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意榕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四十九个命案诉讼失败的原因剖析

四十九个命案诉讼失败的原因剖析

来源:意榕旅游网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09年第4期NO.4 2009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Ofifcer Academy 总第75期Sum75 四十九个命案诉讼失败的原因剖析 杨丽萍 (云南警官学院,云南・昆明650223) 内容摘要:本文基于公安部刑侦局进行的第三次“剖析命案讲教训”活动,通过对全国各级公安机关上报的近几年 四十九份诉讼失败命案卷宗的剖析得出几点教训:一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是定性不准确;三是犯罪嫌疑人死亡或 者有精神障碍;四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目的是切实提高命案侦办质量。 关键词:命案;侦办质量;诉讼;失败原因;教训 中图分类号:D915.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6057(2009)04—120—04 为了提高侦查办案的质量,力争每一起命 的案件来看,绝大多数案件的都能将犯罪的时 案的侦办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公安部于2006 间、地点、目的、手段、经过和后果调查清楚, 年4月在河南郑州召开了“全国公安机关侦破 问题主要集中在犯罪动机的调查上。例如:内蒙 命案工作现场会”,会上公安部明确提出了在侦 古的安二旺故意杀人案、四川的黄义故意杀人、 破命案工作上要努力实现“两个确保”,即: 盗窃案、周素英故意杀人案、安徽的吴芹故意杀 “确保不因办案质量问题不能定罪、确保不出一 人案、广西的阮氏习故意杀人案、云南的乃扒涉 起错案”。本文正是基于公安部刑侦局进行的第 嫌故意杀人案等都存在主观故意和作案动机不明 三次“剖析命案讲教训”活动,通过对全国各 确的情况,有的直接影响到案件的定性,成为诉 省公安机关上报的近几年诉讼失败的四十九份命 讼失败的主要原因。由此可见,目前在侦办案件 案卷宗的进行剖析,并从中吸取教训,总结经 过程中,侦查人员取证时往往把精力集中在收集 验,从而切实提高命案侦办的质量,力争每一起 证明犯罪行为的证据方面,而忽视证明相关犯罪 命案的侦办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具有实际意 动机和主观故意证据的收集,造成案件定性难, 义。 为公正处理犯罪嫌疑人带来很大困难。这就需要 纵观此次剖析的四十九个诉讼失败命案,被 我们转变取证的理念,将对犯罪动机的调查和对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四十个;被人民法院判 其他证据的收集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决无罪的六个(其中一起至剖析案件时,人民 (二)现场勘查取证不规范导致重要物证缺 检察院仍然在抗诉中);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失 后,被告人对判决结果不服,上诉发回重审后人 认定或者否定某一犯罪行为都要有确实、充 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三个。究其诉讼失败的原 分的证据予以证明,对每一罪行、情节的认定或 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者否定,也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现 一场勘查是获取原始物证的最有效手段,侦查人员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在勘查现场时应当从现场发现并提取所有的涉案 (一)犯罪事实没有查清 物品和痕迹,对与查明案情有关需要鉴定的物 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公安 品、文件、电子数据、痕迹、人身、尸体等,应 机关就应当将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 当及时进行刑事科学技术鉴定,并将鉴定报告附 手段、经过、后果等情节全部核查清楚。从剖析 卷。在剖析的材料中,有的案件现场勘查笔录制 收稿日期:2009—05—27 作者简介:杨丽萍(1966一),女,云南曲靖人,云南警官学院刑事技术系副教授,主要从事刑事技术教学与研究。 一l20— 杨丽萍:四十九个命案诉讼失败的原因剖析 作十分简单且不规范,没有从第一现场提取任何 的痕迹物证,有的案件该提取的物证没有规范提 取,有的案件提取物证后没有及时送检,最终导 后再用绳子勒的被害人颈部”,这与“该无名女 尸的死因符合捂口鼻造成的机械性窒息死亡,性 致案件的重要物证缺失而诉讼失败。例1:“云 南的乃扒涉嫌故意杀人案”,公安机关认定的犯 罪事实是“乃扒涉嫌采用木棍打击被害人头部 致被害人死亡”,在现场勘查笔录中也记录了 质考虑为他杀”的尸体检验结论存在重大矛盾, 故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认为公诉机关所提供的 据以定罪的主要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 指控的杀人罪不能成立。例2:江西的费琴、费 志标涉嫌故意杀人案,不仅费琴与费志标的供述 “现场有两根木棒和一根铁丝”,但材料中并没 有“两根木棍”、 “一根铁丝”的照片,只有 “两根木棍”、“一根铁丝”的提取处的照片;同 时材料中又有办案单位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将 作案工具丢弃,我局刑警大队侦查员多次查找未 果”的说明。很显然,该案的重要物证是缺失 的。例2:广西的阮氏习故意杀人一案,按照犯 罪嫌疑人的供述,阮氏习是将甲胺磷农药倒人只 有被害人谭吉春才饮用的米酒罐里将其毒死,但 现场勘查时并未提取被害人床边的米酒罐,复勘 现场时虽然提取了该米酒罐又没有检验,致使本 案的重要证据缺失,不符合起诉条件,无法继续 诉讼。例3:四川的李先洪故意杀人案,现场勘 查及现场照片均反映中心现场的墙壁、电视、条 凳等多处位置留有血迹,作案凶器砖头上留有血 迹、毛发,但均未提取、检验并随案移送。在案 件第一次移送人民检察院起诉后,检察院退回补 充侦查,并明确提出了三条补充侦查意见,但不 知为何,公安机关只对犯罪嫌疑人李先洪进行了 精神病鉴定,而对检察机关提出的“应对作案 工具予以提取,并进行鉴定”;“应对被拆的铝 合金门窗进行拍照”两条补查意见未进行任何 补查就再次移送起诉,最后人民检察院以不符合 起诉条件为由退回了案件。 上述问题的存在,反映出办案民警在现场 勘查中证据意识不强,对有关物证“不提、少 提、漏提、提而不检、检而不用、对证据保管、 保全不规范”的情况依然存在。 (三)证据不充分 “证据充分”,就是指用以证明案情的证据, 已经有足够的数量,证据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 印证,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证明案件的全部 事实和情节,而且所得出的结论是唯一的,足以 排除其他各种可能性。否则,就表明案件的证据 还有疑问,不能据以定罪。例1:成都的黄义故 意杀人、盗窃案,犯罪嫌疑人黄义五次供述杀害 被害人时,均是“先用手掐被害人的脖子,然 前后不一,存在矛盾,而且还与现场勘查勘查笔 录和尸检报告所反映的情况不符,故人民法院审 理案件时认为,认定被告人费琴、费志标犯故意 杀人罪的证据存在疑问和矛盾,不能合理排除, 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足以认 定两被告人构成犯罪,作出了无罪判决。由此可 见,在侦查过程中收集到的各种证据材料中,可 能会存在一些虚假不实或者是与案件没有关联的 情况。为了正确使用证据,就必须对收集到的各 种证据材料进行认真分析、比较、鉴别,并将全 案的证据联系起来进行综合评判,去伪存真,去 粗取精,以判明它们的真实性及其与案件事实的 关系,判明现有证据材料是否已经达到“充分” 的程度,为认定全案和正确适用法律奠定基础。 (四)被害人尸体(尸块)未找到 在四十九份卷宗中,因被害人尸体(尸块) 未找到而导致诉讼失败的情况有两起:一例是辽 宁的刘国栋等三人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谷万泉的 尸体未找到,根据犯罪嫌疑人所指认的埋尸地点 挖出的三块尸骨亦未得到DNA检验鉴定确认系 死者谷万泉;另一例是湖北的朱绍强故意杀人 案,在案发现场仅发现了被害人少量血迹及少量 可疑组织碎屑及一块0.5×0.3 X0.2cm的骨 质碎片,在犯罪嫌疑人朱邵强供述的抛弃尸块和 作案工具的地点及其他地点,均未能提取到尸块 及作案工具。因此,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害人 林昌秀已经死亡,也不足以证实朱邵强实施了故 意杀害林昌秀的犯罪行为,故检察院不予起诉。 要确保此类案件的诉讼成功,除通过DNA检验 鉴定确定死者的身份以外,还应当特别注意三个 环节:一是现场勘查环节,要穷尽一切技术手 段,更加认真细致地寻找、发现、收集和固定一 切能够充分证明被害人确实死亡的痕迹物证,对 于现场发现的血迹和可疑组织碎屑、骨质碎片等 人体组织,及时利用录像、拍照、立体图等较为 直观的方法加以固定,通过对其分布情况及状态 的分析研究,进行犯罪现场的重建与再现,最终 一1 21— 杨丽萍:四十九个命案诉讼失败的原因剖析 证明这种状况只能是被害人被害时才能形成,以 排除其他可能性;二是调查走访环节,力争通过 对被害人亲属、朋友、关系人的调查取证,以充 分的证据排除被害人因其他因素失踪的可能性; 三是审讯环节,要充分运用审讯的谋略与技巧或 者狱侦等手段,力争挖掘更多的案件细节和再生 证据。 现场勘查、被害人尸体检验等情况基本相吻合即 认为是破案了,就有了证据,就可以移送起诉。 至于侦查讯问过程中,犯罪嫌疑人所做的有罪供 述中是否有矛盾、疑点或不真实之处,从证据角 度思考就不够,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就束手无 策,无所适从。在新形势下,我们要重视并善于 在“零口供”的条件下,侦破命案,办好命案。 (五)认定共同犯罪的证据不足 在核查案件事实时,如果是共同犯罪案件, 就应当查清各个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 位、作用以及各自应负的罪责等等。无论是四川 的姜良(已批捕)、龚龙飞故意伤害案中的龚龙 飞、安徽的张会杰(已批捕)等人故意杀人案 中的张修英还是海南的刘成彪(已批捕)、刘文 王等故意杀人案中的刘文王,从公安机关收集的 证据来看,都无法证明他(她)在主观上有伤 害(致人死亡)的故意,也无法证明他(她) 在客观上实施了共同伤害(致人死亡)的行为, 不具备共同犯罪的主、客观要件,认定共同犯罪 的证据不足,为何公安机关仍要起诉,值得深 思。在对命案的剖析过程中发现涉及共同犯罪的 案件案情往往比较复杂,在定性时难以掌握。要 真正提高办理命案的质量,特别是办理共同犯罪 案件的质量,就必须进一步提高从证据上证明是 共同犯罪的能力,坚持依法办案,严惩刑事犯 罪,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六)以口供作为定案依据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 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从剖析的案例来看, 河南的岳小伟涉嫌故意杀人一案是在侦查过程中 发现岳小伟有作案的时间和条件;四川的周素英 故意杀人案是根据周素英案发当晚是先洗澡后吃 饭,与平时的习惯不太一样;四川的石一石惹抢 劫案是根据案发后石一石惹和女友突然离开暂住 处以及在其暂住的房间内发现的拴狗绳与现场捆 绑被害人的绳子相一致等确定了嫌疑,就将其抓 来审问,获取口供,并最终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作为定案的依据,没有其他的证据可以佐证,从 而导致这些命案由于证据上的不足,在刑事诉讼 过程中被人民法院判决后又发回重审,或被人民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由此可见,目前公安 机关在前期取证时仍然十分注重突破犯罪嫌疑人 的口供,认为只要有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并与 一122一 并注重探讨和积累这方面的成功经验,主动迎接 “沉默权”、“零口供”的挑战。 二、定性不准确 案件侦查终结时,侦查人员必须根据案件事 实和所获得的证据材料,正确认定案件性质,严 格按照是否同时具备犯罪的三个基本特征来区分 罪与非罪,如果是构成犯罪的,则应当根据犯罪 构成的主客观要件来区分此罪与彼罪之间的界 限,正确确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的具体罪名,并以 确定的涉嫌罪名向检察机关移送起诉。在剖析的 四十九起诉讼失败的案件中,因案件定性不准 确,导致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 法院作出无罪判决的有六起。例1:山东省的刘 希才故意伤害案,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 刘希才在遇到不法侵害时,使用刀具防卫,防卫 过程中致一人死亡,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法 院少年庭在审理时则认为“被告人刘希才系正 当防卫”对其作出了无罪判决,例2:安徽省的 徐庭喜故意杀人一案,公安机关以徐庭喜涉嫌故 意杀人罪向人民检察院提出起诉意见,之后检察 院又以徐庭喜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提起公诉,但 人民法院认为指控的罪名不成立,对被告人徐庭 喜作出了无罪判决;例3:福建省的肖祖耀故意 杀人一案,犯罪嫌疑人肖祖耀(年龄已满十四 周岁)在玩游戏过程中用手打其堂弟肖祖燕 (三周岁)的颈部而使其昏倒,先后将其藏匿在 箩筐、谷物堆处,致其因窒息而死亡。犯罪嫌疑 人肖祖耀实施的行为是故意杀人还是过失犯罪, 或不认为是犯罪呢?在定性时较难把握,最终公 安机关以肖祖耀涉嫌故意杀人罪移送起诉后,人 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在犯罪事实已经查 清的基础上,要准确地确定案件的性质,除了要 求办案人员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以外,一定要注 重对犯罪嫌疑人的讯问,特别是涉及定性即犯罪 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的关键环节。 杨丽萍:四十九个命案诉讼失败的原因剖析 三、犯罪嫌疑人死亡或者有精神障碍 明确其实施危害社会行为时的精神状态,以判断 其有无刑事责任能力;对于犯罪之后出现精神疾 在剖析的四十九起案件中,因犯罪嫌疑人有 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以判断其有无诉讼能 精神障碍或者死亡而导致案件不诉的共有三起。 力,是否继续追究其刑事责任。 例1:福建省的林世良、陈金秀故意杀人案,是 起涉嫌共同故意杀人的案件,涉案的主犯林世 四、犯罪情节显著轻微 一良已被判死刑,而同案犯陈金秀则因经司法鉴定 例如广东省的曾苑媚投放危险物品一案,犯 为痴呆被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例2:湖 罪嫌疑人曾苑媚涉嫌故意杀人(未遂)罪被移 南省的贾淑珍、覃金林故意杀人(投毒)案件, 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院以犯罪事实显著轻 经司法精神病鉴定中心对犯罪嫌疑人贾淑珍进行 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为由,对曾苑媚作 精神病鉴定,结论是被鉴定人贾淑珍作案时未发 出了不起诉的决定。 现有精神病,有完全责任能力,但在拘禁过程中 综上:通过对四十九个诉讼失败命案卷宗的 患上拘禁性精神障碍,无受审能力,检察院决定 剖析,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侦查机关在对四十九 对贾淑珍终止审查;同时,该院又以犯罪事实不 个案件的侦办中,绝大多数都做了很多认真、细 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决定对覃金 致、卓有成效的工作。虽然造成上述案件诉讼失 林不起诉。例3:云南省的王普三等抢劫案,涉 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我们也仍然要看到, 案人员共8人,由于同伙6人没有到案,作案工 案件最终的诉讼失败,在一定程度上也暴露出我 具(火药枪)也未能查获,人民检察院以“事 们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失败是成功之母,剖 实不清、证据不足”二次退侦,公安机关在补 析命案诉讼失败的过程,就是将失败变为宝贵财 充侦查期间,嫌疑人王普三在看守所因病死亡, 富的过程。面对曾经的失败,我们应当有新的起 人民检察院作出了不起诉决定。由此可见, 在侦 点!同时,我们也期待公安部对“不诉命案的 查取证过程中,除了要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 剖析”活动功效能够辐射到整个刑事案件的侦 是否实施了相关犯罪事实的证据之外,还应当对 办中,从而提高整个刑事案件侦办的质量,力争 怀疑有精神疾病的当事人进行司法精神病鉴定, 每一起刑事的侦办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Analysis on th lawsuit failure on 49 cases of murder YANG Liping (Yunnan Police Officer Academy,Kunming,Yunnan,650223) Abstract:The article gets sources from the third homicide analysis seminar conducted by criminal investigation bureau of public security ministry.The article analyzes 49 flies from nationwide public security bureau in recent years,and the following conclusion can be got:a lot 0f the homicides are lack of evidence and reality;the characters of the cases were not determined cor- rectly;the SUspected usually died or suffered psychological disorder;some offences were not SO harmful obviously.The article is expecting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investigating the homicide. Key words:homicide;investigating quality;lawsuit;reason for failure;lesson (责任编辑杨红屏) 一l23—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