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这要看签在什么地方了。如果签在了收件人处,或者说签字就表明收到了,那么,这个行政处罚决定书就算收到了,除非有相反的证据证明没收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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