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在工作中受伤,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一些雇主可能不承认该伤害为工伤,这时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可以选择律师或者劳动仲裁等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人身权益。”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应当按照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劳动者工资总额百分之五十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金。”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调解不成的,依照本法规定,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法律基础表明,雇主要承担保障职工人身权益的责任,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劳动者发生工伤时,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享受相应保险待遇。如遇到雇主不承认该伤害为工伤的情况,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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