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函并不是合同,合同一般是由要约和承诺共同构成的。《民法典》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八十四条
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
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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