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水管道如果属于公共部门的范畴,是物业维修的范围,物业应该无偿维修。如果是房屋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应该是找开发商。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十五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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