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有几种情况要承担连带责任,如滥用法人等。股东未按章程出资,其他股东承担责任。一人公司不能证明财产,股东承担责任。发起人未缴足出资,其他发起人承担责任。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承担债务和费用连带责任。认股人缴纳股款后,发起人负责返还股款和利息。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有以下几点: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及股东有限责任而逃避债务,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着低於章程所定价额的,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於个人财产的,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发起人未按章程规定缴足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发起人非货币出资显着低於章程所定价额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份公司不能成立时,发起人对认股人已缴纳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公司法》第20条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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