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不当得利纠纷,受损失的人可以与得利人协商,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如果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是不当得利的,还应依法赔偿损失;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起诉来解决。
一、不当得利之债发生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不当得利是指得利人没有法律依据而取得不当利益的行为。对于不当得利的受损人的来说,其有权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在得利人对没有法律依据知情的情况下,除请求返还取得的利益外,受损失的人还可以要求得利人赔偿损失,但是得利人如果对于不当利益没有法律依据不知情并且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则免除得利人的返还义务。
二、追回不当得利需要多长时间
追回不当得利并没有明确的时间。不当得利的追回没有明确的时间规定。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可以向起诉,如果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是6个月,简易程序是3个月,在判决书生效后,得利人就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三、不当得利之债的内容是什么?
不当得利债务的基本内容是受损人获得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这一请求权的目的是使利人返还其所受的利益,而不是填补对方所受的损害。因此,如果受益人的利益超过受害人的损失,受益人只在损失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受益人的利益小于受害人的损失的,受益人只在受益范围内承担返还义务,但受益人主观恶意的,受害人必须要求损害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第九百八十六条
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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