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如果将拍卖合同应要归入合同法分则的有名合同,应该最接近委托合同。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拍卖合同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拍卖合同应当归类于委托合同。所谓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拍卖合同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行纪合同的特征有行纪人的介入权、行纪人的自主权,拍卖合同不具有这两点特征,所以是不属于行纪合同的。
民法典规定代销合同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民法典》规定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销合同是指委托他人代为销售的合同,所以,代销合同是属于行纪合同的。
民法典规定代销合同是否属于行纪合同
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因为根据法律规定,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代销属于贸易活动,所以代销合同属于行纪合同。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拍卖合同是不是属于行纪合同
拍卖合同不属于行纪合同。拍卖合同是一方通过拍卖的方式获得物品后所签订的合同;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陈宏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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