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客餐管理,控制招待费用,降低管理成本,更好的处理好各方面 的关系。 2 适用范围
2.1 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市外客户;
2.2 来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的有关领导; 2.3 其它来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的来宾。 3 管理规定
3.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凡是以后需要在公司就餐的客户,一律安排 在公司食堂就餐。
3.2 就餐标准原则上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3.2.1 来公司办理业务的市外客户,由业务相关部门领导(或其他人 员)陪同,用餐标准为 15—20 元/ 人。
3.2.2 凡来公司进行专项检查、核查、验收的有关领导,由相关部门 领导陪同,用餐标准为 20—30 元/ 人。
3.2.3 其它来公司办理相关业务的来宾或一般性业务联系,陪客与来 宾职务大体相当即可,用餐标准为 10— 15 元/人。
3.3 严格控制陪餐人员数量 ,原则上陪同公司及以上领导用餐人数控 制在5人以内,一般性业务联系或一般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2人。
3.4特殊情况下,陪餐人员数量可以根据公司安排临时确定。 3.5就餐后,责任部门需填写《XX有限责任公司客餐单》。
3.6需要在外就餐的,必须事先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就餐费用 由当事人负责。
3.7各部门在外就餐的,必须在一周内按照公司规定报销单据。 4本规定自2009年X月1日起执行。 5相关表格
《XX有限责任公司客餐单》。
XX有限责任公司客餐单 就餐时间 部门 就餐事由 就餐人数 就餐标准 合计金额 部门负责人(签字) 备注 说明:此单不作为核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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