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监狱服刑人员探视的规定如下:
1、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2、宽管级罪犯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罪犯,监狱可以照顾增加会见的次数和延长会见的时间;
3、需要会见的罪犯,在每月发信时提出会见的要求,中队干警随信寄发《会见通知书》,会见对象按照规定的日期前来监狱会见。
收监之后的5个工作日内,监狱应当通知罪犯亲属、监护人会见,通知中应当包括会见人范围、会见时间、会见流程办理、会见所需资料等细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四十八条 罪犯在服刑期间,按照规定可以会见亲属、监护人。罪犯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半小时至一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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