监控:(1)变电所及用户端的电压监测点A、B、C、D类设置符合规定要求
(2)电压质量在任何运行方式下符合规定要求;
1.5 10~20kV配电线路配置的无功容量符合规定,每条线路出线的功率因数在0.9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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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谐波电源
开展对产生谐波电源的用电设备(如整流设备、电弧炉、交流弧焊机等)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和电压的检测,对不合格的有整改措施。
第二章 35kV架空送电线路
2.1线路运行状况符合运行标准规定
2.2线路杆塔各类标志齐全、正确、醒目。
2.3各线路绝缘子爬距符合相应地段污秽等级要求
2.4定期对线路进行维修:绝缘子清扫1~3年1次,盐密测量 1年1次,记录完整。
2.5 接地:杆塔接地装置状况良好;接地电阻小于设计规定值;接地电阻要求。
2.6按规定进行线路防雷设施检测:线路避雷器检测5年1次;记录完整;不合格的整改及时。
2.7导地线要求:按规定进行导线弧垂、对地距离和交叉跨越距离测量,记录完整,换算正确;线路保护区符合要求;不合格的整改及时。
2.8 杆塔和拉线的地下部分及接地装置的锈蚀情况检查做到5年1次 ,记录完整;不合格的整改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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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按规定对导、地线连接器及线夹进行检查(可结合年度综合检修进行,也可用红外线测温或其它先进测试工具),记录完整;不合格的整改及时。
2.10及时进行定期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以及诊断性巡视和监察巡视。
2.11按运行规程要求做好线路特殊区段的运行维护工作:特殊区段划分明确;相关技术资料完整、正确、规范 。
2.12 防止倒杆塔和断线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实;重要跨越采用双悬垂串绝缘子结构,地线有相应防断线措施;已报废尚未拆除的线路明确运行维护责任明确。
2.13铁塔的下部距地面4m以下部分和拉线的下部调整螺栓采用防盗螺栓
2.14每条线路(包括本单位、外单位及用户线路):运行单位和运行任责人明确;责任分界点明确。代维护线路:有书面委托协议;运行维护职责明确;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2.15运行单位应有的图表齐全、完整。
2.16运行单位对运行规程要求的生产技术资料齐全、完整。
2.17运行单位应有的标准、规程和规定齐全、完整:电力法规、条例,运行、检修规程,安全规程,设计规程,验收规程,负责电力电缆线路运行时应有电力电缆规程。
电力法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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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检修规程:架空输电线路运行规程,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接地装置特性参数测量导则,杆塔工频接地电阻测 。
安全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定。
设计规程: 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验收规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负责电力电缆线路运行时应有电力电缆规程: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2.18设备缺陷管理规范完善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健全,设备缺陷分类标准具体明确,没有管理死角
《 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将线路分成:基础及拉线、杆塔、导地线、绝缘子、金具、防雷与接地装置等部分,并制定出每部分一般缺陷、严重缺陷、危急缺陷的标准。便于巡线人员、护线人员在现场对发现的缺陷进行判断。
(2)设备缺陷登记、上报、处理等程序实现闭环控制,重大缺陷、紧急缺陷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处理: 一般缺陷的处理,最迟不应超过一个检修周期 ; 严重缺陷的处理,一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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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周( 最多一个月); 危急缺陷的处理,通常不应超过24h; 缺陷处理的闭环 程序;(运行)发现一(检修)处理一(运行)验收;以完整填写“缺陷记录本(缺陷处理台账)的过程体现 。
(3)设备缺陷记录完整、定性正确,定期对缺陷情况进行分析。
2.19检修管理规范完善
有健全的符合企业实际的设备检修、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没有修试漏项或超过期限的现象。
认真做好检修的计划管理工作,年度、季度和月度检修计划准确及时并认真组织实施
检修施工编制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计划,重大检修项目有施工设计并履行审批程序,认真做好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开展输电线路状态检修(评估)的探索、试点工作。
2.20事故处理管理规范完善:事故巡查及抢修处理的组织和管理办法健全,事故巡查及抢修处理的程序和方法正确;事故抢修用品(材料、工具等)满足实际工作需要;事故抢修用品的检查试验和保管存放符合规定。
2.21技术培训管理规范,记录齐全:有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型式多样化;按规定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及时进行基本技术工艺和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培训。
第三章 35kV及以下电缆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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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电缆线路运行状况(包括电缆及附件、管道等)符合规定
3.2电缆线路命名标识牌(标明电缆线路名称、电压等级、型号规格、长度、起讫地点等)、地面标志牌和相色牌:齐全正确,敷设牢固,位置恰当。
(1)电缆终端头、中间接头处有电缆线路命名标识牌,电缆终端头处有相色标识。
(2)电缆层电缆进出口处、电缆工井处有电缆线路命名标识牌
(3)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100m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4)电缆工井有工井的命名标识牌 。
3.3电缆埋设和固定方法正确
(1)电缆的固定正确,单芯电缆固定夹具和保护管不应构成闭合磁路。
(2)弯曲半径符合要求
(3)电缆各支持点间的距离符合要求
(4)直埋电缆的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管道、道路、建筑物等之间平行和交叉时的最小净距符合要求
3.4直埋、排管、电缆沟、电缆夹层等各种敷设方式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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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埋电缆、排管顶部等对地面距离符合要求
(2)直埋电缆铺设方法正确
(3)电缆工井满足电缆弯曲半径要求,工井内的接头使用非磁性材料的夹具固定。
(4)电缆工井和电缆沟深度适宜;排水畅通,无杂物,盖板齐全且强度符合运行环境要求;工井两端的排管孔口已封堵;每座封闭式工井的顶板设置两个人孔。
(5)电缆夹层无积水,无杂物,通风、照明、防小动物措施等符合要求
(6)敷设在桥梁、水下和有一定落差的竖井内的电缆符合工艺要求
(7)电缆支架机械强度满足要求,金属制的支架采取防腐措施。
3.5电缆防火阻燃措施符合要求
(1)电缆穿越楼板、墙壁或盘柜孔洞以及管道两端时,用防火堵料封堵,封堵材料厚度不小于l00mm
(2)明敷电缆在电缆中间接头两侧及相邻电缆2~3m长的区段施加防火涂料或防火包带
(3)敷设在电缆夹层内的电缆选用阻燃电缆,或施加防火涂料 。
3.6在电缆登杆处露出地面部分的电缆套入具有一定机械强度的保护管(单芯电缆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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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磁性材料制成的保护管)加以保护。保护管长度不小于2.5m,安装正确。与架空线路连接处装设停电工作接地点。
3.7电缆线路接地措施符合要求
在电缆终端头处的电缆恺装、金属屏蔽层用接地线分别引出并接地良好,电缆终端及附属设施(支架等)可靠接地。
安装有金属构件的电缆工井设接地装置,接地电阻符合要求(10Ω),金属构件用镀锌扁钢与接地装置连接。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有良好的接地 。按规定周期测试接地电阻,记录齐全正确,电阻值符合要求。单芯电缆的接地符合规定。
3.8下列电缆防雷措施符合要求:
(1)电缆线路(一端)与架空线相连,相连的一端装设避雷器;长度超过50m的电缆两端均装设避雷器。两端与架空线相连的,在两端分别装设避雷器。
(2)避雷器及其附属设施装设规范,避雷器接地端子采用专门敷设的导线连接
(3)避雷器按规定周期进行试验,记录完善
3.9及时进行定期巡视、故障巡视、特殊巡视等,记录完整
3.10电缆交接试验资料齐全且合格
(1)绝缘电阻测量:重要电缆1年1次,一般电缆中、高压3年1次,一般低压5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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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2)中间接头红外测温每年一次。
第四章 20kV及以下架空线路和接户线
4.1 20kV及以下架空线路和接户线运行状况符合运行标准规定
4.2 20kV及以下线路杆塔各类标志齐全、正确、位置恰当
(1)每基杆塔有线路名称和杆号标示牌,标示牌悬挂位置正确
(2)线路的出口杆、转角杆、分支杆等有相色标记
(3)双电源杆有永久性的双电源标志
(4)水泥杆埋深标志清晰
(5)平行线路和同杆架设多回线路有判别标设或其它区分措施。
4.3绝缘子安装正确,爬距符合相应地段污秽等级要求。牢固 , 连接可靠 , 防止积水
4.4导线截面符合负载要求和机械强度要求。弧垂和交叉跨越满足规程要求,测量检查工作及时,换算正确,记录完善,不合格的整改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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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导线承力接头、非承力接头、搭接等连接方法正确 。档距内同一导线接头个数、接头位置距导线固定处距离、压接工艺等符合规范。两条线路搭接未采用悬空搭头的方式。重要跨越做到无中间接头。
4.6低压线零线截面符合要求。三相四线的零线位置规范、统一。城镇不装设总保护器的变压器其在干线和分干线终端处重复接地,接地电阻符合规定 。
4.7架空绝缘导线和平行集束绝缘导线线路的固定 、连接、绝缘化处理等符合要求。线路的首端、联络开关两侧,分支杆,耐张杆接头处、分支线的连接处等有可能悬挂接地线的位置正确设置停电工作接地点,接地点尽量靠近开关(跌落式熔断器)或导线连接点 。防雷措施完善。
4.8电杆无倾斜,线路改造、导线截面换大时均对杆塔进行强度验算。低压线路电杆长度做到不小于8m。已报废尚未拆除的线路运行维护责任明确 。
4.9拉线装置正确,拉线各种距离符合规定
4.10线路通道符合要求,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物、树木、工程设施等
4.11接户线(包括户联线)的导线、绝缘子、支持物等质量完好,满足各种安全要求,跨越有汽车通过的街道的接户线没有接头
4.12做到未经电力企业同意,广播、通信、电视等弱电线路不得与配电线路同杆架设。同杆架设时各项安全距离符合规定
4.13 中、低同杆架设的为同一电源。中、低同杆架设的为同一电源。做到低压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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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区有明确的供电范围,互不重叠。低压架空线路不得越过中压架空线路的分段开关。路灯线路与中、低压线路同杆架设时,路灯线路不穿越中、低压线路的分段点供电。
4.14按照运行规程要求落实配电线路预防性检查、维护项目,相关记录正确、完整、规范
4.15及时进行各种巡视,记录完整
第五章10~20kV配电变压器
5.1 变压器运行状况(包括变压器本体各部件、台架、附件等)符合运行标准规定
5.2变压器铭牌、命名牌、禁止攀登和防止触电等警告牌齐全、正确、位置恰当
5.3杆架式(包括台架式、屋顶架式等)配变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小于2.5m。底部周边2m水平距离内无便于向上攀登的构件(无高出地面0.5m及以上的自然物和建筑物)。引线截面符合要求。铜铝连接有过渡金具。变压器及其附属设施各种安全距离符合要求 。
5.4落地式变压器安全围栏符合要求,大容量变压器低压侧桩头连接的导体采用软接线。
5.5变压器防雷和接地装置完整可靠,两侧已装设避雷器,避雷器接地端子采用专门敷设的导线连接,避雷器安装位置应尽量靠近变压器,避雷器接地线与变压器低压侧中性点以及金属外壳可靠连接 。
5.6杆架式变压器无功补偿装置配置符合规定,运行监视窗口方向和位置正确,投运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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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5.7杆架式变压器低压侧配电箱安装正确,配电箱内电器配置完整并符合运行要求,配电箱的进出引线穿越箱壳时加套管保护。
5.8 TT系统的电气线路装设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正确,投运正常,运行管理规范
5.9用户电表箱高度符合要求,箱内装有明显断开点和过流短路保护装置,壳体材料符合要求,如采用金属材料可靠接地
5.10按照运行规程要求进行变压器及其他设备预防性检查、维护,相关记录正确、完整、规范:(1)接地电阻测量2年1次,接地电阻符合要求;(2)绝缘电阻按规定周期测量,绝缘电阻符合要; (3) 负荷测量每年至少1次,负荷电流、三相负荷不平衡度等分析正确,不合格的整改及时;(4)剩余电流保护装置性能测试按规定周期进行,现场试跳测试每月一次。 (5)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按规定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记录完善 。(6)红外测温开展正常。
5.11按照运行规程要求进行巡视,记录完整
第六章 20kV及以下柱上设备
6.1 柱上设备运行状况(包括本体各部件、台架、附件等)符合运行标准规定
6.2柱上设备命名标志:齐全、正确、位置恰当、所有柱上设备均有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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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柱上充油设备无渗、漏油,充气设备气压指示正常
6.4柱上开关设备的额定电流、额定开断容量满足要求;断路器的保护值配合正确;跌落式熔断器技术性能符合要求,安装方向、角度、电气距离和熔丝配置正确。
6.5柱上设备防雷装置完善,经常开路运行而又带电的开关的两侧已装设防雷装置。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按规定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记录完善 ,分析处理及时。
6.6柱上设备接地装置完善,避雷器接地线与柱上设备金属外壳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测量2年1次,且记录完善,分析处理及时 。
6.7定期对柱上设备进行巡视、检查、维护,相关记录和试验报告正确、完整、规范
周期同所在线路。
第七章 20kV及以下开闭所(开关站) 、配电室、箱式变电站
7.1开闭所(开关站) 、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运行状况符合运行标准规定。
7.2开闭所(开关站) 、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外部命名和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完好。外部通道畅通,运行环境合适 。
7.3开闭所(开关站) 、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内部各类设备命名齐全、规范、正确,相序标志齐全完好。
7.4各部位接点无过热等异常现象。充油设备油温正常,无渗漏油现象。充气设备气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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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示符合运行要求。电气安全净距符合规定
7.5室(箱)内整洁无杂物。建筑物、门、窗、基础等完好无损。门的开启方向正确。有防止雨、雪和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箱)内的措施。
7.6 室(箱)内温度正常,所用电源、操作电源、防火、通风和室内照明设施完好,有SF6充气柜的开闭所(开关站)和配电室防气体中毒措施齐全,强制通风控制开关位置正确,门口有强制通风的警示标识
7.7配电装置防雷和接地设施完整
7.8开闭所(开关站)接线清晰,环网柜配置合理,电源进线一般为负荷开关,出线负荷开关-熔断器组合或断路器开关
7.9开闭所(开关站) 、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高压室。操作按钮装设防误罩,全密封环网柜电源进线间隔接地开关装设防误提示锁,高压带电显示装置正常.电气一次接线图、配网相关系统接线图齐全正确 。
7.10低压配电室带电设备装设符合要求,无易被操作人员误碰的裸露设备。配电室和箱式变电站低压室无功补偿装置设备完好,投运正常。有供电区域接线图
7.11及时进行定期巡视、特殊性巡视、夜间巡视、故障性巡视和监察性巡视和检查和维护记录齐全、正确:红外测温开展正常。
第八章20kV及以下配电设备运行和检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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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每条线路和每项设备(包括本单位、外单位及用户设备):运行单位和运行任责人明确;责任分界点明确;代维护线路和设备有书面委托协议,运行维护职责明确,相关技术资料齐全。
8.2 技术资料管理:运行单位应有的技术资料齐全、完整。企业已对各业务主管部门、工区及基层班组应配备的技术资料作出明确的规定,认真执行。资料类型:
(1)配电线路和设备电气接线图, 配电线路地理接线图,低压台区图
(2)配电线路和设备竣工资料
(3)配电线路和设备台账 (包括架空线路杆塔、配变、柱上开关、无功补偿装置、计量箱、开闭所设备、配电室设备、箱式变电站设备等)/
(4)导线中间接头、架空绝缘线路停电工作接地点、故障指示器安装地点等位置记录
(5)运行、检修记录
(6)测试记录:交叉跨越测量记录,负荷实测记录,接地电阻实测记录,绝缘电阻实测记录,红外测温记录,各种预防性试验记录等
(7)会议记录:运行分析会记录,培训记录
⑻特殊用户记录:多电源用户记录,并网小水(火)电记录,不并网自备电源记录等
⑼电缆运行单位应有的生产技术资料齐全、完整:①电缆线路地理平面图,②电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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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系统接线图,③电缆线路设备一览表(名称、电压等级、规格型号、总长度和分段长度、起讫点位置、生产厂家、投运日期,允许载流量等),④电缆沿线敷设图及剖面图,特殊结构图(桥梁、隧道、人井、排管等) ,⑤电缆分支箱、电缆中间接头和终端头资料,⑥电缆阻燃措施资料,⑦电缆检查记录,⑧电缆缺陷记录,⑨电缆检修记录,⑩电缆交接试验报告、预防性试验试验报告。
8.3 技术规程管理:运行单位应有的技术规程齐全、完整(以纸质为准);企业已对各业务主管部门、工区及基层班组应配备的技术规程作出明确的切合实际的规定,认真执行。
法规、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供电营业规则。
运行、检修规程:配电网运行规程,配电变压器运行规程,架空配电线路及设备运行规程,10kV开闭所运行检修规程,电力电缆线路运行规程,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配电线路带电作业技术导则,带电设备红外诊断应用规范。
安全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线路部分),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农电事故调查统计规定。
设计规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10 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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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城市电力电缆线路设计技术规定,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低压配电设计规范,架空平行集束绝缘导线低压配电线路设计规程,城市配电网技术导则 ,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技术导则,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验收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其他相关规程
8.4 设备缺陷管理规范完善
(1)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健全,设备缺陷分类标准具体明确,没有管理死角。
(2)设备缺陷登记、上报、处理等程序实现闭环控制。
(3)设备缺陷记录完整、定性正确, 定期对缺陷情况进行分析。
8.5 检修管理规范完善
(1)有健全的符合企业实际的设备检修、试验管理制度和标准,并认真贯彻执行,做到“应修必修,修必修好”,没有修试漏项或超过期限的现象
(2)认真做好检修的计划管理工作,年度、季度和月度检修计划准确及时并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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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修施工编制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技术和安全措施计划,重大检修项目有施工设计并履行审批程序,认真做好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
(4)开展配电网状态检修(评估)的探索、试点工作 。
8.6 事故处理管理规范完善
(1)事故巡查及抢修处理的组织和管理办法健全,事故巡查及抢修处理的程序和方法正确。
(2)事故抢修用品(材料、工具等)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3)事故抢修用品的检查试验和保管存放符合规定。
⑷及时开展分析工作。
8.7 技术培训管理规范,记录齐全。
(1)有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型式多样化(技术讲座、技术比武、技术问答、考问讲解等)
(2)按规定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3)及时进行基本技术工艺和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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