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二六韬逸文 一、银雀山汉墓竹简所录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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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业之而崩,武王即立
严,杀僇毋常,从之不义,舍之不仁,愿闻□ 前行己修矣,今时可,臣固将言之。
周公旦□ □之□□
太公望曰: 夫受为无道,忍 百生。君方明德而诛之,杀一夫而利天
之币以东伐受,至于河上。雨□□疾,武王之乘黄振而死,旗折□□
□正而后代,故功可得而立也。意者我□□ 官治,其气偖,王姑修身下贤,□须其时。
大(太)公望曰: 四时无穷,人□ 故时无恒与,道无恒业,盈□变化,天□□ 可,孰为有天?夫天先□之,□□□□□□之。道先非之,而后天下仮之。今夫受外失天下,内失百生,我方明德而受之,其不可何也?夫以百生而攻天子,可华而舍乎?去必死,进必取,□ □今日行之。 大(太)公 □□罪人而□ 先涉,以造于殷。甲子之日,至牧之野。□ 禽受,■(系)其首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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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年而天下二垂归之,□□
曰: 吾闻宿善者不□,且日不足
之佝。凡受之所佝刑
□□□殷民□
□箕子
行殷庚之正,使人人里其里,田其田,□
后嗣,周有天下以为家社。沇才!曰不足。葆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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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 以地取人胃之 胃之备,以禄取人谓之交,以义取人胃之友。友之友谓崩,崩之崩胃之党,党之党胃之群。群党崩友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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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不能为奈何?
大公望曰: 苍苍上天,莫知极。柏王之君,孰为法则?往者不可及,来者不可待。能明其世者,胃之天子。夫汤之伐桀也,非其战□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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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仁义之言使广不知道极之所旦。 文王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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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拜曰: 余闻在□□曰: 佳天佳人,申申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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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当瞿而立。文王曰: 何涂之从? 大公望曰: 从上涂往而毋顾。上涂不远,戒之毋反,其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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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大人之■□
□以人■也。■才以□
□□,■□以取国,■国以取天下,□
9
回罢天之度,臣有三劝
□信,三劝乃亲,六怀皆得,何人不服!三劝不亲,游戌在身。六怀无常,游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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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天下皆安和乃立王。故
大安。 尚正
二、《群书治要》所录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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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问于太公曰: 贤君治国何如?
对曰: 贤君之治国,其政平,吏不苛,其赋敛节,其自奉薄,不以私善害公法。赏赐不如于无功,刑罚不施于无罪;不因喜而赏,不因怒而诛;害民者有罪,进贤者有赏。后官不荒,女谒不听。上无淫匿,下无阴害。不供宫室以费财,不多游观台池以罢民,不雕文刻镂以逞耳目。官无腐蠹之藏,国无流饿之民也。
文王曰: 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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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问太王曰: 愿闻治国之所贵。
太公曰: 贵法令之上行,必行则治道通,通大利,大利则君德彰矣。君不法天地而随世俗之所善以为法,故令出必乱,乱则复更为法,是以法令数变,则群邪成俗,而君沈于世,是以国不免危亡矣。
3
4
文王曰: 愿闻为国之大失。
太公曰: 为国之大失,作而不法法,国君不悟,是为大失。
文王曰: 愿闻不法法,国君不悟。
太公曰: 不法法则令不行,令不行则主威伤。不法法则邪不止,邪不止则祸乱起矣。不法法则刑妄行,刑妄行则赏无功。不法法则国昏乱,国昏乱则臣为变。不法法则水旱发,水旱发则万民病。不法法则兵革起,兵革起则失天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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