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站试验室职责
1) 贯彻执行国家、铁道部有关试验、方针、法规、条例和制度;指导、督促、协调本项目监理及施工的试验工作,制定有关的制度、规定、方法;组织项目中心试验室人员、全标段试验监理、试验人员的业务学习和交流。
2) 按照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切实保证各分站试验室能公正地、科学地、准确地进行各类检测工作,协调各分站试验室的工作,使之纳入全面质量管理的轨道。
3) 负责审核施工单位试验室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资质,批准其试验检测项目。
4) 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供有关的质量检测资料。
5) 批复(由监理分站试验室经平行、验证试验确认后)C30及以上配合比,基床及以上的填筑用料的标准试验,必须附监理的平行、验证试验资料。
6) 对施工单位中心试验室,监理分站试验室进行验收,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抽查。
7) 承接对工程质量提出质疑、工程质量问题举报或一方与另一方对工程质量试验检测成果有争议等情况的仲裁试验。
8) 不定期对现场进行巡检,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重点控制的原材料进行抽查试验。
9) 统一各种试验表格的填写要求,中心试验室试验统计报表及有关试验资料。
10) 指导试验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的试验室及其试验仪器和设备,督促和检查承包人定期标定仪器。
11) 参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试验研究工作。
12) 参加重要重大技术、质量问题的处理。
13) 参加各施工段工程交工评估、竣工验收以及缺陷责任期验收。
14) 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检验试验监理工程师工作是否到位,核查施工单位所施工的工程质量。
15) 负责中心试验室试验竣工资料的编制与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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