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司法冻结的钱,只要解冻就可以取出来,如果解除的冻结账户,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帐户是因何被冻结的:
(1)简单点来说,只要冻结的原因消失(解决)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提出解除冻结的申请,核查后,属实的,就会解除冻结账户。
(2)另外冻结账户也有时间,到达一定期限,就可以申请解除。其次,涉案财物只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机关、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人民决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人民作出无罪判决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另行处理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返还当事人的应当及时返还。这时被冻结的钱就会解除冻结,钱就可以取出来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条人民查封、扣押、冻结、保管、处理涉案财物,必须严格依照刑事诉讼法、《人民刑事诉讼规则(试行)》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严禁以虚假立案或者其他非法方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对涉案单位违规的账外资金但与案件无关的,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可以通知有关主管机关或者其上级单位处理。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减少对涉案单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影响。
《、印发的通知》第二条规范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程序。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严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严禁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凡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都应当及时进行审查;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予以解除、退还,并通知有关当事人。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减少对涉案单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影响。
机关、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人民决定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人民作出无罪判决的,涉案财物除依法另行处理外,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返还当事人的应当及时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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