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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来源:意榕旅游网


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的通知

学位[2011]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位委员会、教育厅(教委),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人事)司(局),中国人民学位委员会,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各学位授予单位:

根据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有关决议,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科技和高等教育的发展,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启动了学科目录修订工作,对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的机制进行了改革。新修订后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以下简称新目录)已经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现印发给你们。

新目录的印发,是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年)》,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学科结构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学位授权审核办法改革,扩大学位授予单位办学自主权,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提高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质量,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新目录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新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新目录,加强学科建设,做好人才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切实把工作重点放在提高质量上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应按新目录进行对应调整,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二、自印发之日起,学位授权审核及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工作按照新目录进行。

三、研究生招生工作2012年起按新目录进行。研究生的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等应尽快转入按新目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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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doc 学位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1—附件: —2—(2011年) 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 二○一一年三月

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说明

一、根据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办法》(学位„2009‟10号)的规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分为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是国家进行学位授权审核与学科管理、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学位授予与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硕士、博士的学位授予、招生和培养,并用于学科建设和教育统计分类等工作。学士学位按本目录的学科门类授予。

二、本目录是在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的基础上,经过专家反复论证后编制。

三、本目录中注明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一级学科,可分属不同学科门类,此类一级学科授予学位的学科门类由学位授予单位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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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目录中学科门类和一级学科的代码分别为二位和四位阿拉伯数字。 五、附《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3—01哲学 01哲学

0201理论经济学 02应用经济学 0301法学 0302政治学 03社会学 0304民族学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0306学 —4—02经济学 03法学 04教育学 0401教育学

0402心理学(可授教育学、理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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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体育学 05文学

0501中国语言文学 0502外国语言文学 0503新闻传播学 06历史学 0601考古学 0602中国史 0603世界史 —5— 07理学 0701数学 0702物理学 0703化学 0704天文学 0705地理学 0706大气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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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海洋科学 0708地球物理学 0709地质学 0710生物学 0711系统科学

0712科学技术史(分学科,可授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学位)0713生态学

0714统计学(可授理学、经济学学位) —6— 08工学

0801力学(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2机械工程 0803光学工程 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

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06冶金工程

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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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电气工程

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 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

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可授工学、理学学位) 0813建筑学 0814土木工程 0815水利工程 0816测绘科学与技术 —7—

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 0818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0819矿业工程 0820石油与天然气工程 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 0822轻工技术与工程 0823交通运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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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4船舶与海洋工程 0825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 0826兵器科学与技术 0827核科学与技术 0828农业工程 0829林业工程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农学学位)0831生物医学工程(可授工学、理学、医学学位)

0832食品科学与工程(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0833城乡规划学

0834风景园林学(可授工学、农学学位) —8— 0835软件工程 0836生物工程 0837安全科学与工程 0838技术 0901作物学 0902园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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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4植物保护 0905畜牧学 0906兽医学 0907林学 0908水产 09草学09农学 —9— 10医学

1001基础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2临床医学 1003口腔医学

1004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5中医学 1006中西医结合

1007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08中药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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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9特种医学

10医学技术(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011护理学(可授医学、理学学位) 11军事学

1101军事思想及军事历史 1102战略学 —10— 1103战役学 1104战术学 1105指挥学 1106军制学 1107政治工作学 1108军事后勤学 1109军事装备学 1110军事训练学 12管理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可授管理学、工学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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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工商管理 1203农林经济管理 1204公共管理

1205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 —11— 13艺术学 1301艺术学理论 1302音乐与舞蹈学 1303戏剧与影视学 1304美术学

1305设计学(可授艺术学、工学学位)—12— 附:

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 0251金融0853城市规划 0252应用统计0951农业推广 0253税务0952*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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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国际商务0953风景园林 0255保险09林业

0256资产评估1051*临床医学 0257审计1052*口腔医学 0351法律1053公共卫生 0352社会工作10护理 0353警务1055药学 0451*教育1056中药学 0452体育1151军事

0453汉语国际教育1251工商管理 04应用心理1252公共管理 0551翻译1253会计

0552新闻与传播12旅游管理 0553出版1255图书情报 0651文物与博物馆1256工程管理 0851建筑学1351艺术 0852*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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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名称前加“*”的可授予硕士、博士专业学位;“建筑学”可授予学士、硕士专业学位;其它授予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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