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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方案要求

来源:意榕旅游网
对于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方案要求

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要求

1 范围

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制度、气瓶间安全管理、用气设备安全管理、液化石油气钢瓶安全管理和其余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餐饮业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依据标准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28—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GB50494-2009—城镇燃气技术规范

CJJ94-2009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查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以下术语和定义合用于本标准。 瓶库 LPG cylinder warehouse

寄存液化石油气钢瓶的专用独立库房。 气瓶间 bottled vaporizing workshop

采纳自然气化或强迫气化方式,将液态液化石油气转变为气态液化石油气的供气场所。 4 职责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用户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工 作,并负

责本标准的落实。承包、承租或受拜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签署特意的安全管理协议, 执行各自的安 全管理职责。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用户应成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拟订安全操作规程和确实可行的

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方案,包含人员的安全分散、燃气设备事故办理等。每年全员应起码进行一次操练。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用户应装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员,负责液化石油气设备和设备

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安全管理员应接受单位的安全教育和燃气知识的专业培训。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用户的液化石油气操作人员,应掌握使用液化石油气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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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方法,

严格依据操作规程使用液化石油气设备和设备,对液化石油气设备和设备的安全运转负有

直接责任。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用户的液化石油气设备和设备的保护、检修、查验,应由具备相应

资质的单位负责。

5 气瓶间的管理 气瓶间使用的场所要求

5.1.1 瓶装液化石油气不得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

5.1.2 高层建筑采纳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应设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并应切合《高 层民用建筑

防火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45的要求。 气瓶间的建筑要求

5.2.1 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场所气瓶总重量超出 求,与相邻的建筑应用防火墙隔走开。

100kg,应设置独立的气瓶间。 气瓶间的地点,

应地势平展,不易聚集液化石油气。 气瓶间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不低于 GB 50016—2006 的要

气瓶间的高度不该低于 2.2 m,地面应平坦,并应超出室外处坪。 气瓶间地面的资料,应采纳不发生火花的资料。

气瓶间的门、窗应向外开。气瓶间与厨房之间不得有连通的门、窗、洞口。

气瓶间采纳自然通风时,应设下通风式百页窗 2个,气瓶间每平方米的通风面积不该

0.2 m 以下。

小于 300cm2。通风口应与室外大气连通,通风口下沿距室内陆坪宜在

气瓶间内不得有暖气沟、地漏及其余地下修建物。 气瓶间内的温度,不得超出 45℃,其实不低于 0℃。

气瓶间内气瓶的总容积小于 1m3时,可设置在建筑物 (住所、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

用建筑除外)外墙毗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

寄存气瓶的瓶库应靠建筑物外墙设置,且与建筑物和裙房的防火间距不该小于10m。

使用和备

用钢瓶,应分开搁置或用防火墙分开。瓶库应设显然的安全警告标记。

5.2.10 气瓶总容积宜在 1m3以下,不宜超出 2m3。当超出 4m3时,应依据国家相应的标准、 规范,成立储罐。

5.2.11 气瓶间与建、修建物的防火间距,不该小于表 表 1 液化石油气气瓶间与建、修建物的防火间距

1 m3 ≤ 项目 3

1的规定。

3

单位: m

≤ 30

10 20

4 m

3

明火、散生气花地址 民用建筑

重要公共建筑 25 8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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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主要 10 次要 5

采纳自然气化方式,且瓶组气化站配置气瓶的总容积小于 1 m3时,瓶组间可设置在与建

筑物(住所、重要公共建筑和高层民用建筑除外)外墙毗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并应切合以下要求:

1 建筑耐火等级不该低于二级; 2 应是通风优秀,并设有直通室外的门;

3 与其余房间相邻的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4 应配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 5 室温不该高于 45℃,且不该低于 0℃。

注:当瓶组气化间独立设置,且面向相邻建筑的外墙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共防火间距不限。

气瓶储藏总容积按公式( 1)计算:

式中: V

V = V n × n

——

(1)

气瓶储藏总容积 ( m3 )

Vn—— 单个实瓶几何容积 ( L ) n—— 单个实瓶数目 (个 )

气瓶总容积不超出 1m3同意气瓶的数目换算:

1m3 容积相当于 83 瓶5kg 气瓶: 12L × 83 = 996L

42 瓶10kg 气瓶: 23.5L × 42 = 987L 28 瓶15kg 气瓶: 35.5L × 28 = 994L 8 瓶50kg 气瓶: 118L × 8 = 944L

注:①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包含 YSP4.7L(2kg)、 YSP12L(5kg);②液化石油气

钢瓶包含 YSP23.5L(10kg)、 YSP35.5L(15kg)、YSP118L(50kg)。

气瓶间内防火、防爆设备要求

5.3.1 气瓶间应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报警装置应敏捷有效。报警装置的二 次仪表应安

装在有人值守的房间内。

5.3.2 气瓶间应装备 8kg 的干粉灭火器,数目许多于

2个。

5.3.3 气瓶间采纳强迫通风方式时,应将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与通风设备联锁。 5.3.4 气瓶间内的电器设备,应使用防爆型。开关应安装在室外。 气瓶间供气设备和设备要求

5.4.1 气瓶间供气系统的总输气管的出口,应设置紧迫迫断阀。

5.4.2 液化石油气管道穿过建筑物基础、墙体时,应敷设在两头密封的套管中。 5.4.3 液化石油气管道系统的法兰盘之间

, 应做防静电跨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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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4 液化石油气调压器、拌热带,应有生产同意证。

5.4.5 液化石油气气化器,应是由具备相应级别压力容器制造同意证的厂家生产的产品, 且应经质检

部门批准的特种设备查验检测机构督查查验合格的产品。

6 用气设备的管理

液化石油气的用气设备,应由拥有生产资质的生产厂生产,拥有产品合格证、产品安装 使用说明

书和质量保证书;产品外观应有产品标牌,并有出厂日期。

用气设备宜采纳低压燃气设备。安装其余设备时,应保证燃气设备的安全。

设置用气设备的房间,应具备优秀的通风条件;不得设置在密闭的房间内。

用气设备的操作间,房子净高度不得低于

2.2 m。

液化石油气管路系统上的阀门、配件连结处,均应有优秀的密封举措。密封资料和阀门用的润滑

剂,应合用于液化石油气。

当液化石油气管道需要走开墙面架空敷设时,应使用有必定稳固性和支撑能力的吊架式

支架。

钢瓶与单台燃气灶具之间连结时,灶具与钢瓶之间的净距离不该小于

0.5 m。

钢瓶与单台燃气灶具之间连结宜采纳不锈钢涟漪软管。

采纳燃气软管连结时,应使用耐油橡胶软管,软管的长度,应控制在

1.2 m ~ 2.0 m间,其实不该有接口。 燃气软管应按使用说明书要求,按期改换。

使用的燃气软管,不得穿越墙壁、窗户和门。

多台燃气灶具、供气距离超出 2 m 时,应采纳硬管连结。

用气设备操作间 , 应装备 8kg装的干粉灭火器,数目不该少于 2个。

7 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

钢瓶的搁置点不得凑近热源和明火。钢瓶应直立搁置。

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搁置 , 并应有显然的划分标记。

不得使用不合格或报废的钢瓶,一定使用经质检部门按期、查验合格的钢瓶。不得倾倒搁置或倾倒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禁止自行拆卸、维修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

在用的钢瓶,除切合 GB 8334的要求外,还应切合以下要求:

a) 有制造标记、有使用查验标记、有警告标签。 b) 无纵向焊缝( 50kg 钢瓶除外)或无螺旋焊缝。 c) 护罩无零落或焊缝无断裂。

d) 底座无零落、无变形、无腐化、无破碎,能直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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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瓶阀的阀口未损害或未变形。 f) 液化石油气瓶阀阀口,无泄露。 g) 没有被火焰局部或全面烧伤。 h) 在查验周期内。 i) 使用限期不超期。 8 其余要求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的用户不得向未获得燃气经营同意证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公司,

购置瓶装液化石油气。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的用户不得将钢瓶内的气体向其余钢瓶倒装、不得从汽车

槽车直接

灌装钢瓶。

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业的用户不得自行办理钢瓶内的残液。残液应交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

气公司负责办理。

禁止使用温度超出 40℃的热源加热、热水浸泡液化石油气钢瓶。

液化石油气的瓶库内和安置用气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件,不得使用明火、不得作为居住使用。

用餐场所内禁止使用 5kg(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气钢瓶。

参 考 文 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号

3. 《机关、集体、公司、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61命令 4. 《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劳动部、公安部第 10命令 5. 《城市燃气管理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62命令

6. 《家用燃气焚烧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73命令 7. 《特种设备安全督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373号 8.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2005版) 9. 《家用燃气焚烧用具安全管理规则》 GB17905-2004 10. 《燃气焚烧用具安全技术条件》 GB16914-2003 11. 《家用燃气灶具》 GB16410-1996 12. 《液化石油气瓶阀》 GB7512-2006

13. 《液化石油气( LPG)用橡胶软管和组件 散装输送用》 GB/T10546-2003 14. 《炊用燃气大锅灶》 CJ/T3030-1995

15. 《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查收规范》 CJJ9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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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40-2005

17. 《城镇燃气设备运转、保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CJJ51-2006 18. 《液化石油气钢瓶按期查验与评定》 GB8334-2011 19. 《燃气中餐炒菜灶》 GB2894-2003 20. 《液化石油气钢瓶》 GB5842-2006 21. 《燃气蒸箱》 GB13495-2003

22. 《小容积液化石油气钢瓶》 GB1538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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