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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础和桩筏基础探讨

来源:意榕旅游网


桩基础和桩筏基础探讨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对于设计中不考虑基底桩间土分担上部荷载的桩-筏

(或桩-箱)基础不能称之为桩-筏(或桩-箱)基础。

高层建筑的基础分析与设计经历了不考虑上下共同相互作用阶段、仅考虑基础和地基共同作用阶段和现如今的全面考虑上部结构和地基基础相互作用阶段;但是,在目前的中小设计单位所设计的高层建筑的基础,绝大多数仍然采用不考虑上下共同相互作用的常规计算方法,实际上这种计算方法是偏于(过于)保守的;

仅就地基与基础的相互作用而言,根据资料统计:对于桩-筏(或桩-箱)基础,地基土的反力和地下水的浮托力等所承担的上部荷载约占整个建筑荷载的15~35%,而桩所承担的上部荷载仅占总体的65~85%不等;

根据实测资料,在桩-筏(或桩-箱)基础中,即使在设计中考虑上部荷载全部由桩来承担,而且采用端承桩,只要桩为超长桩(例如,桩的长径比L/d50),地基土的反力和地下水的浮托力等所承担的上部荷载仍然占相当大的比例;

在桩-筏(或桩-箱)基础中,地基土的反力所承担的上部荷载除了与上述因素有关外,还与桩距的大小有关,对于大片密集的桩基,当桩距3.5d时,地基土的反力所承担的上部荷载明显减小;因此,在布桩时应适当增大桩距(3.5d~5.0d,因地制宜),不但可以加大土的分担比,而且还可以更好的发挥桩自身固有的极限承载力;

对于基底桩间土为饱和黏土的桩-筏(或桩-箱)基础,不应考虑基底桩间土分担上部荷载,而应全部考虑由桩基来承担;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不论设计中是否考虑基底桩间土分担上部荷载的作用,基底桩间土分担上部荷载的作用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桩筏基础中的底板的厚度和配筋应考虑由底板上所受的荷载和所受的水浮力及桩间土的净反力三者的最不利来控制,同时筏基底板的厚度还要考虑柱及剪力墙对筏基的冲切作用。当然对于设计中不考虑基底桩间土分担上部荷载以及大片密集群桩的情况,在设计底部筏板时,桩间土的净反力作用可以适当减小,减小的幅度由设计者根据个人及当地的工程经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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