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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划分共同房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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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婚前购房的归属问题与贷款有关。如果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房并贷款,房屋归其个人所有,但另一方有权要求偿还部分还款。如果双方婚前共同购房并贷款,登记在一方名下,未登记方要证明出资义务和共同所有的前提下才能分割。如果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还贷不影响房屋归属,离婚时不参与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如无共同财产或协议,法院将判决清偿方式。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

在这种情况下,房子是一个人的个人财产,在离婚中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涉及贷款的配偶,另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偿还部分还款。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确保共同支付,无论是个人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该被视为共同贷款。因此,当有贷款的家庭离婚时,共同贷款合伙人可以要求另一方归还贷款。你也可以要求对房子的升值进行补偿。

2、夫妻双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和抵押贷款买房,婚后双方还款,获得产权证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前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只是因为财产权证是在婚后获得的,并且被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这将是一种现象,一方完全没有资金,但仅仅是因为婚姻。这个结果违背了公平原则。

3、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由于一般情况下,我们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因此,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

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屋为共同财产时,一要证明自己在婚前为购买房屋履行了出资义务;二要证明自己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出资的。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与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根据以上情况分析,对于婚前购房并按揭贷款的情况,房屋归属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离婚时,如果双方共同还贷,应协商一致进行清偿。如有分歧,可寻求法院判决。同时,对于父母婚前出资购房的情况,房屋归属一般归一方所有。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应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证据进行判断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一十条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同享有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共有第三百零八条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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