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新的法律制度,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订立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需满足生效条件,包括遗嘱能力、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符合法律形式要求等。该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并取得遗产。协议内容涵盖扶养人和受扶养人的义务,双方可协商解除协议,但需经双方同意或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解除协议可能需要赔偿。遗赠扶养协议更倾向于合同,不属于遗嘱。
法律分析
一、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是什么
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人须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赠人的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
4、受遗赠人须为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赠人的遗嘱生效时生存之人;
5、受遗赠人须未丧失受遗赠权;
6、遗赠的财产须为遗产,且在遗赠人死亡时执行遗赠为可能和合法。
二、什么是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遗赠扶养协议是我国《民法典》确立的一项新的法律制度,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
三、遗赠扶养协议包含哪些内容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之间订立的,确定遗赠与扶养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这里的“扶养人”是指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或集体所有制组织。这种协议规定,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生养死葬的义务,并于遗赠人死后取得其遗产。
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包括扶养和遗赠两个方面:
1、扶养人的义务: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对受扶养人负有扶养的义务。该义务自遗赠扶养协议生效时起即发生效力,且是继续性的。
2、受扶养人的义务:
按照遗赠扶养协议,受扶养人负有将其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义务。受扶养人对在遗赠扶养协议中指定遗赠给扶养人的财产,不得擅自处分。
四、遗赠扶养协议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
1、双方协商同意,致协议解除。
如果遗赠扶养协议当事人一方的情况发生变化(包括遗赠人另有亲属扶养或扶养人丧失扶养能力),一方当事人有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双方协商解除协议。
如系遗赠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应对扶养人已尽的义务在经济上给予适当补偿;如系扶养人提出解除协议的,遗赠人一般不给予扶养人经济补偿。
2、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
扶养人或集体组织与公民订有遗赠扶养协议,扶养人或集体组织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不能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其支付的供养费一般不予补偿。
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致协议解除的,则应偿还扶养人或集体组织已支付的供养费用。
遗赠扶养协议一般不属于遗嘱,更偏向于合同,所以解除遗赠扶养协议一般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或者一方没有正当的理由但是不履行遗赠扶养协议也可以导致协议解除,如果因为后者情况导致协议解除那么一般需要有相应赔偿。
结语
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平等、有偿和互为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我国继承制度的新发展。根据遗赠扶养协议的生效条件,遗赠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并为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求,并且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且在遗嘱生效时仍存活且未丧失受遗赠权。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包括扶养人的义务和受扶养人的义务。协议解除可以通过双方协商一致或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而导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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