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书面材料县(区)卫生计生局中医、医政、行政审批科(股)审
核相关材料
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者在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
审查合格报经主管领导批准
予以备案,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即办)
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在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二十日内将辖区内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其政府网站公开,并及时向市(行署)卫生计生委报送本辖区内中医诊所备案信息
市(行署)卫生计生委应当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备案事项,应当在三十日内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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