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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内电动车充电引起火灾判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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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造成失火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发生火灾,导致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以失火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
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断电功能。
楼道充电动车怎么举报
1、可以向物业或者举报。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立即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
2、对拒不清理的,要向机关消防机构或者派出所报告;
3、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请打举报电话市民热线进行投诉;
4、楼道堆放杂物、停放电动车充电属违法行为可以报警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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