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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领取失业金

来源:意榕旅游网

失业人员申领程序

一、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金给付标准:按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纳失业保险费工资基数的40%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同时按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0%核定门诊医疗费,每月发给个人包干使用。享受失业保险金期限: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均已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缴费每满一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但最长领取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二、办理程序:个人申请——→初步审核——→复审核准——→出具单证

1、被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六十天内,先到所在地街道或乡镇劳动保障所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后到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2、区劳动保障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初审,并在一周内报市劳动就业管理机构审核;此后将核准结果及相关事项告知本人,同时出具失业保险金领取“通知”书。

3、经审核符合条件者,失业保险金从核准之次月起按月发放。

三、申办材料:

1、本人明;

2、《就业登记证》(随人事档案转移);

3、无锡市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单;

4、《职工手册》(档案挂靠人员须同时提供挂靠期间所有失业保险缴费单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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