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原则上应明确工资总收入,劳动者工资随企业经济效益浮动,其计发基数也随之作出相应调整;
2、实行岗位(技能)结构工资的,应以本人上月岗位(技能)结构工资之和为基数计发;
3、实行计件工资的,以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为基数计发;上述工资基数低于当年本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yrrf.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