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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离婚女方给男方是否退彩礼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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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离婚女方给男方是否退彩礼钱,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根据司法解释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况下,彩礼可要求返还。离婚不到一年,一般情况下不需要返还彩礼。但如果双方未共同生活或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可要求返还。生活困难指无法维持基本生活水平。根据相关法规,需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律分析

一、结婚三年离婚女方给男方是否退彩礼钱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后,下列三种情况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结婚了不到一年离婚了彩礼钱要退给男方家吗

一般情况下离婚彩礼钱不需要返还给男方,但是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则离婚时如果男方要求返还的,女方需要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所谓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这种困难是一种绝对困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语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离婚后,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彩礼。但一般情况下,离婚彩礼钱不需要返还给男方。因此,是否退还彩礼钱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女方需要将彩礼返还给男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婚姻家庭权益第六十七条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百零七条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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