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仅有一方受有财产上的利益,而未给他人带来任何损失,不成立不当得利。如甲投资兴建广场,邻近乙的房屋价值剧增,乙获有利益但未给甲带来损失,乙对甲而言不成立不当得利。这里的损失,既包括现有财产或利益的积极减少,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可得利益)利益的丧失。对于后一种情形,受损人无须证明该项事实如未发生即确实可以增加财产,盗窃构成不当得利只须证明若无该项事实,依通常情形,财产当可增加,即为受有损失。也就是说,“应增加”的判定不必以其“必然增加”为必要,只要在通常情况下受损人的利益能增加即为“应增加”。如无权使用他人房屋,不管他人是否有使用该房屋或是否有出租房屋给
向申请取保候审该怎样办?你们可以回答吗?
只要在开庭前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的。到了也不一定判刑,要看向提交的证据,能否证明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如果不构成犯罪,当然是不会被判刑的,否则,向申请取保候审自然会判刑的了。对于监外执行,即缓刑,一般适用于:根据法律规定应在三年以下量刑的犯罪,且无前科,适用缓刑不致在危害社会的。这也是条件。
抵押物纠纷上诉状的含义是怎样的?你们能回答吗?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
1.刑事上诉状
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决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书状。
2.民事上诉状
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重新审理的书状。
3.行政上诉状
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对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提出上诉,要求撤销、抵押物纠纷上诉状变更原裁判的一种法律文书。
行政复议和解适用是怎样的?你们能简单的回答吗?
行政复议和解只适用于特定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不在和解之列。比如,《税收征管法》规定了偷税行为的构成要件,并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行政复议和解适用这属于羁束性具体行政行为,不能进行和解。而对于裁量性具体行政行为,比如《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处罚幅度,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存在处罚幅度与过错情节不相当,罚款幅度的自由裁量不合理、不适当等情况的,可以进行复议和解。
行政国家赔偿刑事上诉状该怎么办?你们苦役回答吗?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和行政上诉状。
1.刑事上诉状
是刑事诉讼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人民第一审案件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上诉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向上一级人民请求撤销或变更原审裁决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诉讼书状。
2.民事上诉状
是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人民一审判决或裁定,依法定程序和期限,向上级人民提出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重新审理的书状。
3.行政上诉状
是行政诉讼当事人不服一审对行政案件做出的裁定或判决,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向上一级提出上诉,要求撤销、行政国家赔偿刑事上诉状变更原裁判的一种法律文书。
问第三方追讨不当得利该如何样做才好呢?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应负返还的义务。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受益人与受害人之间因此形成债的关系。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从定义上就可以看出,不当得利和赠与发生的基础不同,彼此也不存在相互转化的情形。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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