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洛阳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7.12.12
• 【字 号】洛政[2007]142号
• 【施行日期】2007.12.12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失效
• 【主题分类】森林资源
正文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的通知
(洛政〔2007〕1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洛阳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规划(2008-2012年)
第一章 概况
一、自然地理概况
(一)地理位置
洛阳市位于黄河中游,河南省西部。介于东经 111O08 ′~ 112O59 ′,北纬33O35 ′~ 35O05 ′之间。北与焦作市、济源市相望,南接南阳市、平顶山市,西连三门峡市,东邻郑州市。东西长179公里,南北宽168公里,全市总面积15208.60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成区面积144平方公里。
(二)地形地貌
洛阳市的地貌基本分为西南部山地地貌,东北部黄土丘陵地貌和川区平原地貌三大
类。其中山地地貌面积6921.4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5.5%。主要由伏牛山、崤山、熊耳山、外方山四大山脉构成,绝大部分位于栾川、嵩县、洛宁、汝阳境内,新安、宜阳、偃师、伊川、孟津也有分布。丘陵地貌面积6194.4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面积的40.7%,主要分布在新安县的北部、伊川县的东北部和孟津县的西北部及伏牛山到熊耳山山地的北部,黄河的南侧,洛河和伊河的中下游地带。河谷平川地貌面积2098.79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8%。主要由黄河流域的黄河、洛河、伊河、涧河,淮河流域的汝河,长江流域的白河、老灌河流经的谷川平原盆地组成。
(三)水文
洛阳市境内干支流及沟、涧、溪等共2.7万多条,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9条,分属黄河、淮河及长江三大水系。流域总面积15057.10平方公里,其中黄河流域面积12497.4平方公里,淮河流域面积2032.70平方公里,长江流域面积527平方公里。主要河流有黄河流域的黄河、洛河、伊河、涧河,淮河流域的汝河,长江流域的白河、老灌河。
(四)气候
洛阳市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气候带,表现出显著的大陆性、季节性气候特征。冬季盛行偏北风,寒冷干燥;夏季盛行偏南风,炎热多雨。全年平均气温14.2℃。年平均降雨量600-700毫米,集中在7、8、9三个月,明显表现出冬春干燥少雨,夏秋雨水集中。年均日照时数2000~2600小时,积温4575℃,无霜期217天。
(五)土壤
全市广泛分布的主要是棕壤、褐土、红粘土、潮土四类,其它土类仅有零星分布。按地域分布,全市土壤资源可划分为以棕壤为主的西南部中山区,包括栾川、嵩县大部分地区,汝阳、洛宁、新安、宜阳部分地区,占土壤总面积的22.8%;以褐土为主的西南部低山区,占总土壤面积的39.6%,多分布在洛宁、嵩县、栾川、新安、宜阳、汝阳等县;以红粘土为主的北部黄土丘陵区,占土壤总面积的12.17%,遍及九县七区;以潮土为主的伊洛河平原区,占土壤总面积的3.82%,主要分布在黄河、洛河、伊河、汝河、涧河等河流下游滩地和两岸的一、二级阶地。
(六)植物
洛阳位于暖温带向北亚热带过渡地带,气候、土壤具有南北过渡的性质,属于暖温带植物区系。植物种类极其丰富,并有不少稀有珍贵的植物种类。据调查统计,全市共有维管束植物 2308种,198变种,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3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18种,省级重点保护的36种。乔木树种主要有核桃、柿、栓皮栎、杨、柳、刺槐、泡桐、臭椿、楝树、槲栎、化香、鹅耳栎、漆树、楸树等;灌木类有酸枣、荆条、连翘、胡枝子、盐肤木、黄栌等。草本植物多是蒿类、白草、羊胡子草、白茅、山棉花等。
(七)动物
洛阳野生动物资源丰富,全市有陆栖脊椎动物365种(另9亚种),占全国陆栖脊椎动物的15.32%,占河南省总种数的82.39%。其中,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12种,二
级野生保护动物58种,占全国野生保护动物种数的78.65%;河南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30余种,占全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83.33%。鸟类262种,占全省的83.17%。
二、经济社会概况
(一)社会概况
洛阳市是中原地区重要的工业、科技城市和中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下辖偃师市、孟津县、新安县、伊川县、宜阳县、嵩县、洛宁县、栾川县、汝阳县、涧西区、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洛龙区、吉利区等一市八县六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是享誉中外的历史文化名城,有“千年帝都、牡丹花城”的美誉。全市共有35个街道办事处、143个乡(镇)、2980个村委会和222个居委会,总人口64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252.10万人,乡村人口393.90万人。农村劳动力301.77万人,占乡村人口的76.6%。
(二)经济概况
2006年底,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1333.60亿元,其中农业总产值215.97亿元(含林业产值19.5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6.2%。财政一般预算收入76.62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12.32亿元。农民人均耕地1.13亩,粮食总产量229.43万吨,农民人均纯收入3408.48元。
三、生态环境概况
(一)水土流失
全市水土流失面积1566.60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8.7%;侵蚀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侵蚀模数平均达2576t/km2·a。水土保持类型区可分为四类:黄土丘陵沟壑区第三副区、土石山区、黄土阶地区、冲积平原区。人为造成新的水土流失主要有陡坡开荒、城镇开发建设、工矿企业建设、矿产开采、公路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水土流失造成土壤肥力降低,贫困加剧,水库、河道淤积,全市每年因水土流失而直接注入黄河泥沙3500万吨。
(二)环境概况
全市共排放工业和生活废水2.58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1.24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1.34亿吨;工业废气排放量2320.10亿立方米,主要污染物烟尘17.22万吨,二氧化硫30.45万吨,粉尘11.57万吨;工业固体废弃物产生量1520.80万吨。
地表水污染程度有所减轻,但总体状况仍不容乐观。全市主要河渠14个监测评价断面中,有7个断面综合水质类别超过Ⅳ类标准。地下水质有所好转,但局部污染加重。
第二章 林业现状
一、林业资源现状
根据2006-2007年度进行的二类森林资源清查,截至2006年底,全市现有林业用地1161.93万亩,其中有林地914.39万亩,疏林地9.72万亩,灌木林地84.10万亩,未成林造林地23万亩,苗圃地3.06万亩,无林地127.66万亩。森林覆盖率41.83%。
全市活立木蓄积2894.99万立方米。全市湿地(不包括水稻田)面积60万亩。
二、主要成就
(一)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2000年以来完成退耕还林155.35万亩,实施淮防林、水保林、邙岭绿化、小型公益林等重点防护林工程7.85万亩,外资造林39.5万亩,天保封山育林78.5万亩。同时,实施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城郊森林等一批市级重点绿化工程,绿化乡级以上通道5000余公里,2980个村庄得到初步绿化。2007年与1998年相比:林业用地面积增加78万亩,森林覆盖率增加14.53个百分点,活立木蓄积量净增1011.43立方米。
(二)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南部、西南部深山区实施天保工程后,林区生态环境显著改善,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浅山、丘陵区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后,水土流失面积逐年减小,强度逐年减轻。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通道沿线初步形成森林景观,县乡道、村道实现初步绿化。村庄绿化初见成效,部分村庄绿化标准较高。城市郊区和县城周边初步建成了以森林公园为核心的绿色生态屏障。
(三)林业产业初具规模
全市现有经济林152.28万亩,年产量3.77亿公斤;种植花卉4万亩,销售额6000余万元;用材林61.80万亩。有木材加工企业95家,人造板年加工能力6.64万立方
米。建设省级以上森林公园和生态旅游景区15处,年接待游客101.60多万人,旅游综合收入2479.75万元,其中门票收入达1098.72万元。2006年全市林业总产值19.50亿元。
(四)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林木采伐和木材运输管理,天保区严禁天然林商品性采伐;森林火灾受害率一直控制在1‰以下;病虫害成灾率一直低于0.8‰;区划界定国家级重点公益林351.62万亩、省级公益林94.90万亩;建立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3处。
三、林业所发挥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
洛阳林业的综合效益包括森林的综合效益和湿地综合效益两部分。据测算,全市森林资源及湿地系统每年的综合效益达490.63亿元,其中森林资源年综合效益441.43亿元(包括:生态效益415.69亿元,经济效益19.50亿元,社会效益6.24亿元),湿地年生态效益49.20亿元。
(一)生态效益
1.蓄水净水作用
森林的复杂立体结构能对降水层层拦截,不但使降水发生再分配,而且减弱了降水对地面的侵蚀。通过林下枯枝落叶层的吸持和过滤,然后缓慢释放出来,提高降水的利用率。全市森林年涵养水源总量16.39亿立方米,年调节水量、净化水质效益价值134.42
亿元。
湿地能将过量的水分储存起来并缓慢释放,从而将水分在时间上和空间上进行再分配,减少洪涝灾害。全市湿地(不包括水稻田)可调蓄洪水5.20亿立方米,年效益价值31.78亿元;当水进入湿地后,由于水生植物的阻挡作用,流速减缓,有利于氮、磷、硫、重金属盐等污染物的沉淀、储存、转化,从而达到净水的目的,全市湿地每年净化水质的效益价值为13.36亿元。
2.固土保肥作用
土壤是土地的根本,保护土壤就是保护土地生产力,全市森林每年固土保肥效益价值为22.59亿元。包括:全市森林每年减少土壤流失量0.27亿吨,减少土地面积和土壤肥力损失、减少河床淤积、保护水利设施,年效益价值18.91亿元;全市森林年增加土壤氮、磷、钾含量分别为159.96万吨、17.61万吨和150.86万吨,年蓄积养分效益价值3.68亿元。
3.固碳释氧作用
全市森林资源通过光合作用每年固定二氧化碳305.90万吨,全市湿地植物年固定二氧化碳9.78万吨,相当于燃烧197.30万吨标准煤排放的二氧化碳量。在不影响我市工业发展的情况下实现减排目标,扩大了我市工业发展的环境容量。全市森林、湿地年固定二氧化碳效益价值37.88亿元。
在固定二氧化碳的同时,全市林木资源、湿地植物每年还释放氧气704.20万吨(其
中森林资源年释放氧气697万吨,湿地植物年释放氧气7.20万吨),有效改善大气质量,维护大气平衡,年效益价值70.43亿元。
4.净化环境作用
全市森林每年可吸收有害气体二氧化硫、氟化物、氮氧化物分别为0.77亿公斤、229万公斤和388万公斤,滞尘99.74亿公斤,年效益价值16.2亿元。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城市和工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人们对森林净化环境功能的需求会越来越迫切。
5.庇护农田作用
林业是保障农牧业生产的生态屏障,能有效降低田间风速、减少蒸发、增加湿度、调节温度,为农作物生长发育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有效避免或减轻干旱、风沙、干热风、冰雹、霜冻等等自然灾害对农业的危害,促进农作物高产稳产。全市森林资源年增加农作物产量233.46万吨,年效益价值26.94亿元。
6.其他作用
(1)保护生物多样性
物种是最珍贵的自然遗产和人类未来的财富,森林和湿地是野生动植物的家园,全世界一半以上的生物物种生活在森林里,五分之一以上的物种生活在湿地里。全市森林资源和湿地系统每年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价值97.72亿元。
(2)旅游及休闲娱乐
森林是生态旅游的主体,林区是发展生态旅游的重要载体。白云山、龙峪湾、老君山、天池山、花果山等生态旅游景区都位于林区。全市森林年旅游效益价值4.65亿元。
湿地生态系统多种多样、风光秀丽,碧水青山、林水相依,是人们休闲娱乐、疗养的好地方。全市湿地年休闲娱乐效益价值1.20亿元。
(3)节能减排
种植在城镇的林木可有效减少居民能源消耗,节约电力,进而减少电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排放。全市每年节能减排效益价值达6.75亿元。
(二)经济效益
我市林业每年向社会提供木材13.10万立方米,年产林果产品14亿公斤,改善了群众的膳食结构,提高了生活质量,为省、市药、果、油等加工企业提供了主要原材料。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2006年全市来自林业一、二、三产业的收益为19.50亿元,全市每个农民来自林业收入平均达到479元。
(三)社会效益
据测算,全市600多万亩集体林地和分布各地的200多家林产加工经营企业每年可为农村劳力提供5.20万个就业岗位,效益价值6.24亿元。林业已成为农村产业结构调
整、促进农民增收、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产业。
退耕还林工程使农民不但提高了生态建设和保护意识,还从中得到了较大实惠。至2006年,全市退耕还林国家政策性投资达到5.03亿,有20.61万户,73.20万农民从中直接受益。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
全市现有有林地面积914.39万亩,活立木蓄积2894.99万立方米,人均有林地面积仅1.40亩,人均占有森林蓄积仅4.48立方米,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市森林资源呈阶梯状分布。栾川、嵩县、汝阳、洛宁等南部、西南部山区县为第一阶梯,森林覆盖率均在40%以上,林相比较整齐;宜阳、新安为第二阶梯,森林覆盖率达20%以上;孟津、伊川、偃师为第三阶梯,森林覆盖率均不足10%。第二、三阶梯总体属黄土丘陵区,林相较差。目前,全市仍有111.36万亩立地条件差、绿化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是多年造林绿化剩下的“硬骨头”,生态环境比较脆弱,水土流失状况还未得到有效遏制。
(二)森林质量不高,经营管理粗放
有林地树种以纯林为主,混交林比例偏低,结构简单;林分龄组结构不合理,以幼、中龄林为主;单位面积蓄积量低。由于缺乏抚育管理,山区尚有大量残次林分和灌木林,栾川、嵩县等县的大面积飞播林因密度过大而生长缓慢;通道、村庄的绿化标准还比较低。
(三)林业投资渠道少,资金投入不足
资金投入不足已成为制约林业发展的关键因素。近几年,我市相继实施了天保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林业投入有较大幅度提高,但退耕还林工程投资大部分用于补助退耕农户,真正用于造林的投资比重较小,林木后期管护资金缺乏。林业发展主要依靠上级政府财政投资,地方财政、社会投资偏少。
(四)林业基础建设不健全,支撑保障能力不强
林业管理体系尚不健全,森林防火、森林公安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三防”体系不稳固。各级林业部门技术人员少,经费紧张,基础设施落后,支撑保障能力不强,严重制约林业的健康发展。
(五)林业产业发展水平较低
林业产业基础比较薄弱,发展水平低。现有产业经营规模小,层次低,产值少,需要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强精深加工,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和产品附加值,逐步形成较为完备的林业产业体系。
第三章 规划的背景和必要性
一、规划的背景
在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时期下,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工业强市、旅游强市、
科教强市”的发展战略,确立走在中原崛起前列的目标。林业生态建设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点,被赋予了新的使命。实现林业又快又好发展,是一项必要而紧迫的任务。一是全市森林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仍比较脆弱;二是作为重工业城市,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环境容量和直接减排的空间有限;三是随着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步伐加快,城乡居民对生态产品、林果产品的需求越来越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四是省委、省政府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做出了建设林业生态省的重大决策,提出了打造“绿色中原”、“锦绣中原”的目标,加大了对林业生态建设的投资,为我市林业发展提供了契机。编制实施本规划对我市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打造中西部最佳人居环境城市,构建和谐洛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建设的必要性
(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
党的十七大把“建设生态文明”提到了发展战略的高度,要求到2020年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时,使我国成为生态良好的国家。林业是生态建设的主体,木材等林产品是不可或缺的战略资源。林业是重要的公益事业和基础产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双重任务。大力发展林业,既是改善生态状况、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战略举措,也是调整农业结构、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又是绿化美化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生态文明社会的客观要求。
(二)是实现工业强市、旅游强市战略目标的需要
作为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全省重要的工业制造基地,近年来,我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能源电力、铝工业、石化及后加工等重化工和原材料、高耗能产业所占比重大,环境压力日趋明显,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加快林业生态建设,构建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不仅可以发挥减少水土流失、涵养水源、净化污染物等保障国土生态安全的作用,而且还能增加固碳能力,减缓温室效应,实现间接减排,扩大环境容量,提高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承载能力。洛阳还是一个国际性的旅游城市,自然风光秀丽,历史文化底蕴厚重。全市分布有白云山、龙峪湾、天池山、神灵寨、花果山等14个国家级、省级森林公园,拥有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和被誉为“释源、祖庭”的中国第一个官办寺院白马寺,文化古迹数不胜数。加快林业生态建设,结合旅游开发,在风景名胜区、度假区等区域因地制宜营造风景林,为旅游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支持,进一步提升全市旅游业的整体水平。
(三)是实现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的根本保证
洛阳处于我国地势的第二阶梯向第三阶梯的过渡地带,又属黄河中下游的过渡地区,境内分布有伏牛山、崤山、熊耳山、外方山四大山脉,地形地貌比较复杂。气候上属北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的气候带,气候温和,降雨较为充沛。地理位置和气候上的过渡性决定了我市林业资源状况带有明显的过渡性特征,造就了我市生物的多样性,是河南省典型的山区林业大市,全市林业用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的16.47%,有林地面积占全省总面积21.08%。近年来,我市抓住国家实施林业六大重点工程的机遇,相继实施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通道绿化、村庄绿化、城郊森林公园建设等一批林业重点生态工程,昔日岩石裸露的荒山逐步披上绿装,道路沿线、村庄周围绿树成荫,城市也环抱在森林之中。生态环境局部改善,但总体仍比较脆弱,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水平仍比较低,与全市
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协调。全市仍有大量的宜林荒山荒地、沟河路渠两侧、田间地头、四旁隙地亟需绿化,林业发展的潜力很大。实施林业生态建设,不仅注重高标准造林绿化,扩大林业发展空间,而且把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农田防护完善提高等纳入规划,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力。同时,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科技服务和基础设施等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林业的保障能力,促进我市林业跨越式发展。
(四)是促进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有效途径
实施林业生态建设,不仅可以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扩大木材、果品的供给,促进全市经济发展,而且可以拉长森林食品、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培植)、苗木花卉、林药、森林生态旅游等产业链条,增加就业容量,拓宽农民增收的渠道。
第四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林业生态县为载体,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空间,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大力培育、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充分发挥森林在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风抗灾、净化环境、美化环境的作用,为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走在中原崛起前列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尽量少占用耕地
新增有林地全部安排在宜林荒山荒地(即国土部门控制的荒草地、沙地)和未利用土地中的部分滩涂地、裸土地及建设用地中的废弃矿山上。生态能源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全部规划在宜林荒山荒地等未利用土地上;矿区生态修复工程安排在废弃工矿用地等建设用地上;生态移民工程需恢复植被的,主要在移民废弃宅基地和废弃道路、晒谷场等其他农用地上安排造林。农田防护林网工程根据农田防护技术规程进行规划,不多占用耕地。环城防护林、围村林、生态廊道工程遇到耕地地段时,按标准下限进行规划,尽量少占用耕地,且这些工程只安排造林规模,不改变土地地类,其林木生长所占用土地仍按耕地管理。
(二)相互协调,整体推进
与各有关部门搞好数据衔接,充分吸纳和利用相关规划成果。城市建成区绿化规模与市园林局的数据相衔接;山区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规划在吸收水利部门水保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完善;廊道绿化依据交通、水利、河务等部门已建和规划的工程,工程建设到哪里,林业生态建设规划跟进到哪里。规划还利用国土部门的土地分类成果控制全市的造林规模。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
南部、西南部山区以森林经营为重点,辅以人工造林。中部、北部黄土丘陵区坚持生
态效益优先,重点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名特优经济林和生态能源林。一般农区重点建设高效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以保障农业生产能力,同时大力发展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生态廊道绿化,在重点通道两侧、出入口等重要地段,实行乔灌花草相结合,提高绿化美化标准和景观效果。
(四)政府主导,市场调节
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实行政府主导,投资纳入市、县级政府财政支持体系;林业产业工程建设遵循市场规律,投资实行市场化运作;生态与经济兼顾的生态能源林等建设,注重吸引社会投资,实行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性引导、扶持机制。
(五)自下而上,统筹安排
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编制方法,先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提出规划方案,经相关部门认可后逐级上报。根据省林业厅反馈的控制数据,市级将控制数据分解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再将数据分解到乡(镇)、到村庄、到路段(河渠),确保规划任务落实到山头地块。同时,坚持统筹安排,分区域、分年度、分工程规划,扎实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目标的实现。
三、建设目标
经过五年(2008~2012)的奋斗,巩固和完善多功能高效益的林业生态防护体系,使全市的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建成城乡宜居生态环境和林业生态市。
(一)总体目标
到2012年,全市新增有林地84.47万亩,达到998.8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5%以上。其中: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0%以上,丘陵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5%以上,一般平原农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8%以上。林业年产值达到45亿元。所有的县(市)建成林业生态县。
(二)具体目标
现有111.36万亩宜林荒山荒地和0.15万亩宜林沙荒地全部得到绿化;73.55万亩低质低效林基本得到改造;新增用材林和工业原料林7.15万亩,达到68.95万亩;新造生态能源林45.63万亩;新增名优特新经济林基地6.50万亩,达到158.78万亩;新增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8.28万亩,达到12.28万亩。
沟、河、路(铁路、国道、高速公路、省道、景区道路、县乡道、村道等)、渠绿化率95%以上,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以上,平原村庄林木覆盖率40%以上。
新增森林年吸收二氧化碳能力54.17万吨,达到360.07万吨。
到“十二五”末,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7%,林业年产值达到70亿元。建设林业生态功能完善,林业产业发达,林业生态文化繁荣的较为完备的现代林业体系,构筑“青山、碧水、绿地、蓝天”、城乡一体的绿化格局。
第五章 总体布局
根据洛阳市自然区域特征、林业建设现状以及城乡绿化的特点,规划“三大区域”(南部、西南部山区,中部、北部黄土丘陵区和一般农区),“一个中心”(洛阳市城市区),“多级支点”即10个卫星城(9个县城和吉利区),143个乡(镇)和2980个村庄,“一网络”(生态廊道网络),构筑点、线、面、网相结合的林业生态系统。
一、三大区域
(一)南部、西南部山区
1.基本情况
该区指伏牛山、熊耳山、外方山的石质山区,为伊河、北汝河的源头及洛河的主要汇水区。主要涉及栾川和嵩县的绝大部分、汝阳南部,洛宁西北部、西南部,宜阳南部,伊川、新安、偃师等县(市)的少部分区域。
区域内山势陡峭,海拔相对高差大,森林植被覆盖率高,林木资源丰富,分布有大面积的天然林和飞播林,是我市森林资源分布的核心区,生态地位十分重要。林种主要为栎类、松类、硬阔叶类构成的混交林,林分结构复杂,郁闭度大,林地生产力较低。区内山势险峻,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生活比较贫困。
2.建设重点
由于该区是我市天然林和公益林的主要分布区,又是伏牛山、熊耳山两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林木覆盖率总体较高。因此,该区以加强森林保护、抚育,提高林分质量为
主,个别区域辅以实施人工造林。
一是继续加强对现有天然林和公益林的有效保护,进一步加大管护力度,提高森林资源的质量和效益。
二是加强中幼林抚育。由于该区域主要为天然林和人工飞播林,一些林地的林木密度过大,光照不良,一些林地遭受病虫害、雪压、风折等自然灾害,已影响到林木生长,应适当进行抚育间伐,提高森林质量。
三是加强低质低效林改造。对现有林木生长不良,防护功能低下的林地实施低质低效林改造,采取封山育林、补植补造等方式,提高林分质量。
四是建设山区生态防护林。在个别植被覆盖率低的地块,营造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有步骤地实施生态移民,矿区修复,以减轻生态压力。
(二)中部、北部黄土丘陵区
1.基本情况
该区指熊耳山余脉及崤山山区,主要涉及孟津、新安、伊川、洛宁、宜阳等县的大部分区域,偃师市东北部,以及嵩县、汝阳的少部分区域。
该区地形地貌主要为黄土丘陵和石质丘陵,地势较为平缓,土壤深厚疏松,植被覆盖率低,地表冲刷侵蚀强烈,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是我市实施人工造林的重点区
域。区域内的嵩县、洛宁、宜阳、汝阳、孟津等多数县(市)经济条件落后,个别县仍属国家级、省级贫困县。
2.建设重点
加强对宜林荒山荒地的综合治理,因地制宜营造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逐步改善水土流失现状。利用立地条件较好的宜林荒山荒地大力发展黄连木、油桐、文冠果等生态、经济效益兼优、市场前景广阔、易被群众接受的生态能源林;结合区域特点与群众意愿,利用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土层深厚肥沃的宜林荒山荒地,建设名特优经济林基地,在提高森林植被覆盖率的同时,带动群众增收致富。同时,加强中幼林抚育、低质低效林改造等森林经营管理。
(三)一般农区
1.基本情况
该区沿洛河、伊河、汝河呈带状分布,主要涉及偃师、汝阳、孟津、洛宁等县的部分区域。地势较为平坦,土层深厚,水源条件及农业生产条件较好。交通便利,城镇化程度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
2.建设重点
根据该区农田、河滩面积大,堤坝多,土壤水肥条件较好的特点,营造高标准农田林网,构筑农区抗御自然灾害的林业生态屏障;在立地条件适宜的地方,大规模营造以杨树
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堤坝防护林,建设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以葡萄、桃、李、杏、樱桃等时令鲜果为主的经济林基地。
二、一个中心
1.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大力实施城市园林绿化,绿化水平显著提高。截止2006年底,洛阳城市建成区总面积21.67万亩,其中已绿化面积7.06万亩,城市绿化覆盖率32.58%。存在问题:一是城区绿地总量不足,且分布不均;二是城市森林总量不足,植物配置和结构层次单一,没有构成复合稳定的植物群落,绿化美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城郊森林覆盖率偏低,缺少成规模的环城防护林带,城郊森林公园需进一步完善。
2.建设重点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采取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搭配,绿化与美化相结合,城区与郊区相衔接的绿化模式,构建“一环”(环城防护林带)、“一屏”(北邙绿色生态屏障)、“一带”(洛浦风光带)、“四组团”(周山、龙门山、上清宫、隋唐遗址等四个森林组团)、“多色块”(建成区内的廊道绿化、城中绿岛等)有机配合的绿化格局,充分发挥森林改善生态环境、弘扬城市绿色文明、提升城市品位等功效,打造体现时代风貌、富有个性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三、一网络
即生态廊道网络。以“七纵七横”14条主要通道和黄河、洛河、伊河、汝河“四流域”为纲,县乡道、村道、支流、支渠等贯穿其间,涵盖全市所有的铁路、公路、河渠及重要堤坝。
“七横”自北向南依次是连霍高速、310国道、陇海铁路、郑西铁路、洛宁-偃师快速通道、郑卢线、311国道。“七纵”自西向东依次是洛阳-栾川快速通道、焦枝铁路、二广高速、207国道、郑少洛高速、洛阳-吉利快速通道、南车线。
“四流域”指洛河及其支流,洛河上游的故县水库,以及与其相连接的支渠、灌渠等;伊河及其支流,伊河中上游的陆浑水库,以及与其相连接的支渠、灌渠等;汝河及其支流;黄河干流及干流上的小浪底水库和西霞院水库,以及与其相连接的支渠、灌渠等。
1.基本情况
洛阳市现有各种廊道总里程22840.70公里。其中,现有廊道里程22531公里,规划期内新增廊道里程309.70公里。在现有廊道里程中,适宜绿化里程18647.90公里,已达标绿化里程4928.70公里,已绿化但未达标绿化里程7858.80公里,未绿化里程5860.30公里。存在问题:一是通道绿化水平参差不齐,有些道路已达到规划标准,有些差距较大;二是由于管理权限、资金缺乏等原因,铁路、河渠等绿化相对滞后;三是造林树种单一,配置不合理;四是政策、机制尚不完善。各县(市、区)廊道分级现状详见附表5。
2.建设重点
以增加森林植被,构建森林景观为核心,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地建成绿化景观与廊道级别相匹配,绿化布局与城乡人文环境相协调,集景观效应、生态效应和社会效应于一体的生态廊道。
四、多级支点
(一)卫星城绿化美化
将栾川、嵩县、洛宁、宜阳、伊川、汝阳、新安、孟津、偃师等9个县城和吉利区作为城市的10个卫星城进行规划。以廊道绿化、城中绿岛、城郊森林为主要建设内容,分别打造功能完善的生态系统。(注:按照行政区划,吉利区属洛阳市的一个行政区,但在地理位置上与城市区主体相分离,间隔孟津县部分区域,故单独对其进行规划。)
(二)村镇绿化美化
1.基本情况
全市143个乡(镇)和2980个行政村,建成区总面积101.33万亩。2002年以来,我市组织开展了大规模村庄绿化活动,以提高林木覆盖率为主要指标,对所有村镇实施初步绿化。目前,全市村镇建成区已绿化面积35.43万亩,绿化覆盖率34.96%。存在问题:一是缺少统一规划,未能够与村庄综合治理有机相结合;二是缺少专项资金支持,绿化美化档次较低;三是未能充分发掘自身独特优势,村庄绿化千篇一律,缺少各自特色。各县(市、区)村镇绿化现状详见附表10。
2.建设重点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结合村庄环境改造进行统一规划,以庭院、村中道路(河渠)、围村林带为绿化重点,进一步提高村镇绿化美化水平,构筑多树种、多层次、多功能的村镇生态系统,加快城乡绿化一体化进程。
第六章 林业重点建设工程
一、国家重点生态工程
(一)天然林保护工程
按照“加强管护、积极培育”的原则,对列入工程区范围内的675.86万亩林地继续实行全面有效管护,改善森林质量,增强林地生产力。主要涉及栾川、嵩县、宜阳、洛宁、伊川、新安、孟津等。
(二)退耕还林工程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完善退耕地还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7〕25号)精神,对2000年以来实施的155.35万亩退耕还林和配套荒山造林进行补植完善,落实好各项补助政策,加强抚育管理,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真正做到“退得下,稳得住,见成效、不反弹”。
2.在暂不安排新的退耕地造林任务的情况下,积极争取国家关于荒山造林的有关政
策,继续有计划地实施荒山荒地造林和封山育林。
(三)重点地区防护林工程
遵循国家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继续在汝阳县实施淮河流域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改善流域生态环境。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维护各类生态系统,做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工作,扎实抓好国家级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加快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建立健全保护区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保护区设施和功能。
二、省、市重点生态工程
为改善城乡宜居生态环境,确保国土生态安全,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生态承载能力,规划重点实施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等七大林业生态工程。
规划总任务601.33万亩,各工程建设规模详见附表24。
(一)山区生态体系建设工程
重点实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和生态能源林工程,进一步加大矿区生态修复,生态移民力度,建成以森林植被为主体的高效、稳定的山区生态林体系。规划任务156.04
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17.29万亩,封山育林37.11万亩,飞播造林1.64万亩。
1.水源涵养林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偃师、新安、宜阳、嵩县、汝阳、孟津、伊川7个县(市)52个乡(镇)。
(2)建设内容
在洛河、伊河、汝河等河流源头、河流两岸第一层山脊以内的宜林荒山荒地,特别是小浪底水库、西霞院水库、陆浑水库、故县水库等库区周边营造水源涵养林,达到涵养水源、改善水文状况,保护饮用水源地的目的。树种应具备根量多、根域广、林冠层郁闭度高、林内枯枝落叶丰富等特点,可选择侧柏、刺槐、臭椿、栎类、油松、皂角等树种,多树种搭配营造针阔混交林,形成混交复层林结构。对于水库周边绿化,应以营造生态防护林为主,适当搭配栽植柳树、紫穗槐、火炬、黄栌、连翘、紫荆等彩叶、观赏性树种,营造集生态功能与观赏功能为一体的森林景观群落,为旅游开发提供良好的自然环境。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5.4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6.43万亩,封山育林8.6万亩,飞播造林0.42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5.32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7.09万亩,占20%;2010年8.86万亩,占25%;2011年8.86万亩,占25%;2012年5.32万亩,占15%。各县(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2。
2.水土保持林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偃师、新安、嵩县、洛宁、汝阳、孟津、伊川、吉利8个县(市、区)的70个乡(镇)。
(2)建设内容
在土层瘠薄的山地,土壤侵蚀较为严重的黄土丘陵区,地质结构疏松易发生泥石流地段,以及主要山脊分水岭两侧大规模营造水土保持林。将郑少洛高速、连霍高速、二广高速、西南环城高速、洛栾快速通道、310国道、311国道、207国道、南闫路、安虎线、八官线等主要公路沿线、县城周边的宜林荒山荒地作为优先绿化的重点。营造水土保持林应坚持“因害设防、适地适树”的原则,可优先选择侧柏、刺槐、臭椿、火炬、油松、楝树等耐瘠薄、深根性树种,加强土壤固持能力,减缓地表径流,减轻雨水冲刷,防止水土流失,保持和恢复土壤肥力。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67.88万亩。其中人工造林38.15万亩,封山育林28.51万亩,飞播造林1.22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10.18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3.58万亩,占20%;2010年16.97万亩,占25%;2011年16.97万亩,占25%;2012年10.18万亩,占15%。各县(市、区)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3。
3.生态能源林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偃师、新安、嵩县、洛宁、汝阳、孟津、伊川、宜阳、栾川9个县(市)的87个乡(镇)。
(2)建设内容
适应国家能源战略需要,选择土层深厚、坡度平缓等立地条件相对较好的区域,大力营造以黄连木、油桐、文冠果等含有率高的木本油料树种,建设生态能源林基地,为我市及至全省的生物油料加工企业提供原料,带动全市能源产业的发展。
(3)建设任务
规划新造林任务45.63万亩。其中,2008年6.84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9.13万亩,占20%;2010年11.41万亩,占25%;2011年11.41万亩,占25%;2012年6.84万亩,占15%。各县(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4。
4.生态移民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偃师、新安、嵩县、洛宁、汝阳、伊川、宜阳、栾川8个县(市)的56个乡
(镇)。
(2)建设内容
在退耕还林工程区逐步实施生态移民工程,将人为活动对生态破坏严重的深山独居户、散居户迁出,统一规划,集中安置,对原址因地制宜,乔灌结合恢复植被,改善移民地生态环境。
(3)建设任务
规划安置移民8745人,规划造林面积1.55万亩。其中,2008年规划安置移民1312人,造林任务0.23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规划安置移民1749人,造林任务0.31万亩,占20%;2010年规划安置移民2186人,造林任务0.39万亩,占25%;2011年规划安置移民2186人,造林任务0.39万亩,占25%;2012年规划安置移民1312人,造林任务0.23万亩,占15%。各县(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5。
5.矿区生态修复工程
(1)建设范围与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栾川、嵩县、洛宁、汝阳、新安、偃师、宜阳、伊川、孟津9个县(市)的46个乡(镇)。
现状:林区采矿现象比较普遍,开采过程中对林木、林地造成了严重破坏,水土流失
加重,矿区周边生态环境恶化。经调查统计,全市现有矿区总面积46.54万亩,其中需要恢复植被面积5.53万亩。各县(市)矿区现状详见附表7。
(2)建设内容
对全市范围内的各类露天采掘矿区、尾矿堆集区、煤矿沉陷区等,全面实施矿区生态修复工程,因地制宜进行植树造林,恢复矿区生态环境。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5.53万亩。其中,2008年0.83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11万亩,占20%;2010年1.38万亩,占25%;2011年1.38万亩,占25%;2012年0.83万亩,占15%。各县(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6。
(二)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涉及汝阳、孟津、偃师、洛宁4个县(市)的34个乡(镇)。
现状:现有农田面积132.63万亩,适宜农田林网间作面积84.93万亩。其中已林网间作面积23.55万亩,不完整林网面积24.08万亩,未林网间作面积37.30万亩。各县(市)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现状详见附表8。
2.建设内容
对断带和网格较大的地方进行完善提高,结合地形地貌,合理控制林网网格面积,沿地埂栽植1-2行树,可主栽杨树、桐树、楸树等树体高大,冠幅和根域较小的乡土树种,适当搭配栽植石榴、枣等经济树种,营造田园风光;对成过熟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逐步建设较为完善的农田防护林体系,保障广大农区林茂粮丰和城乡生态安全。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84万亩。其中,新建林网37.3万亩,折合片林1.75万亩;完善提高24.08万亩,折合片林0.84万亩;更新造林17.8万亩,折合片林1.25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0.58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0.77万亩,占20%;2010年0.96万亩,占25%;2011年0.96万亩,占25%;2012年0.58万亩,占15%。各县(市)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现状详见附表17。
(三)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1.建设范围
全市所有现有廊道及规划期内新增廊道两侧。
2.建设内容
针对我市廊道绿化现状和存在问题,对已初步绿化的廊道要在巩固原有绿化的基础
上,结合自然地形,采取组团绿化模式,增加常绿树种和花灌木,做到绿化、美化、香化相结合,提高绿化品位与档次;对尚未绿化和规划期内新建廊道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绿化,做到一步到位。通过五年建设,使全市所有廊道实现高标准绿化美化,建成景观廊道。
Ⅰ级:黄河干流。两侧各栽植宽度100米以上树木;
Ⅱ级:铁路、高速公路、国道、黄河与淮河一级支流、干渠。每侧各栽植10行以上树木;
Ⅲ级:省道、景区道路、二级支流、支渠。两侧各栽植5行以上树木。
Ⅳ级:县乡道、三级支流。两侧各栽植3行以上树木;
Ⅴ级:村级道路、斗渠。两侧各栽植至少1行树木。
Ⅲ级及以上廊道沿线第一层山脊2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实现绿化,Ⅳ级及以下廊道第一层山脊1公里范围内的宜林荒山荒地实现绿化。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25.75万亩。其中,新绿化里程6170公里,造林面积11.93万亩(林带折合9.73万亩,绿化宜荒2.20万亩);完善提高里程7858.80公里,造林面积6.94万亩(新增林带面积6.23万亩,绿化宜荒0.71万亩);更新里程4429.10公里,折和造林
面积6.88万亩。
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规划3.86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规划5.15万亩,占20%;2010年规划6.44万亩,占25%;2011年规划6.44万亩,占25%;2012年规划3.86万亩,占15%。各县(市)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8。
4.建设重点
(1)高速公路。对郑少洛、二广(汝阳段)、洛阳-栾川等高速公路实施高标准绿化美化,营造景观生态林带,既突出观赏效果,又具备较高生态功能。前景林带以常绿树种、彩叶树种和花灌木为主,可选择海桐、紫叶李、小叶女贞、雪松、木槿、紫荆等;背景林带以高大乔木为主,可选择杨树、柳树、楸树、国槐、五角枫等;远景是将视野范围内的荒山荒地全部绿化,以侧柏、蜀桧等常绿树为主。
(2)铁路。陇海、焦枝和郑西等铁路两侧搭配栽植常绿树种和高大乔木。近路基区域栽植2至3行侧柏、蜀桧、雪松等常绿树,外侧栽植7至8行杨树,适当密植,以增强林带抗风能力。
(3)国道、快速通道。洛阳-吉利、洛宁-偃师等快速通道每侧栽植5行以上树木。其中可栽植2行雪松、海桐、女贞等常绿树,间植百日红、黄栌、木槿、紫荆、山桃等花灌木;栽植3行以上杨树、柳树、国槐等乔木。310、207、311国道、洛阳-栾川快速通道要在补植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彩叶树和花灌木比例,提高通道绿化档次。
(4)河渠。河渠两侧适宜绿化的荒滩荒地全部拍卖绿化,以营造杨树等速生丰产林
为主。
(四)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1.城市区绿化
(1)建设范围
包括洛阳市城市建成区及郊区。
(2)建设内容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载体,采取平面绿化与立体绿化相配合,绿化、彩化与美化相结合,城区与郊区相衔接,加强环城防护林、森林公园建设、城区绿化、通道绿化,打造中西部最佳人居环境城市。
一环:环城防护林带
依托西南环城高速和二广高速,在其沿线规划建设60米宽的环城防护林带,其中10米常绿树种,50米速生树种。常绿树种以蜀桧、雪松、大叶女贞为主,速生树种以杨树、柳树为主,充分发挥林带防风滞尘作用;在道路的出入口、重要地段,结合自然地形,以突出古都文化为主题,采取乔、灌、花搭配方式建园林小品。林带全长60.70公里,折合面积0.54万亩。其中,西南环段林带长29.40公里,折合面积0.26万亩,涉及宜阳、伊川、孟津、涧西、西工、高新等县(区);二广高速段林带长31.30公里,折合
面积0.28万亩,涉及汝阳、孟津、吉利等县(区)。
一屏:北邙绿色生态屏障
该工程东起二广高速公路,西至西南环,南至310国道,北接连霍高速,东西长25公里,南北宽6.70公里,总控制面积25万余亩。涉及孟津、洛龙、老城、西工、廛河等5个县(区),以及高新技术开发区。其中孟津县占工程总任务80%以上。在孟津县麻屯、朝阳、城关、送庄、平乐、常袋6个乡(镇)109个村,规划改扩建农田防护林21.69万亩,栽植泡桐、杨树、侧柏等乡土树种,完善现有农田林网,提高林网防护功能,进一步改善城市北郊邙岭地区林木覆盖率偏低的局面。
一带:洛浦公园风光带
洛浦公园风光带位于横贯市区的洛河之滨,东起焦枝铁路桥,西至徐家营。绿化长度16公里,绿化面积1.37万亩,由上阳宫、同乐园,华林园,洛神赋和滨河游园五大园区组成,是以草坪为主,集堤面、阶地、水面为一体,融园林绿化、园林建筑、园林景观、大型广场、历史文化于一身的开放性公园。规划实施东扩工程,将洛浦公园向东续建3.60公里,其中洛河北岸将建设50米宽的带状公园,洛河南岸将建设30米宽的带状公园。东段工程实施后,洛浦公园将从西到东贯穿整个洛阳城。
四组团:四个森林组团
周山森林公园。位于洛阳市区西南部的高新技术开发区,涉及高新区孙旗屯乡的5个行政村,绿化面积1500亩,2002年6月被批准为省级森林公园。在此基础上,将森林
公园向西延伸,建成城市西南部的森林生态屏障。
龙门山森林公园。位于龙门西山,东依龙门石窟,北接洛南新区,绿化面积8280亩,栽植树木80余种200余万株,被誉为洛南新城区的“后花园”。为适应城市发展需要,对森林公园进行扩建,增加绿化面积750亩。
上清宫森林公园。位于市区北部邙岭上,北邻310国道,东接岳葛路,南临市区,西与定鼎北路相接。涉及老城区5个行政村,面积3000亩,栽植绿化树木40多个品种25万余株。加强对园区树木的抚育管理,逐步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
隋唐遗址植物园。位于洛南新区,王城大道以东,总面积2835亩,以洛阳山水、植物和隋唐城遗址文化为基础,建设有木兰琼花园、万柳园等28个专类园,植物种类1500多种,总绿地面积近130万平方米,水域面积18万平方米。规划在植物园内建设隋唐遗址牡丹园,汇集全国1200多个牡丹品种,建成我国牡丹品种最全、文化品位最高的牡丹园。同时,将建设以牡丹为主题的园林小品。
多色块:廊道绿化、城中绿岛
按照“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的原则,结合企业搬迁、危旧房改造、拆除违章物等城市改造,继续增加广场、游园、公共绿地等休闲绿地面积,达到多数市民出门平均500米有休闲绿地的目标。建设休闲绿地时,做到乔、灌、草、花、藤相搭配,增加乔木栽植量,增大乡土树种比例,提高林木覆盖率,营造近自然植物群落。
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倡导和推广立体绿化。对伊河、洛河、瀍河、涧河等河流坡面,九
都路立交桥、定鼎路立交桥等立交桥,中州路、九都路、王城大道、延安路、凯旋路等城市干道沿线的建筑物实施绿化,栽植爬墙虎、紫藤、凌霄、扶芳藤等攀援植物,最大限度地拓展城市绿化空间。
进一步完善伊河、洛河、廛河、涧河、中州渠、大明渠、防洪渠等“四河三渠”沿线的林带,绿化率达95%以上。在城市入口处,结合区域地形营造适当比例的风景林,选择与区域人文、自然相和谐的绿化美化树种,并点缀山石、小品和标志性雕塑,突出洛阳“千年帝都、牡丹花城”的文化内涵,建成城市绿化的亮点。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10611亩。其中,城市建成区绿化4400亩,环城防护林带5461亩,城郊森林750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1592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2122亩,占20%;2010年2653亩,占25%;2011年2653亩,占25%;2012年1591亩,占15%。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9。
2.卫星城绿化
(1)建设范围及现状
建设范围:包括栾川、嵩县、洛宁、宜阳、伊川、汝阳、新安、孟津、偃师等9个县城和吉利区。
现状:建成区总面积14.93万亩,其中已实施绿化面积6.08万亩,绿化覆盖率
40.72%。各县(市、区)绿化现状详见附表10。
(2)建设内容
按照县城发展规划,结合自身实际,在城市建成区发展绿地广场、绿色廊道等。在县城周边,依托龙泉山、凤翼山、香鹿山、荆山、万果山、翠屏山、虎头山等现有城郊森林,继续扩大建设规模,完善功能,为广大群众提供休闲娱乐场所。有条件的县城可实施环城防护林带。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4.11万亩。其中,建成区绿化2.33万亩,环城防护林带0.09万亩,城郊森林1.69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0.62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0.82万亩,占20%;2010年1.03万亩,占25%;2011年1.03万亩,占25%;2012年0.62万亩,占15%。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19。
(五)村镇绿化美化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全市143个乡(镇)和2980个行政村的建成区及周围。
2.建设内容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以实现“村镇周边森林化、村镇道路林荫化、居住庭院花果化”为总体目标,在巩固原有绿化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与特点,以庭院、村中道路(河渠)、围村林带为绿化重点,采用乔、灌、藤、花相搭配方式进行立体式绿化、美化。庭院绿化以栽植花、灌、藤和经济林为主。村中道路、河渠两侧栽植乔木1-2行,相间配置常绿树和花灌木,绿化率达到95%以上。四旁隙地绿化要因地制宜,面积较大的公共隙地,可建成公共绿地,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庄可建街头游园、街心公园等公共休闲场所;面积较小的隙地,可见缝插绿,栽植生态林或经济林。条件具备的村庄周围要建设3-4行围村林带,形成绿色屏障。围村林带树种选择以杨树等速生用材林为主,配置乡土树种,避免树种单一,有利于增加物种多样性。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8.08万亩。按造林年度分,2008年1.62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20%;2009年1.62万亩,占20%;2010年2.02万亩,占25%;2011年2.02万亩,占25%;2012年0.81万亩,占10%。各县(市、区)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0。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1.建设现状
全市现有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12种,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58种,占全国野生保护动物种数的78.65%;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30余种,占全省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83.33%;鸟类262种,占全省83.17%。近十几年来,我市人口的快速增长及经济的发
展,人口与资源,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濒危物种的恢复进展缓慢,部分物种减少的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全市林业系统共建立森林类型、野生动植物类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3处,分别是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河南省黄河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洛阳部分),总面积114.45万亩,占全市国土面积的5%。通过自然保护区的建立,使全市90%以上的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和85%的典型生态系统纳入到了自然保护区范围,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系统得到了有效保护。通过多年来的建设,自然保护区的交通、通讯、管护、监测等基础设施状况有了一定改善,保护手段得到加强,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普遍较差,建设的任务仍很重。
2.建设内容
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建设,增强对迁徙候鸟等野生动物的疫源疫病监测防控能力。建成洛阳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野生动物监测站、野生动植物展览馆,在11个县(市、区)建设野生动植物管理站,建立健全全市野生动植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野生动植物保护水平。
加快伏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熊耳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步伐,逐步完善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增强保护区的各种功能。有步骤地开展国家级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二期工程建设,抓好湿地生态恢复与重建,重点加强保护和监测能力,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管理水平。
(七)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栾川、嵩县、洛宁、宜阳、汝阳、伊川、孟津、新安、偃师、洛龙、吉利11个县(市、区)的137个乡(镇)。
2.建设内容
加强对现有森林的经营管理,不断提高林分质量,充分发挥森林的综合效益。对郁闭度0.8以上的中幼林,采取定株抚育、修枝、疏伐、间伐、卫生伐、景观伐等措施加强抚育管护,促进尽快郁闭成林,提高林地生产力。对生态区位重要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培育、科学改造,使其逐步形成树种多样、结构稳定、功能完善的公益林;对立地条件较好的低质低效林,通过加大投入、集约经营,使其形成速生、丰产、高效的商品林;对郁闭度小于0.5的低质低效林实施封山育林,采取补植补造等措施,充分发挥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能力,提高林分质量。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380.52万亩。其中,中幼龄林抚育306.97万亩(含飞播造林5.25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73.55万亩。按年度分,2008年57.08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 2009年76.10万亩,占20%;2010年95.13万亩,占25%;2011年95.13万亩,占25%;2012年57.08万亩,占15%。各县(市、区)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1。
环城防护林带、围村林、铁路公路防护林建设,需要在耕地上造林时,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实施。
三、林业产业工程
为加快我市林业产业发展,促进林农增收致富,发挥林业基础产业作用,规划实施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经济林等四大林业产业工程。
规划总任务21.93万亩,各工程建设规模详见附表11。
(一)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偃师、嵩县、洛宁、汝阳、孟津、伊川、高新7个县(市、区)的48个乡镇。
2.建设内容
按照“速生、优质、高效”的要求,实行集约化经营,促进工业原料林培育。在伊河、洛河、汝河等川涧区营造以杨树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和堤坝防护林,建设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基地。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7.15万亩。其中,2008年1.07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43万亩,占20%;2010年1.79万亩,占25%;2011年1.79万亩,占25%;2012年1.07万亩,占15%。各县(市、区)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2。
(二)经济林建设工程
1.建设范围
主要涉及嵩县、汝阳、孟津、伊川、西工5个县(区)的38个乡(镇)。
2.建设内容
按照“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围绕“绿色”、“有机”,以提高品质和效益为核心,实施规模化种植,集约化经营,科学化管理,系统化服务,发展具有区域优势的干鲜果,突出洛阳经济林特色。重点新建嵩县核桃基地、孟津梨基地、汝阳县山茱萸基地、伊川县大枣、柿树基地;完善提高洛宁县苹果基地、偃师市葡萄基地、新安县大粒樱桃基地建设水平。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6.5万亩。其中,2008年0.98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30万亩,占20%;2010年1.63万亩,占25%;2011年1.63万亩,占25%;2012年0.98万亩,占15%。各县(区)分年度规划任务详见附表23。
(三)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建设工程
1.建设范围
涉及全市栾川、嵩县、洛宁、宜阳、汝阳、伊川、孟津、新安、偃师、洛龙、吉利、高新12个县(市、区)的82个乡(镇)。
2.建设内容
以市场为导向,与规划的绿化工程有机相结合,以优化苗木花卉品种和提高苗木花卉质量为核心,积极引进和培育新品种,打造名牌产品、特色产品,促进产业升级。完善国家牡丹园的设施与功能,建设集科研科普、休闲游憩、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科研及观赏性植物专类园,使其成为我市展示“牡丹甲天下”的窗口、优质牡丹繁育基地;建设以偃师市李村镇为中心的万亩花卉苗木基地;偃师市邙岭乡在扩大现有规模的基础上建设以黄杨为主的万亩绿化苗木基地。在洛宁县城周边建设以培育经济林苗木为重点种苗基地。在孟津县黄河滩区建设以培育杨树、泡桐等速生苗木为重点的种苗基地。栾川、嵩县、宜阳、伊川、汝阳、新安等县都建设千亩以上的种苗繁育基地。伊川、宜阳在规划建设种苗基地时,向环市区苗木花卉产业带区域内集中。
3.建设任务
规划任务8.28万亩。其中,2008年1.24万亩,占规划总任务的15%;2009年1.66万亩,占20%;2010年2.07万亩,占25%;2011年2.07万亩,占25%;2012年1.24万亩,占15%。各县(市、区)分年度规划任务情况详见附表23。
(四)森林生态旅游设施建设工程
1.建设现状
全市共有栾川龙峪湾、嵩县白云山、嵩县天池山、洛宁神灵寨、宜阳花果山、新安郁山、国家牡丹园等7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偃师双龙山、汝阳大虎岭、洛宁全宝山、孟津小浪底、栾川倒回沟、周山、伊川荆山等7个省级森林公园,以及老君山生态旅游区。全市各森林公园年接待游人110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2479万元。
2.建设内容
以抓好伏牛山生态旅游区、熊耳山生态旅游区的开发为重点,加快生态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整合资源,全面挖掘和提升生态文化内涵,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森林旅游的综合效益,建成集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科普教育为一体的精品生态旅游线路。
第七章 支撑体系建设
一、森防体系建设
(一)森林防火
实施好国家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完善全市火源管理系统,规划建设防火检查站,开设生物防火林带(防火线),健全阻火隔离系统;建设全市火险预警监测系统,完
善了望台、电子监控台(站)等基础设施建设,使重点火险区的了望覆盖率达到95%以上,一般火险区达到80%以上,基本形成全市监测了望网。建立市级和重点火险县防火指挥中心,形成全市通讯和指挥调度系统;加强森林火灾扑救队伍与后勤保障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建设必要的防扑火物资储备库,配置必需的防扑火机具、装备,提高防扑控能力。
(二)森林公安
在继续完善森林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建设市林业刑事案件技术鉴定中心,加强警务区建设。按照相关标准配备交通工具、勘察取证器材、民警防护器材、通信设备、警用器械及管理器材,完善询问室、留置室、警械库监控(报警)设备配备。完善全市一线民警的单警装备;完善全市29个森林公安机关的计算机网络及配套设备、公安网设备。
(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着力加强重点县森防站和测报站点监测预报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更新完善测报站点硬软件设备,配备现代化信息采集和交通通讯工具。完善市森防站的测报设施,配备测报交通工具。建设必要的基层监测点。
检疫御灾体系建设。建设和完善检疫除害处理设施和检疫检查站。完善林业有害生物检疫鉴定、风险评估设施设备。建设市、县两级检疫信息网络系统和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危害的资料数据库。为市、县两级森防机构配置统一标识的检疫执法专用车辆,装备
小型检疫检验设备和通讯工具。建设必要的检疫检查站和检疫除害处理基地,配备除害处理设备。
防治减灾体系建设。以县级基层防控常规性基础设施和配置能够满足大面积防治所需的现代化机械施药器械为建设重点,加强重点县森防站防治减灾设施设备建设。重点配置防治作业车、防治施药器械、野外作业工具、防护设施、交通工具。
建设市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验室。在市森防站和重点县森防站新建和完善综合防控实验室。建立市级标本室1个。开展监测调查和监测技术规范化示范工作。积极推行森林健康理念,采取营林性防控措施,大力开展促进森林健康的各种技术示范工作。
二、森林资源管理和监测体系建设
(一)森林资源管理体系建设
稳定森林资源行政管理机构,合理布置人力资源,加强设施装备建设。维持全市13个木材检查站总数不变,调整重建和完善提高部分木材检查站,使其全部达到国家级木材检查站建设管理示范站标准。加强林政稽查队伍建设,稳定人员,配备必要设施设备。
(二)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进一步加强我市森林资源调查监测队伍和能力建设,提高监测深度和广度。加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伍建设。按照资质单位建设标准配备监测设备,使各林业重点县以及国有林场都有规划设计机构,并具备森林资源综合监测的能力,实现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管
理。
三、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一)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体系建设
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促进林业生态建设快速发展。对现有林业科研成果、技术进行认真筛选和组装配套,开展抗旱保湿造林技术、干旱裸露地造林技术、新品种培育及快繁技术、各类立地类型的造林模式研究、生态廊道的造林模式探讨。
切实建设好林业科技示范体系,带动广大群众发展高效林业。围绕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分区建立一批显示度高,辐射面广的科技示范区、示范基地,形成点面结合的林业科技示范体系。
大力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林业建设的质量和效益。逐步建立苹果、孟津梨等名特优无公害果品基地,创建一批名牌产品。以市中心苗圃为依托,采用最新技术收集、保存牡丹种质资源,扩大牡丹研发示范基地,加强牡丹延迟开花、延长花期,牡丹周年开花技术,牡丹快繁技术,牡丹芍药病虫害防治技术,牡丹组培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建设我国一流水平的牡丹基因库。
(二)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
洛阳市境内木本植物有85科252属831种,占全省木本植物种类的69.3%,其中属于国家级保护的有26科31种,林木种质资源十分丰富。根据我市实际状况,规划建
立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开展林木种质资源调查工作。对我市林木种质资源分布情况进行登记、造册,绘制分布图,制定稀有、濒危及珍贵树种的种质资源保护措施,加以保护。完善种子贮备制度,建立市级林木种子贮备库。
(三)林木种苗质检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加强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使工程造林种苗受检率达100%,一般造林种苗受检率达80%,工程造林种苗质量合格率达100%,一般造林种苗合格率达90%以上。
(四)基层林业服务体系建设
巩固和完善林业技术服务推广体系,按照“健全、规范、提高”的建设方针,着力加强基层技术推广服务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更新完善推广服务业务设备,配备必要的通讯和交通工具。建立与完善推广示范基地。重点工程与技术推广“三同步”建设。
四、基础设施建设
(一)林木种苗基地建设
经测算,完成规划任务约需苗木5.37亿株,在完善现有林木种苗基地的基础上,加大优质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为规划实施提供充足的良种壮苗。
建设优质苗木繁育基地。依托现有的国有苗圃,加强水、电、路和设备建设,加大优
良品种的引进,大力推广苗木快速繁育和标准化育苗技术,建设一批市、县级示范苗圃。
建设林木采种基地。依托我市丰富的种质资源,在全市选择立地条件较好、生长健壮、林相整齐的林分,建立黄连木、臭椿、侧柏、刺槐等林木采种基地,满足造林、育苗的需要。
(二)林业信息化建设
建成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视频会议系统和公文传输系统,并接入省林业厅网络。进一步完善洛阳林业信息网,建成网上种苗信息市场、木材信息市场,提高便民服务功能。加强信息联队伍网络建设,在全市涉林从业人员中聘用200名信息直报员,提高信息采集覆盖面,信息准确性和及时性。市、县两级林业部门均使用办公自动化系统进行公文处理。建成市级林业综合数据库,包括完整精细的全市地理信息、森林资源信息、生态工程信息、林业统计信息等。县级林业部门半数建成独立的林业信息网。各县(市)林业局、重点国有林场全部建成局域网。全市各级林业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均能利用互连网传递信息。市、县两级林业部门职工计算机拥有量平均不低于每2人1台,国有林场、苗圃、自然保护区职工人计算机拥有量平均不低于每10人1台。
第八章 投资估算与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
(一)估算依据
1.《防护林造林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国家林业局,2006年;
2.《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04年;
3.《森林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04年;
4.《公安派出所正规化建设规范》(公通字﹝2007﹞29号),公安部;
5.《森林病虫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04年;
6.《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国家林业局,2004年;
7.《河南省2020年林业科技创新规划》,河南省林业厅,2005年。
(二)投资标准
1.山区生态林建设工程。
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人工造林480元/亩,封山育林140元/亩,飞播造林80元/亩;生态能源林人工造林480元/亩;生态移民工程人工造林480元/亩;移民搬迁12000元/人;矿区生态修复4800元/亩。
2.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按折合片林面积420元/亩。
3.生态廊道网络建设,按折合片林面积420元/亩。
4.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环城防护林带和城郊森林建设600元/亩,省辖市建成区绿化20000元/亩;县级市、县城建成区绿化10000元/亩。
5.村镇绿化工程,420元/亩。
6.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中幼林抚育150元/亩,低质低效林改造200元/亩。
7.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600元/亩。
8.经济林,1500元/亩。
9.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建设,6000元/亩。
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森林生态旅游、支撑体系建设等非营造林项目根据各自建设特点结合国家相关标准确定单位建设投资标准。
(三)投资估算
经估算,完成规划任务需要投资30.48亿元。2008年需投资4.59亿元,2009年需投资6.10亿元,2010年需投资7.62亿元,2011年需投资7.62亿元,2012年需投资4.56亿元。分项估算如下:
1.山区生态林建设工程
该工程营造林156.04万亩,共需投资9.6亿元。其中,营造生态能源林45.63万亩,需投资2.19亿元;营造水源涵养林35.45万亩,需投资1.39亿元;营造水土保持林67.88万亩,需投资2.24亿元;生态移民工程需造林1.55万亩,需投资0.07亿元;需移民0.87万人,需投资1.05亿元;矿区生态修复工程营造林5.53万亩,需投资2.65亿元。
2.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
营造林3.84万亩,需投资0.16亿元。其中新建农田林网间作0.07亿元,完善提高0.04亿元,更新造林0.05亿元。
3.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
营造林25.75万亩,需投资1.08亿元。其中新建0.5亿元,完善提高0.29亿元,更新0.29亿元。
4.城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
营造林5.17万亩,需投资3.35亿元。其中环城防护林带0.04亿元,城郊森林0.11亿元,市区绿化0.88亿元,县级市、县城建成区绿化2.33亿元。
5.村镇绿化工程
营造林8.08万亩,需投资0.34亿元。
6.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建设需投资0.2亿元。
7.森林抚育和改造工程
总投资6.07亿元。其中:中幼林抚育4.6亿元,低质低效林改造1.47亿元。
8.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工程
营造林7.15万亩,需投资0.43亿元。
9.经济林工程
营造林6.5万亩,需投资0.98亿元。
10.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工程
建设苗木花卉基地8.28万亩,需投资4.97亿元。
11.森林生态旅游工程总投资0.35亿元。
12.支撑体系建设
总投资2.95亿元。其中森林防火0.55亿元,森林公安0.16亿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控0.57亿元,森林资源管理体系0.18亿元,森林资源监测体系0.16亿元,林业重点工程科技支撑体系0.23亿元,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体系0.27亿元,林木种苗质检体系0.11亿元,基层林业服务体系0.15亿元,林木种苗基地建设0.45亿元,林业信息化建设0.12亿元。
二、资金筹措
洛阳市林业生态建设工程总投资概算30.48亿元,其中国家林业建设投资6.96亿元,占总投资22.84%;省级财政林业投资3.26亿元,占总投资10.70%;市级财政投资5.97亿元,占总投资19.59%;县乡级财政投资6.70亿元,占总投资21.98%;国外国内贷款1.50亿元,占总投资4.92%。通过林权制度改革等措施吸引社会投资6.09亿元,占总投资19.98%。
(一)国家财政投资预测
2002年--2006年国家林业总投资1865.54亿元,年均增幅10.77%,考虑到未来一段时间国家林业投资重点转移,及我市实施的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大项目投资基本稳定等因素,国家对洛阳林业投资按年均5%。2007年国家对洛阳林业投资1.2亿元,按年5%增幅,2008年国家对洛阳林业投资1.26亿元,2009年1.323亿元,2010年
1.389亿元,2011年1.458亿元,2012年1.531亿元。五年合计6.961亿元。
(二)省级财政投资预测
按规划投资统一标准,全省生态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405.72亿元,洛阳生态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30.13亿元,占全省7.4%。省级财政五年计划总投资44.1亿元,按7.4%比例推算省级财政对洛阳投资为3.26亿元。
(三)市级财政投资预测
2002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17.4亿元,2006年市本级一般预算支出37.2亿元,年均增递增幅度21%。考虑到不利因素影响,未来年增长率按15%预计,2008年市级一般预算支出预计49.2亿元,按省政府要求将1.8% 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即2008年市本级财政用于林业生态建设预算为0.89亿元。按财政支出年均增幅度15%计算,2009年市本级林业生态建设资金预算为1.02亿元,2010年为1.17亿元,2011年为1.35亿元,2012年为1.55亿元。五年合计5.97亿元。
(四)县乡级财政投资预测
2002年县乡级一般预算支出28.4亿元,2006年县乡级一般预算支出75.14亿元,年均增递增幅度27%。考虑到不利因素影响,未来年增长率按15%预计,2008年县乡级一般预算支出预计99.37亿元,按省政府要求将1% 用于林业生态建设,即2008年县乡级财政用于林业生态建设预算为0.99亿元。按财政支出年均增幅度15%计算,2009年市本级林业生态建设资金预算为1.14亿元,2010年为1.31亿元,2011年为1.51亿
元,2012年为1.74亿元。五年合计6.7亿元。
(五)外资及国内贷款
已经签约实施的日本政府贷款和中德全作项目5年投资 0.47亿元,加上国内贴息贷款,5年贷款投资预计可达1.5亿元。
三、效益分析
规划任务完成后,每年将产生综合效益总价值85.07亿元。其中生态效益价值为61.87亿元,经济效益价值为17.27亿元,社会效益可计算价值为5.93亿元。
(一)生态效益
规划任务完成后,新增森林每年可固定二氧化碳54.17万吨,效益价值为6.5亿元;释放氧气123.43万吨,效益价值为12.34亿元;减少土壤流失总量480.36万吨,减少土壤肥力流失量26.68万吨,保育土壤效益价值为0.22亿元;涵养水源效益价值41.62亿元;增加土壤肥力效益价值3.05亿元;农田防护效益价值为1.63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价值为16.77亿元;森林游憩价值为2.82亿元;吸收二氧化硫、氟化物、氮氧化物等有害气体分别为0.14亿公斤、40.56万公斤、68.75万公斤,滞尘17.66亿公斤,增加负离子860.71×108亿个,净化环境效益价值为0.98亿元;城市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市、县建成区绿化规模5.12万亩,村镇绿化工程规模13.64万亩,将新增城镇林木756.65万株,节能减排效益价值1.22亿元(其中节能效益价值为0.92亿元,减少发电厂排放的二氧化碳8.37万吨,效益价值为0.27亿元,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0.22万吨,
效益价值为0.03亿元)。
综上所述,规划任务完成后,新增森林年生态效益价值为61.87亿元。
(二)经济效益
1.木材价值
山区生态林体系建设工程中,人工造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6立方米/亩,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2立方米/亩。农田防护林体系改扩建工程、生态廊道网络建设工程、城市林业生态工程的环城防护林带和城郊森林、村镇绿化工程中,林地年均蓄积生长量0.8立方米/亩。中幼林经抚育后年均蓄积生长量增加0.2立方米/亩,低质低效林改造后年均蓄积生长量增加0.4立方米/亩。用材林及工业原料林年均蓄积生长量1.35立方米/亩。出材率按平均65%,木材平均价格610元/立方米,薪材价格300元/立方米。
根据以上标准推算,则规划完成后,年均增加木材价值8.44亿元。
2.生态能源林生物柴油价值
新建生态能源林万亩,进入盛产期后,年产生物质柴油6.08万吨,年产值2.74亿元。
3.经济林产品价值
新建经济林基地6.5万亩,进入盛产期后,则年新增经济效益1.95亿元。
4.园林绿化苗木及花卉价值
新建园林绿化苗木花卉基地8.28万亩,建成后,则新增经济效益4.14亿元。
综上所述,规划任务完成后,将增加直接经济效益17.27亿元。同时将促进林下产品、林副产品及二、三产业发展,产生巨大的间接经济效益。
(三)社会效益
规划全面实施后,将新增就业岗位4.94万个,按年人均工资1.2万元计算,新增就业价值达到5.93亿元。同时,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加强自然保护区、城市园林等一批森林文化设施的建设,保护好旅游风景林,为人们了解森林、认识生态自然提供场所和条件,让更多的人知道森林、湿地、野生动植物、生物圈等对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增强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和责任意识,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价值观深入人心。
第九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
各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的领导。市政府将成立林业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对建设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统一决策与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具体负责林业生态建设的日常工作。各级政府部门也应成
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形成分级管理,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推进机制。要将林业生态建设任务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严格考核,严格奖惩。各级政府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解决规划实施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各级林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与指导,每年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并及时将核查结果上报当地政府。财政、国土、交通、水利、河务、城建、园林、农业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大力支持规划的实施。要建立市直部门联系乡,县直部门联系村,市、县、乡领导联系工程制度,将乡、村林业生态建设与部门和领导责任挂钩。
二、加大政府投资,拓宽融资渠道
林业生态建设是一项投资巨大的社会公益性工程。要坚持国家、地方、集体、个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筹措林业建设资金,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抓住机遇,积极争取国家、省级林业投资,用于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二是按照森林分类经营的要求,将公益林建设管理和重大林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公共财政预算体系,形成长期稳定的投资渠道,要确保市级财政每年拿出一般预算支出的1.8%,县级财政每年拿出一般预算支出的1%用于支持林业生态建设。三是对国家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国债资金、外资等资金向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倾斜。四是制定切实可行的优惠政策,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非公有制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林业开发。积极探索林业在政府投资、资源利用等方面对各种所有制林业经营主体一视同仁的办法。
三、深化林权改革,增强林业活力
进一步深化林业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现代林业生产体系。以建立“产权归属清晰、经营主体到位、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林业产权制度为目标,稳步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对权属明确并已发放林权证的,要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对由国有单位经营管理的长期存在争议的林地要加大调处力度,尽快确权发证;对产权虚置、经营主体不明确的集体林,要将产权明确到户。逐步建立起规范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流转制度。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继承、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在明确权属的基础上,鼓励森林、林木和林地使用权的合理流转,各种社会主体均可通过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参与流转。要规划流转程序,加强流转管理,及时变更权属和登记手续。在流转过程中,坚决防止出现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对国有林场实施分类经营、分类管理,逐步完成生态型林场和商品经营型林场的界定工作,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管资产、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理顺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四、创新营造林机制,完善义务植树形式
要抓住实施林业生态洛阳建设的契机,深入开展营造林机制创新,按照因地制宜、分类经营的原则,对宜林“四荒”、廊道、村镇、农田林网建设分别采用不同的建设方式。对立地条件较好的“四荒”地可采取拍卖承包的方式吸收社会资金进行绿化,立地条件差、造林难度大的“四荒”地可采取专业队造林的方式,由造林专业队全面负责苗木、栽植、管护,按造林成活、保存情况进行结算;对廊道、村镇绿化和农田林网可由当地政府组织群众栽植,树木栽上后,按照“树随地走,谁栽谁有”的政策由群众管护,也可由村集体对部分地段根据路段、树种、株数、树龄等因素估价后公开拍卖。
要进一步完善义务植树形式。根据市、县两级的特点,采取不同组织方式落实义务植树尽责率。市区适龄公民义务植树提倡缴纳绿化费,实行以资代劳。绿化费征收分市直单位、各城市区两部分各自进行,建立市、区两级绿化基金专户。市直部分,市财政供给单位由市财政统一代扣,代扣后上缴市级基金专户;市直自筹自支单位根据单位人员数量上缴绿化费,直接交市级基金专户。各城市区部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区绿化委员会负责组织征收各区财政供给单位、区直自筹自支单位、企业、商户等适龄公民的绿化费(征收标准参照市定绿化费标准),上缴区绿化基金专户。征缴的绿化费要做到专款专用,采取招投标方式全部用于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对不愿上缴绿化费而愿意参加植树的市(区)直单位,由单位向市(区)绿化办提出义务植树申请,由市(区)绿化办根据单位人员数量,按每人每年3-5棵树的标准(或相当任务量的育苗任务),给单位下达绿化任务。责任单位按照市(区)绿化办统一规划,包苗木、包栽植、包管护、包成活,由市(区)绿化办负责检查验收。各县(市)要建设县、乡两级义务植树基地和领导办绿化点,既可实行绿化捐款,以资代劳,也可进行义务植树,责任单位包栽、包活、包管。
五、加强宣传和典型示范,推动林业发展
通过报纸、电视和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对改善环境、增加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的作用,对提高洛阳城市品位、推进洛阳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大力宣传林业生态建设在建设生态文明中的重要地位,使生态建设的理念深入人心,使林业生态建设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各级宣传部门要制订宣传计划,通过开设专栏、专题宣传林业生态建设,特别是在生态规划出台后要形成高密度宣传态势。
典型示范是探索发展林业新思路、促进林业科技成果化的有效方式。在规划实施过程
中,要优先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示范带动作用强的林业生态工程和林业产业工程。每个县(市、区)、每个乡(镇)都要结合自身条件,打造诸如精品生态廊道、绿化示范村镇、优质产业工程等先进典型,大力推广其先进经验和做法,以点带面,加快林业生态建设进程。
六、实施人才战略,强化科教兴林
大力实施科教兴林和人才强林战略,着力抓好行政管理、专业技术、经营管理、基层实用人才等四类人才队伍建设。林业行政管理人员要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增强能力为重点,提高宏观决策、科学管理、行政执法和政策研究水平。林业专业技术人员要加强培训,更新知识,培养一批林业科技骨干,增强现代林业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经营管理人员要以培育熟悉市场经济和生态建设规律,懂企业经营,会现代管理的人才为重点,造就一批基层林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基层实用人才队伍建设重点加强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和林农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技术推广骨干、农民技术骨干和中高级技能人才,提高广大林农和林业职工的整体科技素质和技术应用能力,逐步缓解林业科技和人才对林业发展的制约。
加强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建立稳定的市、县、乡三级科技推广网络体系,提高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力发展数字化林业,加强“3S”技术应用,实现林业管理手段现代化。注重林业科技成果在林业生态建设中的推广应用,大力推广优良乡土树种和新品种,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成果,提高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科技含量。
七、完善政策措施,坚持依法治林
认真贯彻执行《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河南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河南省义务植树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好现有林木植被,坚决杜绝边保护、边破坏的现象。强化林地管理,严禁非法改变林地用途,严禁在林地内或无林荒山、荒坡上开荒种地,对此前已开垦的,要在摸清底子的基础上纳入工程规划,由政府强制收回进行绿化。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查处破坏森林、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案件。各级林业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严格限额采伐,严格林业用地管制制度,严格征用林地和改变林种审批手续,防止资源流失和森林消耗过快增长。搞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治工作,完善森防体系,提高控灾、减灾能力,保持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加强森林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和受害率,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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