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的法律效力与其书写方式有关。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人。录音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录音磁带需封存并由遗嘱人与见证人签名。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可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公证遗嘱需在公证机关公证,遗嘱人需亲自书写并签名,或由公证人员记录后宣读并签名。公证遗嘱具备严格程序和强证据力。
法律分析
一、遗嘱怎么写法律才具有法律效力
1、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然后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由他人代写或记录;不能打印;不能由他人代签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符号代替签名。
2、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
代书遗嘱是因遗嘱人由于疾病、文化程度等原因,需要委托他人代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需注意以下几点:1、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须由遗嘱人口述遗嘱要点,然后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为书写,写成书面遗嘱后,代书人向遗嘱人宣读。代写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3、必须注明年月日,并由代写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的生效条件
录音遗嘱是指遗嘱人用录音机录下的自己的口述遗嘱。进行录音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可采取书面或录音的形式。经过见证的录音磁带应封存起来,注明年月日,遗嘱人与见证人在封条上签名。
4、口头遗嘱的生效条件
口头遗嘱是指遗嘱人在生命遭遇威胁的情况下口授他人的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的情况下设立的,如在前线作战、船舶遇险、飞机失事、遭遇台风、地震洪水等。设立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见证的方式,可以事后做书面或口头证明。对口头遗嘱当场作出书面记录的,要注明年月日,并由记录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如果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用了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则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的生效条件
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公证机关是我国专门办理证明法律行为及有法律意义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司法行政机关。因此,公证遗嘱是方式严格、内容真实、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办理公证遗嘱一般由遗嘱人在公证员二人面前,亲笔书写遗嘱,签名盖章,并注明年月日。也可以由公证人员代为记录遗嘱,并由其整理成书面遗嘱后向遗嘱人宣读,在遗嘱人确认无误后,有记录的公证员二人和遗嘱人签名,注明地点和年月日。
二、如何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的具体程序为:
1、立遗嘱人应向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资料。
2、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3、公证人员对遗嘱内容进行审查,并报审批。
4、制作公证书。
结语
遗嘱的有效性取决于不同的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遗嘱需有见证人在场,并封存录音磁带。口头遗嘱需在危急情况下设立,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公证遗嘱需经过公证机关公证。选择适合的遗嘱形式,确保遗嘱的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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