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诊预检分诊制度
1目的
规定门诊预检分诊护士工作职责,要求根据病情准确分诊,优先处置危急重症病人,合理安排病人就医,提高分诊准确率,确保患者安全。
2范围
适用于门诊分诊护士接诊病人时所遵循的工作制度。
3定义和职责
3.1预检分诊是指分诊护士通过对患者的初步评估,参照卫生部《急诊病人病情分级指导原则》,快速区分病情危、重、急、普(Ⅰ、Ⅱ、Ⅲ、Ⅳ级),合理安排诊疗的过程。
3.2护士长负责各班护士工作安排并落实共为职责,加强巡查工作,监督各种仪器的使用及保养。
3.3分诊护士分诊准确率达90%。分诊值班护士对其区域患者的病情要做到心中有数,协调安排,确保患者安全和连续性照顾。
4要求
4.1按我院就诊范围接待门诊患者。超出我院执业范围的患者指引到具有相应资质和救治条件的医院就诊。
4.2疑似传染性疾病指引到门诊感染科筛查。
4.3Ⅳ及(轻度):是指患者生命体征、情绪稳定,神志清楚,在短时间内病情不会发生明显变化者,按普通门诊病人就诊顺序就诊。体温38—39℃指引到发热门诊就诊,腹泻病到肠道门诊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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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候诊病人病情变化按《候诊病人病情变化应急预案》处理。 4.5Ⅲ级(中度)是指患者有明显的疼痛、高热、情绪不稳等不适症状,但生命体征稳定,病情在短时间内不会发生突然变化者,按急诊病人就诊。
4.6Ⅰ—Ⅱ级:参照《危重病人抢救规程》处理。 4.7预检分诊人员要求
4.7.1预检分诊工作应由临床工作满5年的护士经过培训合格后担任。
4.7.2预检分诊护士应遵守医院劳动纪律,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佩戴胸牌上岗。
4.7.3预检分诊护士做到首问负责制,语言文明,服务主动。 4.8预检分诊护士按照门诊患者的评估要求做好评估工作。 4.9预检分诊人员应当采取标准防护措施,按照规范严格消毒,并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医疗废物。
4.10预检分诊护士按门诊健康宣教要求做好患者的健康教育。 5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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