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医疗器械缺陷产品的召回,一般由制造商或者进口商主动召回,或者由国家药监部门下发召回令。在召回期限内,消费者可以要求制造商或者进口商提供免费的维修、更换、退货等服务。如果消费者因为医疗器械缺陷产品的使用而受到伤害,可以向制造商或者进口商索赔。同时,相关法律规定,医疗器械销售者应该尽到合理的义务,并且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保护自己权益方面,消费者可以保留医疗器械召回通知书、购物凭据、使用说明、医疗记录等相关证据,以便维权时使用。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七条生产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第二十六条生产者或者销售者提供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生产、销售医疗器械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或者财产权益,应当承担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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