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单位集资房的认定标准如下:
1、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统包的制度,实行、单位、单位职工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建造的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
2、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县级以上地方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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