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管理制度及流程(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建设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司员工的管理,明确管理权限及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员工,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大中专院校、人才市场及其它途径,聘用到本公司工作的有关人员(含行政、销售业务、专业技术、工勤及其他类别)。 第三条 在公司领导的统一领导下,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规划、招聘、聘用、考核、薪酬(待遇)、职务(职位)晋级、退职、档案与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管理等事项,使用部门具体负责员工的思想、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员工的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员工管理权限
第五条 公司领导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员工编制员额、员工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员工的待遇。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为: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员工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管理员工档案资料。
(三) 负责公司员工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员工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 负责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 组织公司员工培训工作。
(八) 协助各部门办理员工的任免、晋升、内调、奖惩等相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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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九)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写。 (十一)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关系的处理。 第七条 部门主管的权限:提出部门员工需求计划;对所属员工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提出建议;建议本部门员工待遇方案。
第三章 员工需求
第八条 每逢运营年度(周期)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周期)的《员工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并签字后,上报人力资源部转呈公司领导审批。
第九条 公司领导根据各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规划及经营方案,确定公司下一年度员工的规模和部门配置。 第十条 公司领导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具体招聘事宜。
第四章 员工选聘
第十一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领导核定的计划内增加员工,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首先考虑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员工的潜力。
(二) 从公司其他部门调剂适合该岗位需要的员工。
(三)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填好《员工增补申请表》,依次报员工主管 、分管公司领导、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二条 各部门员额满后如需要增加员工,填好《员工增补申请表》后,直接报公司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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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上述员工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员工。
第十四条 求职员工的应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报名。通过网络、人才市场、相关媒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员工基本条件者,持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应聘员工基本情况表》。应聘研发技术带头人的应同时说明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前景及工作开展规划。
(二) 考核。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员工进行资格审查,如档案、证件审查,并会同用人部门组织实施面试,进行道德思想、业务理论考试和基本技能考核。学部门带头人由公司组织专家组进行面试,主要考察专业技术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学科发展前景。 (三) 体检。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拟聘员工在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四) 录取。应聘员工考核、体检合格,经公司领导会议研究后,授权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发放《员工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员工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 员工报到
第十六条 所有招聘录用的新员工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
第十七条
(一) 应聘员工原则上可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转入的,经人力资源部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 (二) 如果是外地员工须办理完《暂住证》方可上岗,《暂住证》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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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三) 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签订《就业协议书》,在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八条
(一) 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员工介绍公司的情况以及有关员工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督促其签订《员工入职登记表》及《试用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 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 员工手册
2、 员工《入职登记表》(资料卡)(填写并上交)
第十九条 新员工办理完报到手续后,即由人力资源部安排到相关部门报到上班;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试用协议中的工作级别填写《试用期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 试用
第二十一条 新聘员工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 新员工试用期间按公司有关规定,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用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3天的员工要求辞职,不发放工资。
(二) 新员工在试用期间旷工1次或迟到、早退累计3次(含)以上者,公司可酌情解聘。
(三) 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标准根据公司试用期员工工资标准来执行。
第二十二条 试用期的考核
(一)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员工转正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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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员工根据自身情况,实事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 人力资源部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三条 正式聘用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员工试用期满之前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四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员工,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出提前结束试用期的建议,并将《员工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部、公司领导批准。 (二)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员工,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提交《员工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员工。
第二十五条 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 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 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考核结果75分以上的,按期转正; 2、考核结果60—74分的,延长试用期;
3、考核结果低于60分的,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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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试用期的,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如再次考核无明显进步的,一律按试用不合格对待。
第七章 员工录用
第二十六条 正式聘用的新员工,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员工聘用合同》,由公司主要领导与其签定,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员工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七条 《员工聘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一年。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员工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15天书面告知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八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新员工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 员工培训
第二十九条 为切实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应举办各种培训,并鼓励员工参加各种业务知识培训。 第三十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两种。 (一) 岗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集中学习公司发展情况、规章制度及其他规定,不断提高个人基本素质,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生活习惯;
(二) 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业务知识与操作流程。此项培训由各部门自行承担;
(三) 部门对员工指定资深相关专人负责带教,部门主管定期检查带教情况,并定期进行理论和技能考核;
(四) 员工经部门考核,对达到工作要求并胜任本职者,报请有关职能部门审批后,可安排独立开展工作;
(五) 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聘用期内的培训计划,并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到相关部门轮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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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应每年组织1-2次拓展训练; (七) 鼓励与支持员工学习业务理论和技能,参加公司内业务评比。
第三十二条 赔偿标准条款:员工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公司服务期要求执行的,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公司缴纳培训补偿费。
第九章 员工管理
第三十三条 员工实行岗位管理
(一) 自觉服从公司和所在部门的管理,遵章守制,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二) 保质保量的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注重业务、技能学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素质;
(三) 积极参加公司和部门组织的业务、公益、娱乐等集体活动; (四) 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一次年度综合考评,填写《公司员工年度考评表》,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作为晋级、晋职、奖惩、续聘和解聘的依据。 第三十四条 员工的行政管理
(一) 遵纪守法,认真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热爱生态农业事业,热爱公司;
(二) 在工作和生活中,仪表和着装整洁,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三) 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不得无故迟到和脱岗离岗; (四) 爱护公司财物,自觉同不法行为作斗争; (五) 自觉接受行政职能部门、部门主管的监督。 第三十五条 严格遵守公司员工手册中的各项规定。
第十章 考勤、休假及请假
第三十六条 员工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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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工作时间:实行每周六天工作日。
第三十八条 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超过5分钟扣除10元,100元封顶。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待岗、劝退。每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未请假的,按旷工(半天)处理。旷工一天扣除2倍的当日基本工资。当月累计旷工6天,连续旷工3天者,公司有权予以直接劝退。 第三十九条 限制行为
(一) 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因公外出应请示部门领导。
(二) 不允许员工从事第二职业或对外兼职行为,但鼓励员工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学习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第四十条 加班:如因工作需要,需在非工作时间工作的,经部门主管同意,可加班。
第四十一条 假期管理:为严格劳动制度,加强公司对员工假期的管理,对各种假期的申请和审批程序做如下规定。
(一) 节假日: 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包括元旦、清明、五一、端午、国庆、春节等法定休假日,参照国家政府机关规定执行。 (二) 工作年假:工龄满一年以上十年以下、工作业绩突出的员工,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可享受5天年假。工龄满十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可享受10天年假,。工作超过20年的、可享受15天年假。各部门主管安排员工休年假时,需提前15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安排休假的,由公司给予相应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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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事假:员工在工作期间,确有私事要处理,必须请假。员工请事假须先填写“事假申请单”,半天以上(不超过3天)的由部门主管批准,3天以上的由部门主管核准,报人力资源部批准。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需请假的,需向公司总经理请假。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基本工资,事假超过30天以上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特殊情况除外)。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因急事,如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当日打电话告知本部门,回来后及时补填请假单。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的,按旷工处理,扣发当日工资;旷工连续超过3日,累计当月6天者,公司可予以无条件解聘。
第四十三条 病假:员工确实因病不能上班时,应填写“病假申请单”,并出具公司证明,半天以上(不超过3天)的由单位部门主管批准,3天以上的由人力资源部批准,主管及以上级别人员需报总经理审批,病假期间按岗位工资额除以30乘以休假天数来扣除工资。经过批准的申请单交人力资源部备案。此外,员工因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于3小时内打电话告知本部门,并于上班后补填请假单。
第十一章 待遇
第四十四条 员工工资待遇参照地方行业标准,按所在岗位、级别类别确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执行。 第四十五条 员工待遇按照《公司薪资方案》执行。
(一) 员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各类津补贴、奖金、福利等部分组成。
(二) 职务工资依照员工所在职务的素质要求、工作量与责任的轻重而定,实行月、季、年度考核。
(三) 司龄补助: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的员工,每年增加50元的公司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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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奖金:每月及年终奖金按照《公司绩效考核办法》中的“奖金核发”部分执行。
(五) 年度工作奖励:经年度考核,工作表现优秀者,在年终一次性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全额工资的奖励。 第四十六条:员工工资发放
(一) 员工工资发放日期: 员工工资采用月工资制,于每月10日前发放(如遇节假日提前或顺延)。
(二) 新进员工自报到入职日起薪,离职员工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为:
应发工资/本月的工作日总天数Х实际工作天数
第十二章 考核
第四十七条 员工的考核分为转正考核、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降职、奖金、处罚的依据。其中员工转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第五章规定的办法执行。
第十三章 员工内调与晋升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员工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申请在公司各部门之间流动。员工的内调分为部门内部调整和部门之间调整两种情况:
(一) 部门内部调整:是指员工在本部门内的岗位变动,由各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经考核后,具体安排,并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二) 员工部门之间调整:是指员工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流动,需经考核后拟调入部门须填写《员工内调申报表》,由所涉及部门的主管批准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四十九条 晋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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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晋升主要是为提高员工的业务知识及技能,选拔优秀的人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
(二) 晋升分三种:1、等级、职务同时升迁;2、等级上升、职务不变3、职务上升、等级不变
(三) 每季度员工考核成绩一直为优秀者,再考察该员工以下因素:1、具备较高的职位技能2、有关工作经验和资历3、在员工作表现及品德4、完成职位所需要的有关训练课程5、具有较好的适应性和潜力。符合者可列入公司人才储备库。 (四) 职位空缺或需要设立时,优先从人才储备库选拔。 (五) 晋升:分定期不定期
定期:每年7月1日,根据员工考核办法(另行规定)和公司经营情况,统一实施。
不定期:(1)破格提升:员工在平时员工考核中,对公司有特殊贡献、表现优异者,随时得以提升。(2)司龄工资:每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司龄工资增加50元。
(六) 晋升操作规程:凡部门呈报晋升者,部门准备下列资料:1、《员工晋升申报表》2、《员工考核表》3、主管鉴定4、具有说服力的事例(证据)5、其他相关材料:人力资源部根据该表中调整的内容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十四章 奖惩
第五十条 公司对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记功授奖: (一) 保护公司财产物资安全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者; (二) 业绩突出,为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三) 对公司发展规划或业务管理规范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明显效益者;
(四) 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足为公司楷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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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其他制度规定应予记功授奖行为。
记功授奖方式有:大功、小功、嘉奖、通报表扬、一次性奖金等。 第五十一条 公司对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记过处罚:
(一) 利用工作之便图取私利、贪污、盗窃、殴斗、诈骗、索贿、受贿、私吃回扣,违反公司财务制度者;
(二) 不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者; (三) 公司遭遇任何灾难或发生紧急事件时,责任人或在场员工未能及时全力加以挽救者;
(四) 在公司外的行为足以妨碍其应执行的工作及公司声誉或利益者;
(五) 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公司团结和工作配合者; (六) 怠慢、欺辱、谩骂、殴打客户,给公司形象带来损害者; (七) 玩忽职守、责任丧失、行动迟缓、违反规范、给公司发展或效益带来损害者;
(八) 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
(九) 窃取、泄露、盗卖公司经营、财务、员工、技术等机密者; (十) 触犯公司其他制度记过处罚规定或国家法律行为;记过处罚方式有:开除、记大过、记小过、警告、通报批评、一次性罚款等;若员工行为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公司有权起诉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所有员工的奖惩记录,均纳入公司考核内容。
第十五章 离职与解聘
第五十二条 员工要求解职离开本公司,应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在未得到批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工资。
第五十三条 公司根据员工的表现或经营策略,需要解聘员工,应提前30天通知被解职的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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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员工合同期满,经所在部门和公司领导批准后,填写《员工离职审批表》,解除聘用合同关系。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使用部门报请公司批准,可以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 不能如约履行聘用合同的;
(二) 在平时考评中连续三次以上排位末名者,或不能胜任本员工作的;
(三) 因患病或非公负伤等原因,连续3个月以上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的; (四) 因不可抗拒的原因,不需继续聘用的; (无) 符合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其它条件的。
第五十六条 员工因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或试用不合格而被解聘的,应由所在部门主管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报人力资源部批准,部门主管及以上员工的解聘,须上报公司领导批准。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并通知被解聘员工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员工可提出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公司不能履行聘用合同的; (二)经批准出国(境)定居、留学的; (三)符合解除或终止合同其它事项的。
第五十八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
(一)聘期未满,又不具备合同自行解除条件及法定事由的; (二)在孕期、产期或哺乳期的;
(三)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条件的
第五十九条 上述各种原因结束聘用或试用关系的员工,在接到正式通知后,均应向人力资源部领取《员工解聘表》,按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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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在离开公司之前办完有关工作移交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应在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第六十条 员工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聘用合同。要求提前终止聘用合同,给公司造成损失者要适当补偿公司相应经济损失。
第六十一条 公司无正当理由,解聘和辞退员工的,应适当补偿其经济损失。
第六十二条 聘用合同解除后,员工所享受的各种待遇即行停止。
第十六章 福利
第六十三条
(一) 保险: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员工均可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二) 工作休假:员工可每年享受与司龄相适应的带薪年休假。 (三) 困难补助:如员工个人或家庭有特殊困难,可申请特殊困难补助,补助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 医疗慰问:员工生病住院期间,视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慰问。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以随时做出合理的调整。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自二〇一五年 月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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