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城市警察是保护公民不受暴力执法侵害。城市警察的职责,是做好并落实预防城管执法时,发生暴力冲突的预案,既保护公民不受暴力执法侵害,也保护城管不受暴力抗法侵害。但同时其不能取代城管,而应二者在日常各司其职,在应急状态下密切协作。此外城市执法属于高危性、突发性工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二条 对有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侵犯公私财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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