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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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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奖惩制度

为加强公司的劳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更好的发挥员工的积极性,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员工,应给予奖励,以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带动全面。 1. 在生产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种标准要求,在提高产量、质量,节约原材料和能源等方面实绩优秀的;

2. 爱岗敬业,勤奋实干,质量达标,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同比优秀的,为公司争得荣誉的; 3. 爱护公司财产,维护安全生产,维护纪律,防止或挽救设备和质量事故有功,使企业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和违法行为事迹突出的; 4. 其他应给予奖励的行为。 二、 对员工的奖励分为: 1. 优秀工作者; 2. 安全生产标兵; 3. 环境卫生标兵。

三、 通报表扬、授予“优秀员工”称号等,可以发给一次性的奖金和实物。 四、 奖励程序

评选优秀员工,由班组评比,部门审核推荐,报公司审核,张榜公布,颁发奖品。评比工作一般一年一次,人数为总人数的3%之内。特殊贡献直接嘉奖的例外。

五、 对违反管理规定,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员工,应分别情况给予以下处理,以鞭后进,教

育他人,弘扬正气,情节严重的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1、

违反劳动纪律,不遵守公司规定的:

上班迟到每10分钟罚款2元,2小时以上按旷工处理。早退按迟到的双倍处罚。 工作时间脱岗、串岗、聊天、睡觉、玩手机等,每次罚款10-20元。 无故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三天旷工按自动离职处理。

上班坐、睡在产品、容器上,随意拿袜子擦手者,每次罚款10元。

上班穿高跟鞋,拖鞋,带小孩进车间者,一次处10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2、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或威胁领导,辱骂打人,严重影响生产、工作秩序的: A、

借故不服从分配,无理取闹不上班,威胁管理人员经批评教育无效者,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

1

A、 B、 C、 D、 E、

B、 寻衅闹事,辱骂打人,聚众起哄,造谣惑众,罚款50-200元。

视情节轻重给予辞退,开除,移交公安部处理。 3、

玩忽职守,违反技术和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在非规定区域吸烟的,罚款30元/次。

在宿舍内乱接电线者,除没收使用物、电器之外,罚20元/次。 未经许可而带外来人员入厂用餐、留宿过夜的罚款50元/次。

损害公物,或偷盗他人物品的,一经查实视情节与损坏物价值进行处理,处50元罚款,价值较高的直接交司法机关处理。

4、

犯有损坏公物偷盗等错误的:

损坏公物和浪费原材料,照价赔偿,恶意性的加处5倍-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B、 C、 5、

偷盗公司袜子罚款100元/双,严重者开除,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聚众赌博、酗酒、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影响较大的给予辞退。

A、 B、 C、 D、

A、

其他:

公司员工厂牌丢失、折断必须补办,补办厂牌收取手续成本费20元/张,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A、

B、 C、

员工各自保管自己的工作服(围裙等),如丢失再领取,但要收取成本费10元; 员工岗位上必须带围裙,若发现不佩戴者罚款5元/次,工作时间大于半年而小于合同期的离职者每只围裙扣5元,工作时间小于半年离职者每只围裙扣10元。

以上奖罚条款,希望公司全体新老员工认真学习,提倡精神文明,杜绝歪风邪气,做

一个遵纪守法的标兵,争做文明礼貌的好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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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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