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存在数份遗嘱,则被继承人最后订立的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公证遗嘱未撤销的情况下,公证遗嘱效力最高。虽然新的遗嘱确实是按照包老先生的本意就房屋的分割事宜进行了修改,但由于没有履行法定程序,所以其最后重新以代书形式订立的遗嘱仍然没有法律效力,还是以先前订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 第三条 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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