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出资的资金性质。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则房子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对出资购买其中的资金认定不准确,以为拿自己的工资购买房子就应属于自己的,则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拿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则该房子应该属于出资一方,并且最好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
法律分析
婚后,男方负责买房,女方是否能分到相应的份额呢?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谁出的钱。但有婚前财产公证能证明购房款是出自婚前储蓄或借贷的款项除外,离婚后没出钱的另外一方就不能分得房屋。通常情况下,婚后购房,无论写的谁的名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是一方的父母指明赠予其中一方的,即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出资购买房子,通常一般会认为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即使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有,但是需要注意出资的资金是属于什么性质,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话,那么房子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一方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使用婚后的工资收入购买房子的话,该房子属于属于共同财产,而且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中很多夫妻对于出资购买其中的资金认定不准确,以为拿自己的工资购买房子就应属于自己的。这时需要分清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拿夫妻一方个人财产购买房子则该房子应该属于出资一方,并且最好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名下,否则还可能会牵涉到赠送问题。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当代的社会,现在结婚之后,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所获得的工资、奖金等相关的收入都是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个时候不管是男方用自己的工资奖金,还是女方用自己的工资奖金购买的房屋,都是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所以离婚的时候应当平均分割。
结语
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注意出资的资金性质。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则房子自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因此,离婚时应当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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