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暂时也没有硬性标准,能不能查看,或者什么情况下允许主要都看负责人。国家公权力没有涉及到是否让看监控这种细微事。如果有民事或刑事等侵权事件发生,就算幼儿园不同意你看,你也可以寻求公安、法院介入调取监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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