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原审人民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人民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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