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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能否异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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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能否异地使用?生育保险能否异地使用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生育保险报销可以跨地区报销的,不过要向相关机关申报批准。只要是符合我国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的职工都是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在我国生育保险可以异地报销,同时符合我国二胎生育者也是可以享受和头胎一样的福利待遇。生育险异地报销,涉及到待遇如何申领或支付,参保职工申领生育或终止妊娠待遇需提供的资料,参保职工申领计划生育手术待遇需提供的资料,诸如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等都需要带齐。生育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如下:1、生育生活津贴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2、产前检查费由职工个人全额垫付,在生育或终止妊娠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3、门(急)诊、异地及在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参保职工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或在异地及非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全额垫付,并将相关凭证妥善保存。手术或治疗结束后90日内由生育职工本人或其书面委托人持规定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一次性申领。4、生育、终止妊娠及治疗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其规定的生育保险协议服务机构分娩、终止妊娠以及治疗并发症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由职工个人与医院直接结算,应由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与协议服务机构结算。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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